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执行的遗嘱应该怎么办_如果有书面遗嘱,但没公正怎么办?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08 04:54:51 人阅读
导读:1,可以遗嘱中的继承人之间协商办理相关遗产的继承手续2,如果继承人中一方不配合,可以到主要遗产所在地、需要继承的房产所在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执行遗嘱,分割遗产3...

1,可以遗嘱中的继承人之间协商办理相关遗产的继承手续


2,如果继承人中一方不配合,可以到主要遗产所在地、需要继承的房产所在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执行遗嘱,分割遗产

3,起诉时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遗嘱的复印件,有其他证据的,一并提交证据清单

只要遗书是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书形式符合法律规定,就是有效遗书


您好!

在没有留下合法有效遗嘱的情况下,老人去世后的财产,按照法定继承执行,原则上,由法定继承人平分

这里题主提到的财产主要是房产,在城镇和乡下各一套,有三个儿女。意味着按照“平均”分配、每个儿女分得2/3套房子。这个在现实中处置起来可能会有些麻烦。

以下给出一些建议,供题主参考。其中,有两个假设前提:

  • 不存在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题主祖辈均早于题主父母过世。

  • 三个子女之间没有争议,或者没有出现对老人赡养不一的情况,满足平均分配的先决条件。

简单分配方式:每一套房子均分

最简单的分配方式,就是两套房子,分别由三个子女平均继承,每个人在房产中占有1/3的份额

因为题主父母有一套房子在乡下,这里提示一点:与儿女们的户口是否在同村无关。房子属于老人的个人合法财产。

但是,这种方式有一个弊端:就是房子未来谁也无法单独处置,而且房屋产权过于分散。

比较现实的分配方式

这里先说一下乡下的房子。

前面我们提到过,乡下的房子能否继承,与儿女们的户口无关。但是还有另外一条规定:

如果继承人是非同一村集体的农村户口,继承下来的房子,不能大修、重建,直到房屋无法继续使用,房子就没了,占用的宅基地要被村集体收回。

所以,从持续使用的角度,如果子女们有处于同村集体户口的成员,最好由TA来继承,这样的话可以一直占用着,丢不了。

那么,延伸出来的问题就是:如果符合上述条件,就可能面临不能均分的可能。这是其一。其二,上面也提到过,一套房子,产权过于分散、有多个非夫妻关系的产权人,未来再处置(不管是买卖、赠与还是继承)都有可能会产生一些争议。所以,这里给出的第二个建议是——财产均分。直白说就是:要房的不要钱,要钱的不要房

我们举个例子:

乡下房子值100万,城镇房子值100万,每个子女应该分得66.7万。老大是农村户口,其他俩个子女是城镇户口。可以让老大继承乡下房子,再拿出33.3万给到其他两个子女。
其他两个子女中,愿意均分第二套房子,就登记两个人名字,这样起码能让房屋产权少一个产权人,相对集中一些;如果不愿意这样,协商好了,假设老二得房,再拿出33.3万。这样分配的结果就是:
  • 老大得到乡下房子。
  • 老二得到城镇房子。
  • 老三得到66.7万现金。

这种分配方式,遵循的原则是:让房屋的产权人相对集中,避免今后处置时发生争议的潜在风险。

变现后的处置方式

第三个建议,也相对比较简单——直接变现,然后子女们分钱。

有两个前提条件:

  • 第一,子女们都有房,老人留下来的房子,对于儿女们的居住条件不产生影响。

  • 第二,不过多的考虑对老人遗产的情感因素。不会因为“父母走了,把父母财产变卖”而心存芥蒂。

但是,还有一点需要注意:乡下房产的变现问题。

大家知道,宅基地房是不能出售的。所以,这套房子的变现,不能私下转让,必须要经过村集体同意才行,而且买方只能是同村集体成员。

需要看遗嘱,看遗嘱的形式和内容有多大法律效力。

如果遗嘱法律效力较强,没有大的纰漏和瑕疵,可以持遗嘱起诉不执行的继承人;如果遗嘱本身无效或无法发生法律效力,则一般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

遗嘱作为一种主观意愿,有书面式的,口头式的,还有影音式的,不论哪一种,都是将逝者对自属事物的嘱托,有它格式的特殊性,语法的易解性,存在的公信性,行使的可行性。哪么没有得到公证的遗嘱有法律效力吗?当然没有了,因为没有得到法律的公证,所以在法的理论下就没有效力,就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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