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什么情况下可以扣人_交警在什么情况下才可以扣车?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9 10:39:31 人阅读
导读:1、根据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下列情形各级公安机关交警队有权扣车:酗酒、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无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

1、根据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下列情形各级公安机关交警队有权扣车:酗酒、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无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正证和副证被滞留期间驾驶机动车的;持转借、挪用、涂改、伪造、冒领、失效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 2、驾驶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学习驾驶员学习驾驶人员没有教练人员随车指导单独驾驶的的;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时驾驶机动车的。

  交警在以下七种情形可以扣留驾驶证、行驶证:


  1.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十二分的:违章次数过多,一个记分周期扣满12分,就要被扣留驾照,并且重新学习科目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4条)  2. 饮酒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也就是酒驾醉驾,一旦被警察现场抓到,立即扣留并吊销驾驶执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  3. 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也就是说把车辆给没有驾驶资格的人开的,自己的驾照也要被吊销;(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  4. 驾驶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超速50%以上属于严重超速,立即扣满12分,扣留驾照并吊销;(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  5.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擅自改装汽车并驾驶上路,或者驾驶报废车辆上路的,一经发现,立即扣留并吊销驾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0条)  6. 造成交通事故需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  7.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四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三条: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登记或者驾驶许可的,收缴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撤销机动车登记或者机动车驾驶许可;申请人在3年内不得申请机动车登记或者机动车驾驶许可。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 “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  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一)饮酒、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二)机动车驾驶人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四)驾驶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  (五)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六)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

本身是轻微刮擦事故,如果出现交警扣车的话,一般都是如下情况导致交警扣车的。

一 双方协商解决未果,只能通过交警部门来划分责任,在交警部门尚未出具责任书前,此时需要暂扣车辆。

二 一方或双方有酒驾嫌疑的,暂扣车辆,待酒驾测试完毕并出具处罚结果后方可提车。

三 无证驾驶车辆上路者,需要暂扣车辆,待问题处理完毕后需持有相应车辆驾驶执照的司机来把车提走。

四 驾驶报费车辆上路者,无论是否有驾照都要受到处罚,此时不仅要对车辆进行暂扣,而且在事情处理完毕后,报废车辆将依据有关规定移送报废车辆处理厂家进行报废拆解处理。

五 盗窃车辆、肇事逃逸车辆、涉及有关犯罪案件的车辆、未悬挂牌照车辆、套牌车辆、购买车辆未在有效期内申领牌照的车辆、属于黑车的无牌照车辆,这些都在暂扣车辆的范围内。

六 暂扣车辆的方式大体上有两种,一是专业拖车方式,二是交警驾驶方式。一般交警部门都有固定地点存放暂扣车辆。

七 暂扣车辆时效,一般暂扣车辆都是随着事故责任认定书出具后即可提车。具体时间要看事故责任的划分情况而定,一般不会超过15个工作日。

以上回答仅为个人观点,不代表交通法律法规,请与交通法律法规为准。

1、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条 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

2、(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

3、(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8条)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4、(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2条)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

5、(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0条)机动车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

6、(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

7、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2条,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收集证据需要的,可以依法扣留事故车辆。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一)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

  

(四)驾驶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五)在1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

驾照网学车论坛

暂扣驾照大概就是这么几种了。要是还有问题就过来问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因无其他机动车驾驶人代替驾驶、违法行为尚未消除、需要调查或者证据保全等原因不能立即放行的,可以扣留车辆:   (一)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   (二)具有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   (三)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   (四)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   (五)具有被盗抢嫌疑的;   (六)属于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   (七)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   因收集证据需要扣留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将车辆移至指定的地点并妥善保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的事故车辆除检验、鉴定外,不得使用。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对弃车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不领取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被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   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二、扣留机动车驾驶证有没有时间限制   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期限至做出处罚决定为止。但扣留一日折抵暂扣期限一日。   三、可以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形是   交通警察应当检查当事人的身份证件、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保险标志,验明身份;对当场难以查实身份的肇事人,可以将其带回核查。交通警察可以依法对肇事车辆、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随身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   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当事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扣留当事人的机动车驾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具体的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扣留驾驶证:   (一)饮酒、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二)机动车驾驶人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驾驶证或者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四)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   (五)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   (六)使用他人驾驶证的;   (七)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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