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入股之前的亏损怎么算_入股本金怎么算公司亏损?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09 22:10:47 人阅读
导读:不考虑溢价,不考虑无形资产……单纯从经济角度算,公司现值——净资产,算作原股东出资,增资算作新股东出资,这样比较合理。而不论原股东出资。比如原股东二人各出100...

不考虑溢价,不考虑无形资产……

单纯从经济角度算,公司现值——净资产,算作原股东出资,增资算作新股东出资,这样比较合理。而不论原股东出资。

比如原股东二人各出100万,共出资200万元,亏损100万,现有100万。新股东要出100万。那么,不能是各三分之一,而是25:25:50。因为新股东投资时,原股东价值只有100万。新股东投资100万与原股东持平。100:100,一上来就让新股东亏损,恐怕新股东不会干。

如果原公司虽然亏损,但积累了一定价值,如何分配另当别论。

如果公司盈利且前景美好,算法也另有不同

入股后,你就是股东,就是公司的老板之一,你当然要为公司的盈亏承担责任。

1,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或倒闭根据破产法情形法院代管并指定清算机构进行破产清算处理。

2,确定债权:根据债权人主张的债务,由清算组织确认债权,包括银行贷款,工人工资福利保险,国家税款,供应商货款,借款等。

3,资产评估:对公司现有资产进行估值,包括机器设备,债权,现金,厂房,品牌价值,有价证券,对其他公司拥有的股份等等。

4,用第3项减去第2项,剩下的就是公司的净资产,股东可以根据所持股份比例进行分割处理。

5,如果净资产为负数,那么股东还应该按照公司的注册资金额按照所持股份比例承担赔付责任。公司社会责任是指公司在创造利润、对股东利益负责的同时,还要承担对公司的利益相关者的责任,保护其权益,以求不仅在经济方面,更在社会、环境等领域获得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各国公司法越来越强调公司目标应是营利性与承担社会责任的并重,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同时应该兼顾社会效益。我国新实施的《公司法》在明确规定公司规范运行的同时,也强化了对公司的社会责任的要求。

1、这15万的入股有多种方式,可以认购你公司的股份方式,也可以是增资形式。

至于你给多少股份作价15万给他都可以协商。(个人建议,最好不要把超过全部50%的股份给他 2、那20%股份当然有效,经过登记的,与后面买卖股份或是增资形式无关。当然也可以是由你老婆这边转股份给你朋友。3、继续融资也是可以以买卖股份形式进行的。比增加资本形式更好操作。4、加入新股东需要去工商局进行登记。5、公平的话只是相对而言的,只要双方同意,觉得公平就可以了。具体咨询可以联系面谈较好。

要做好股权分配,先要对股东画像。

一家公司的成立:创业合伙人、投资人、骨干员工、外部资源方与顾问多方合作,股东身份不同,贡献不同,适用不同的分配规则。

而身为老板,如何处理分配好股权?看看你的股东结构里,有没有这样的人:

1.不差钱,合不合伙无所谓

对于这类股东来说,自己有公司,别的对他来说可做可不做,做就是卖人情,也最多投点钱,不出力的,不可能丢了西瓜去捡芝麻。

成为你公司的股东只是他的副业,而现今大多数的公司都存在这样的股东,而且所占股份不低。

企业遇到困难,经历波折,他可能帮也可能袖手旁观。在企业盈利时,他必定分走一大批的利润。

结论:合伙开公司,出多少钱占多少股?你究竟被这句话忽悠了多久?

2. 不出钱,出力要股份

凭兄弟的感情出力没问题,但没有股份纯粹打工,他就没有动力跟着你全力以赴。如果给他干股呢?用股份捆绑住一个以打工者心态的股东,你觉得合适么?

试想当他拿到股份后,对更高的薪资动了心,跳了槽,他还能通过股份拿到分红,行使权力…

不出一分钱就拿到股份,这样的股东在什么时候才可以才可以出现?为什么说交钱才能交心?在公司发展初期,已经出现了这样的股东应该如何重新分股?分错的股份应该如何收回?

结论:不要用兄弟情谊来追求共同利益,要共同利益来追求兄弟情谊。

3. 德高望重的资源型股东

开公司前期依靠资源渠道来换取商机,一位手握资源的股东必不可少,往往股份占了大头。而他手上的资源在公司发展的后期还会需要么?到时候大额的股权可难收回来了…

当企业遇到一些情况的时候,会需要他协助,而这时老板会处于一个被动的局面,因为他的帮助是你需要的而非他主动提供的。人性这东西是说不清的,还会出现股东自视甚高,居功自傲的现象。老板应该如何处理?

结论:别把公司的生命寄托在对他人的依赖上

股权如何分配?

案例:

这些类型的股东一起创业会出现怎样的情况?

假设四人合伙开餐厅(分别为A B C D)

创始人D每月工资5000元,负责公司所有事务。

退出机制:任何人退出需征得4个股东2人以上的同意方可退出,且根据盈利情况核算退出比例

发展历程:

初期:创始人D配合股东C身兼数职打理得井井有条,生意火爆。

3个月:股东B认为营业额没有预期快速回本,开始左右指挥

6个月:口味判断失误,顾客流失,股东C无负担离开

8个月:麻烦频出,创始人D疲于处理,股东开始互相扯皮

9个月:生意持续下降,面临大量投诉,餐厅散伙转让

乱指挥、无分工、中途退出、创始人没有话语权..…这些问题应该如何解决?

到底出了什么问题?

一家创业餐厅,有资源,有资金,有技术,还有一个熟知业务的总统筹,为什么还会惨淡收场?面对不同类型的股东,创始人老板应该如何分配股权?股东进退出机制应该怎样设定?

股权分配的9大生死线在哪?这样的股权分配结构,问题究竟出在哪里?

错把投资人当创始人

切记:只出钱不出力的只能成为投资人、合伙人,决不能算为创始人。

与投资人最好的合作方式是:

第一种出让部分股份不能让其控股,没有决定权,不参与管理;

第二种让投资人做债权投资。

可以根据创始人、合伙人、员工建立两种类型的股权模式:

绝对控股型:

创始人67%、合伙人18%、激励股权15%;

相对控股型:

创始人51%,合伙人34%,激励股权15%;

这样做对初创企业的创始人能保证绝对话语权及决定权。

常见公司股权陷阱:

均分:50%:50%,每个人1/3...谁都是老大,而谁说的都不算

博弈:49%:49%:2%...大股东掏空心思捆绑小股东掌握绝对控制

独大:95%:3%:2%绝对的领导也绝对的劳累,合伙人暗度陈仓另谋出路

分散:大股东统而不治,小股东分散不团结,极易遭遇野蛮人入侵

合理:34%:51%合伙人股:15%员工股,67%:18%:15%等等

一人、二人、三人、多人合伙公司分别应该遵守的股权设计原则是什么?什么是企业股权5大生死线?

95%老板会犯的错误:

根据投资额定价,没有根据人定价

只是根据投资额来算占股比例,显然对创始人D是不公平的,为什么?

作为创始人会承担双重风险,拿着远低于其市场认可的工资,不仅承担投资风险,还有工资缩水的风险。高风险低收入,积极性难免受挫。

应该怎么做?在前期作为合伙人应该考虑其个人价值,给出低于市场但合理的月工资。另外适当给予其部分技术股份,也是对于其个人价值的一种肯定,使得合伙团队更稳定和谐。

按资 按人

为什么一定要对人定价?

因为工业3.0前的时代是钱+人的时代,只要有钱一切都好办,但如今是互联网时代,是人才+钱时代,在互联网时代,人是第一位的,有了合适的人其它一切都好办。

公司最重要的是团队,其次产品,再次才是钱,没有合理的激励人才机制,公司根本做不大。

联合创始人必须出力出钱

股东C一分钱都没出,反而占了7.5%的股份,单纯的技术入股是非常不牢靠的。

这种股份只有在店回收成本,盈利的情况下才能兑现。一旦回收成本较慢或者不盈利的情况下就无法兑现,也就不存在利益捆绑。只有出了钱,才会真正的和其它三人形成利益捆绑,即出钱又出力的联合创始人才会真正把项目当自己的项目,否则他只是一个员工。

创始人没有话语权

让身为投资人的AB股东成为控股人掌握绝对话语权,而店面实际的管理者D更清楚面店的实际情况反而没有无话语权;这直接导致后期出现的瞎指挥状况,也导致员工没有明确的领导,不清楚到底该执行哪位合伙人的指令,降低了创始人的威信力。

正确的做法是,投资人与创始人应该区分开,即使占股最多,绝对话语权也应该归为实际统筹管理的创始人D。《公司法》中有明确规定,股权与表决权的份额可以不同!让不参与管理的大股东去决策,显然是不合理的。同时,在合伙创业阶段,必须明确每个人的分工,我们找合伙人一定要找优势互补的,各自做擅长的一块。

一定要有退出机制!

股东C出力不出资,中途退股直接导致创业失败,他还没有什么大的损失!没有做好退出机制,苦果只能创始人自己咽。应该怎么做?

第一种方式如股权分期赎回比例第一年退出只能领取投资额的25%,满2年退出

领取投资额的50%,第三年退出领取75%,满四年可以全额领取投资额及约定

的获利部分。

第二种方式约定回购机制,参照公司净资产、原始购股价的溢价、公司估值的折扣价等因素订立回购细则。避免日后退出,合伙人之间死逼,甚至导致连朋友都无法做的情况发生!

合伙人退出机制

1 股权成熟(股权兑换)条款

2 按项目、融资进度

3 调整机制:回购条款

4 按经营业绩(营收、利润)

5 期满退出(约定合作期)

6 退休/辞职/已故/违法退出

具体的条款与合同应该如何设定?

很多时候,1+1未必等于2,好的情况是>2,差的情况,估计<1都有可能。合伙经营企业是好是坏,都要视乎具体的情况而定。

公司经营是一个动态过程,因此公司资产和所有者权益是变动的。我们知道,资产减负债等于所有者权益,所以公司经营的某个时段,就必然因为盈利和亏损导致所有者权益的波动,因而实际影响股份价值的变化。

公司经营亏损,股份价值下跌。此时入股公司,当然这里不讨论入股的必要性,最重要的就是合理确定股票价格。

这里最直接和通用的方法,就是通过专业评估,计算出公司的净资产,进而算出公司股份的实际价值,并以此作为股票价格。

实际操作中,决定股票价值的因素还有很多,如公司产品的质量和竞争力,公司的发展潜力及获得资源的能力等,这些都会对股份定价产生影响,所以需要通盘考虑,也需要同其它股东商量。但不管怎么说,由净资产所确定的股份净值,都是股份价格最基础、最重要的参考价值。


您的案件需要考虑三个问题:首先,入股和借款是两个概念,入股亏损股东个人应当承担责任,而借款不还则可以要求返还本金和利息。要先明确您是入股还是借款给公司。其次,如果借条加盖了公司公章可能会被认定为公司借款,如果没有则只能认定为是个人借贷,对方有权要求您赔偿本金和利息。综上所述,如果您能该借款实际用于公司经营,且为公司借款,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借款,否则权益很难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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