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要不要写离职单_合同到期怎样写离职单?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1 23:09:13 人阅读
导读:1、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关系终止,如果没有续签意向,双方关系解除。2、合同到期后是否续签,是法律赋予你的权力。即使公司有意续签,你也可以拒绝签订。无非是公司不再续...

1、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关系终止,如果没有续签意向,双方关系解除。

2、合同到期后是否续签,是法律赋予你的权力。即使公司有意续签,你也可以拒绝签订。无非是公司不再续签时,需根据你已经提供服务的年限,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而你自己不再续签时,没有经济补偿而已。

3、公司的要求是违法的,没有法律依据,可以拒绝,且有权要求得到已工作期间的工资。同时有权要求公司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为你办理相关的解除劳动合同、档案及社保转移手续。

4、由于辞职的性质属于因个人原因中断就业的,甚至连失业金都拿不到,不要被忽悠了。

辞职需要提前,但分情况如下。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承担。

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针对题主的这个问题,我肯定是会毫不犹豫的选择拒绝写辞职书!既然公司都已对自己不仁,我凭啥还要写辞职书啊,这不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嘛!

用人单位想得挺美,让劳动者自己主动写辞职书,然后就可以一分不出便把劳动者打发走。公司也太无人性了点吧,劳动者辛辛苦苦为老板卖命工作了,居然连一点辛苦的卖命钱都舍不得支付。

一、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合同到期后,只要用人单位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必需要为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所以,按规定程序和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该为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但用人单位为了不付经济补偿金,便要求劳动者主动写辞职书!

因为《劳动合同法》规定,只要劳动者主动申请辞职,公司将不会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其经济补偿标准如下: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例如:题主在公司工作了5年,则公司应该支付你5个月的月工资,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N个月经济补偿金,N是表示在公司上班工作的年数。

所以,如果劳动者工作时间长,一旦写了辞职申请书,那将损失几千上万元的经济补偿金!因此,劳动者必须要坚持拒绝写,否则,可能会损失较重!

二、如果劳动者拒绝写辞职申请书,可能用人单位也会拒绝支付经济补偿金。

因此,这就要求劳动者提前做好相关资料准备,如果是协商解决不成,便可能会走仲裁和法院诉讼,到时候需要我们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1、收集好自已在该公司的一些个人资料与用人单位的一些资料。

①、这里需要收集好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你的工作牌、工资卡(条)、平常工作文件、处理资料以及公司有关工作的具体安排分工手册等资料。

这只是为了证明你属于公司员工,为这里上班工作。

②、接下来你将收集好公司每月为你支付的工资条,上面有一个具体的工资明细,凭此工资条与公司协商沟通,将彼此交协录成音频或视频(只要企业拒绝你的要求),这将是增强证明公司违约的证明。

这些资料如果到了诉讼阶段,将会起到重要的证据作用!

2、解决的正确途径与方法。

①、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工会提出申请协调处理,由工会组织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协调。

②、调解不成或者不经调解,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③、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然,最好是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只要是出入不大,最好接受;如果题主的工作时间较长,补偿金数额较大,则该仲裁的必须要走仲裁,不成功时该走法院起诉就走起诉程序!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办理缴纳个人社保,还可以要求公司为自己补缴;若是无法补缴,则可以要求公司为自己的社保做一定的赔偿!

假如公司已为劳动者按时缴纳社保费,还可以去申请领取失业金!不过千万要注意:必须是公司为自己按时缴纳社保,否则将是无法领取失业金的!

如果想领取失业金又该注意些什么呢?

员工领取失业金的基本条件。

①、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必须为职工交满1年失业保险金,而且还不能有任何欠费不良记录,这是最最根本的条件,如果没有交缴失业保险金,一切都别想了!

②、辞职非你本意,而是用人单位将你辞退,让你失业;否则你主动辞职是不能领取的。

③、失业人员办理了失业登记,并领取了失业登记证。

领取失业金的办理流程。

①、失业登记

需要自己的身份证、户口本到所在地社区去办理失业登记。并要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以及照片。

②、审核、领取

只要经办机构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审核通过,并会给办理《失业证》。第二个月,失业金便会直接打到失业人员的社保卡或相应银行帐户上。

注意一下:通常失业金领取到你找到新工作,便自动结束,最长可以领取24个月,这是根据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来计算的。

以上分析,仅供参考,希望我的回答能够给你一点帮助。若有兴趣,可以关注【视职场】,将会带给你更多的职场知识,帮助你解决职场困惑。欢迎在下方评论区留言发表你的看法与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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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不想续签,同事建议你不写离职申请,原因很简单,自己提出来的不续签,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而如果公司提出来不续签,是可以拿到经济补偿金的。

公司不续签,能拿多少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到期,如果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续签,那么,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你的同事大概就看中了这点。

那么,能拿多少钱?

能拿N的经济补偿金。即你在公司的工作年限*你的前12个月平均工资。


公司为什么要不和你续签?

我觉得你们想的太天真了?公司为什么要给钱不和你续签?

如果,我是你们公司的HR,或者,我是你的直属领导,我一旦看出来你有离职的意向,我再怎么不想续签,都会和你续签的。

就等着你自己主动离职,或者逼着你自己主动离职,然后,不花一分钱让你走人。不要觉得公司做的太没人性,社会就是这么现实。


你的选择

想想仔细,到底是不想干下去了,想尽快另谋出路,还是想赖上公司,要一笔钱再走,有没有时间和精力和公司耗?

权衡清楚了,再考虑,要不要自己提出来不续签。

不需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

第四十四条 劳动合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

第五十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劳动合同法中没有关于用人单位告知拉动着合同即将终止的义务。用人单位为了续签劳动合同,向劳动者发出的续签意向书,视其内容是否具体,可以认为是要约邀请或要约。如续签意向书中载明,原劳动合同条款不变,合同期限续签2年,则可以视为是要约;如续签意向书中仅指出公司考虑与劳动者就续签劳动合同进行协商,具体内容待协商后确定的话,则应当视为要约邀请。要约邀请没有法律效力,要约是合同订立的过程中的一环,要约发出后,一旦受要约人承诺,合同就成立。因此,发出要约性质的续签意向书需要谨慎。该意向书以公司名义或人力资源部名义发出都不影响其效力,实践中一般加盖人事专用章或公司公章,只要有这些,就表明是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者无需出具书面辞职信。但劳动合同终止会涉及到经济补偿金的问题。

不需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 第四十四条 劳动合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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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劳动合同到期前,用人单位应就是否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作出决定,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办理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手续。

一、对续订劳动合同的处理

按照规定,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同时应当征求员工是否有续订劳动合同的意向。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有意向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在合同到期后一个月内完成合同的签订。

对2008年起,连续两次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第三次续订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予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自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按月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

特别提示: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否则应当按月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对超过一年未签订劳动合同、视为劳动者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因为意识不够或相关管理人员的疏忽,导致合同到期后,既不通知员工续订劳动合同,也不通知员工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由此引发劳动用工风险,将自已处于不利的境地,是十分不应该的。

二、对不续订劳动合同的处理

对任何一方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到期应该及时办理合同终止手续,由用人单位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并做好签收记录。其中,对劳动者有续订意向而用人单位不再续订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对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而劳动者无续订意向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三、合同到期前,劳动者的应对策略

针对上述问题,合同还有一个月到期,作为劳动者,如果有意向继续在企业工作的,应当提醒用人单位到期续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无续订意向的,劳动者也没有必要提交辞职报告,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合同到期,对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但如果劳动者主动提交辞职报告,则直接视为劳动者无续订劳动合同意向,用人单位可以不给予经济补偿金。

当然,如果用人单位有意向续订劳动合同而员工无意向续订合同的,无论是否提交辞职报告,用人单位均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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