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本来不想回答这个问题,特别惆怅,大家都没说清楚。
借条在法律里,属于一个叫做“债”的概念,对“债”来说,就有两种债。
一种叫自然之债,一种叫法律之债。
一张借条同时具有自然之债和法律之债的属性,根据《民法总则》188条:
也就是说,从还款期开始第二天开始往后推三年,如果债权人没有主张借条,那么法律之债就消除了;但是这张借条上产生的自然之债,依旧存在。
那么,这个自然之债有什么用处呢?法律不保护了吗?其实也不尽然。
比如李二狗借给王美丽10万块,双方约定2018年8月28日还款。到了2021年8月27日,李二狗都没有找王美丽要过,这时候,李二狗起诉王美丽,王美丽以诉讼时效到期为由,是可以不还钱的。法院也不管。(但是如果王美丽一审不提这事,二审法院就不支持时效了)
但是,这10万块的债仍然存在。比如在未来某天,王美丽借给了李二狗10万块,哪怕这个钱没有过诉讼时效,李二狗都可以拿着借条要求抵消和王美丽的债。
换句话说,在未来李二狗只要和王美丽发生了10万块和“债”相关的事件,都可以抵消这个债的。
然而,有一些债的关系,在借条上并没有明确约定期间。那么计算期间的方法非常简单,根据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简单的说,想什么时候要,就什么时候要,无非给对方一点准备时间就是了。
诉讼时效为应还款日期次日起计算,三年。
无还款期限的借条,说明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根据债务人的还款态度不同,分下面几种情况来确定诉讼时效起始时间:
1.催款时债务人同意立即还款,而实际上却未还款的,诉讼时效应自债权人催款次日起计算三年。
2.如果债权人催款时,债务人另外承诺了一个明确的还款日期,那么债务人到该日期未还款的,诉讼时效自该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三年。
3.如果债务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或者是不承认这笔债务,那么诉讼时效应从该拒绝之日的次日起计算三年。
至于债权人何时向债务人催款,并没有时间限制,不过借条权利的保护期最长20年,超过20年了,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不行使权利,就丧失了请求人民法院对其民事权利给予保护的权利的法律制度。按照《民法通则》相关规定,对于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诉讼时效从其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日起计算为两年。对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因而2年的普通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而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如果债权人未曾主张权利的就不能开始计算时效。但债权人若一直没有主张权利则适用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债务关系发生之日起计算20年,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感谢邀请,分几个层次分析并介绍一下法律相关规定:
1、未约定还款期限或约定不明,出借人有权随时要求还款。
2、借条的诉讼时效分两种情况,一种是自侵权之日起3年内(适用时效中断),或不知道侵权最长诉讼时效20年。本题中未约定明确还款期限,出借人可随时主张还款,可适用诉讼时效中断,应该属于最长诉讼时效情况,即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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