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正式的企业员工能当法人吗_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可以当法人代表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2 18:41:26 人阅读
导读:当然不可以,国家实施政企分离政策已经好多年了。原来一些行政事业单位开办注册的企业、公司已经彻底改制分离,在这些公司里兼职的在编行政事业单位人员按要求是必须要回原...

当然不可以,国家实施政企分离政策已经好多年了。原来一些行政事业单位开办注册的企业、公司已经彻底改制分离,在这些公司里兼职的在编行政事业单位人员按要求是必须要回原单位的,不许在企业兼职,这是硬性规定。

但我们的国家机构庞大,近年来在实行机构改革,所涉及的人员多,情况比较复杂,再加之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情况可能不尽一致,也许还存在其它情况也不好说。

但我理解的是公职人员端着公家的饭碗再去企业公司兼一份职,这恐怕是不允许的。

还有一种情况那就是央企、国企里面有没有它们上级主管单位派人在企业兼职,这个我就不知道了,在这里不能胡说。

《公务员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第五十三条规定:“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 ……(十四)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所以,事业单位事业编制干部,无论是否有领导职务的,都不可以在外兼任企业法人代表。

可以做企业法人,但是公务员不可以。我国《公务员法》有规定公务员不得兼职,在编事业单位人员不是公务员,因此是可以从事经商行为。但是我国有很多事业单位它是参公事业单位,也就是说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的,所以你得看看自己单位什么性质。比如教师,医生,他们就可以经营。《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 一、民事行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能力; 二、执行刑罚或者执行刑事强制措施; 三、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 四、犯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 五、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六、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行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吊销营业执照起未逾三年的; 七、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 八、有法律和国务院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

普通事业单位人员不能兼任企业法人代表。

法律依据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项。第二十五条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能完成岗位职责任务,或者不能达到工作标准的;

(二)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的;

(三)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人事关系或者劳动关系,拒不改正的;

(四)严重失职,对本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违法违纪,损害本单位利益或者公共利益的。

另外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规定》第四条第8项规定的“有法律各国务院规定不得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情形”。另外,根据公务员法,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即事业单位人员参照公务员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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