试用期不低于工资80_试用期发工资80%违法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3 02:09:36 人阅读
导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支付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而且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支付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而且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朱建超律师法律讲堂


试用期工资有两条标准:

1、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


2、不得低于转正后工资80%


以上两条同时符合,一般来说,用第二条判断即可。比如当地最低工资1800。转正后工资3000。那么试用期工资就不能低于2400。


按上述数据,如果员工试用期实际工资只有1000,那么除了补足差额1400以外,还需要差 额的25%作为赔偿金。

这种说法不全面。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在实际工作中,企业乱用试用期,故意压低工资。这种现象比较普遍,企业把试用期员工当成廉价劳动力,压低工资,任意克扣工资,甚至不发工资。

试用期工资的规定是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工资待遇的法定最低标准。实际运用中应把握以下几点:

1、劳动者和企业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里约定了试用期工资,如果约定的试用期工资高于本条规定的标准的,要按约定执行。

试用期工资可以约定,也可以不约定,百分之八十是最低的一个要求,如果没有约定试用期工资,试用期工资和正式员工工资待遇一致。

2、约定试用期工资要体现同工同酬的原则。不能因为是员工在试用期,故意压低工资待遇。另外企业必须为试用期间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这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能为了降低企业成本而逃避。很多企业是试用期后才缴纳五险一金。

3、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实际上规定了两个最低标准:(1)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2)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这就存在着按哪一个标准执行的问题,正确的理解应当是条文里两者相比取其高。

最低工资是对劳动者的一种保障,对违反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企业,劳动者本人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有关部门进行处理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没有转正工资必须高于试用期工资的道理。但一般情况下转正工资会高于试用期工资。

比如对校招大学生,试用期工资给一个固定数,转正时根据表现有高有低。对社会招聘,一般是谈定转正工资,然后试用期工资打八折。比如一开始就谈好,转正后月薪一万,试用期八千,试用期三个月。

但在好多一线城市高科技行业试用期工资都不打折了,尤其是如果招聘的是经验丰富的人才,试用期工资不打折,只是约定一个试用期。

所以不管校招还是社招,找工作最应该关注的还是转正工资,其次才是试用期工资。企业如果只告诉你试用期工资,那么你应该问清楚转正后月薪多少,年薪多少。

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解读】本条是关于试用期工资的规定。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的另一个表现方面是试用期间付给劳动者的薪金待遇低。实践中。试用期劳动者薪金待遇低的现象非常普遍,很多用人单位视试用人员为廉价劳动力,任意压低基本薪水,甚至不给工资。还有一些单位,硬性规定在试用期间一切意外伤害不列入工作范围。这也是用人单位热衷于约定试用期的重要原因之一。对试用期内工资待遇较低的问题,社会反响非常强烈。对试用期间劳动者待遇过低或得不到保障突出的问题,劳动合同法做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是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工资待遇的法定最低标准。对本条的理解,应把握以下几点:(一)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里约定了试用期工资,而约定的试用期工资又高于本条规定的标准的,按约定执行。在德国,对于试用期工资待遇问题,首先看劳资双方有没有约定,再看工资协定中有没有相应规定。如果既没有约定,工资协定中也没有相应规定,试用期工资待遇应和正式工的工资待遇一致。(二)约定试用期工资应当体现同工同酬的原则。试用期间劳动者提供的价值不意味一定小于正式工,所以不能当然地认为试用期间劳动者的工资就是最低标准,这不符合同工同酬的原则。这样理解也扼制了用人单位的利益驱动,为使用廉价劳动力提供便利而滥用试用期。同工同酬原则还体现在用人单位必须为试用期间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这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能为了降低企业成本而逃避。(三)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本条实际上规定了两个最低标准:1、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2、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这就存在着按哪一个标准执行的问题,正确的理解应当是条文里两者相比取其高。(四)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这个要根据实际发放的工资数额来定。根据劳动合同法,试用期工资标准不得低于转正工资的80%,同时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也不能低于同等岗位工资的80%。如果都没有低于,那么按照80%发放是合法的。

这个是员工与公司在面试时协商一致的结果,法律法规没有特殊说明,由企业自主决定。

一般情况下,应聘者能力比较突出,非常符合企业岗位要求,企业对应聘者期望值也很高,这时,企业给出的薪金是不打折的。

谢谢邀请,说一下我的看法:

把别人兜里的钱,掏出来放在自己兜里,这绝不是一个简单事,这是一个斗智斗勇的过程。

1.试用期转正薪资80%,这条规定没毛病。只要是试用期一般都不会拿全额。这个首先要心知肚明。

2.谈判要有资本,光靠“花言巧语”是不能解决真正的问题。最后还是要靠实力。你可以这么说。不好意思,公司可以录取我,我感到很荣幸。说明我的能力得到了公司的认可。如果公司承认我的能力,可以胜任这个岗位的话。我希望我不只是拿一个试用期的工资。希望公司可以考虑给我全额的工资。

3.如果你本身是有工作经验,属于跳槽的情况。你就可以说明你之前是有工作经验的,你的工作经验还有你的能力得到了公司的认可,然后……。

4.如果你想留在这个公司。又有这个能力的话。说句实话。没必要纠结,试用期80这个薪资。因为一般试用期,如果你比较靠谱,一个月就提前转正了。

5.如果你本身就不想在这个公司呆着。那就更没必要纠结试用期这个问题了。我个人觉得直接提出就可以了。毕竟归根到底还是对薪资不满意吗。不过提出的时候你可以提出你的方案,比如说全额工资或者提前转正,带着你的方案跟人家去谈。


阅读量过10万了,补充一些朋友评论的提问,希望对大家有用。

“我面试谈好岗位工资5000,试用期80%,但是最后却是,5000里有834是绩效,基本工资为4130,再按80%发放,也就是3300多点,合理吗?可以维权吗?能赔偿多少?”

我的回答:

1.重要的不是在你们谈了什么。而是在你们签了什么?合同上怎么写的。

2.这里也提醒一下大家。在跟hr谈薪资的时候。薪资方案给到你,如果没有写的很详细,一定要多问一句。这个?薪资是到手的金额还是税前的金额,这个薪资是可以全数拿,还是里面包含了绩效或者什么考核。如果包含了绩效考核。具体的考核方案是什么。这些细节的也同样要问清楚。

3.作为hr或者是用人单位的主管。在面试的时候谈到最后薪资问题,给出具体数字后一定也要跟应聘者说清楚这份薪资里面的细节是什么.这样对以后大家双方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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