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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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的实施必须严格遵循行政法治两项重要原则,即行政合法性原则和行政合理性原则。
从目前药品监管实施的行政处罚实际,特别是从日益增多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以及行政相对人的种种投诉情况看,一些药品监管部门对合法性原则较为关注,而合理性原则则不同程度地被忽视,由此导致罚种适用严重失衡的情况时有发生。
网友提问: 中顾网律师解答: 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是行政执法机关对违法行为人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应当遵循的一般原则。
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处罚,在遵循“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根本原则的基础上,还应当遵守以下五条基本原则。
相关法律常识: 依法行政的核心内容是坚持合法原则。
行政处罚的合法原则,是指行政主体的行政处罚权力的存在、运用必须以法律为依据,并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
合法原则是行政处罚所有原则中的最重要的一条原则。
坚持合法原则,应当做到主体、内容、程序三个方面合法的基本要求。
(一)处罚主体合法 行政机关的行政职权都是由法律赋予的,行政处罚又是依据行政职权实施的,所以行政主体实施行政处罚必须有法定的职权,必须是合法的主体。
行政执法机关不能越俎代庖,干涉其他执法领域内的违法事项,否则,处罚主体违法。
(二)处罚内容合法 行政处罚内容合法,主要有以下四项基本要求。
1.实施处罚行为必须在法定权限范围内 除了主体合法外,执法机关还必须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执法机关不可超越职权行事,否则是无效处罚行为。
2.必须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必须以事实为根据,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前提条件。
如果违法事实不清,不能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某一客观违法事实虽然客观存在,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但还必须有足够的证据予以证实,而不能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实施行政处罚。
3.适用法律和定性必须正确 适用法律正确是行政处罚合法的一大支柱。
虽然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但如果行政机关适用法律错误,同样会造成案件定性错误。
案件定性错误,也必然造成适用法律错误。
这是两个相互关联、互为前提的问题。
在行政诉讼中,适用法律错误,案件定性错误,不论事实怎样,人民法院都会撤销行政处罚决定。
4.处罚种类和幅度必须在法定范围内 行政执法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其处罚内容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种类和幅度以内,而不能超越。
(三)处罚程序合法 执法机关的行政处罚,即要求实体合法,又要求程序合法。
实体是程序的内容,没有实体就谈不上程序。
行政处罚程序合法是行政处罚实体合法、合理、公正的保障,程序合法同实体合法一样,是行政处罚合法性的基础。
程序如果违法,行政处罚就会被撤销。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应遵循如下基本原则:
1、处罚法定原则
《行政处罚法》第三条规定了处罚法定原则,它包含三层意思:(1)实施处罚的主体法定。(2)处罚依据法定。(3)处罚程序法定。
2、处罚公正、公开原则
《行政处罚法》第四条规定了处罚公正、公开原则。
3、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行政处罚法第五条 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4、权利保障原则
《行政处罚法》第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
5、一事不再罚原则。《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刑法的三大基本原则是罪行法定原则、罪责行相适应原则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1.行法定原则: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2.责行相适应原则: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的轻重相适应。
3.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基本含义是: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对于一切人的合法权益都要平等地加以保护,不允许有任何歧视。
不是。行政处罚原则包括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比例原则,公平合理原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