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了职业病怎么和单位处理_得了职业病怎么办?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5 12:06:31 人阅读
导读:属于工伤,享受工伤待遇。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

  属于工伤,享受工伤待遇。  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这坚决不行。

应该立即给职工申报鉴定职业病,如果认定职业病,后期治疗费用由社保部门承担。

但是如果不去认定,到最后和员工纠缠不清,不仅烦不胜烦,而且会失了人心。

职业病诊断、鉴定过程中,用人单位不提供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的,诊断、鉴定机构应当结合劳动者的临床表现、辅助检查结果和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并参考劳动者的自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供的日常监督检查信息等,作出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提供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有异议,或者因劳动者的用人单位解散、破产,无用人单位提供上述资料的,诊断、鉴定机构应当提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调查。


申请职业病诊断的当事人如果对职业病诊断机构作出的职业病诊断存在争议,还可依程序向作出职业病诊断的机构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卫生计生部门提出职业病鉴定,对职业病鉴定结论仍然不服的,还可依法向省级卫生计生部门申请职业病鉴定。省级职业病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为最终的鉴定结论。

你好,你的问题介绍的不详细不具体啊,想要明确回答你的问题,我觉得还需要弄清楚几个事情。

你离职后得知自己得了职业病,请问有专业的职业病诊断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资料没?

如果你是离职后自己感觉身体不适判断自己得了某种职业病,或者你去医院做了检查得知患有职业病,都是不专业的,也不具有权威性和法律效力。所以你还得去当地指定的专门检查职工职业病的卫生医疗机构进行专业检测。如果职业病鉴定机构出具了《职业病诊断证明》,确诊你得了某种具体的职业病,并且证明你的职业病与原单位工作有直接的关系,那么你的职业病才成立。如果你没有做这一步,赶紧去做,你已经离职了,患有职业病要赶紧处理。如果做了专业检测,那么接下来就是与原单位协商处理或者投诉维权。

我建议你先行与原单位协商处理你的职业病问题,因为职业病是视同工伤的,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上面说了,等你拿到了《职业病诊断证明》后,不仅可以知道自己得了某种职业病,还可以知道自己的职业病的严重程度,也就是几级职业病。如果你的职业病按工伤规定是一至四级(都是很严重的),那么你是可以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根据你的级别可以有18~24个月的工资补偿。只要原单位给你缴纳了社保,你就可以先与原单位协商此事,让原单位给你申请工伤认定。

如果原单位以你已经离职为由不肯与你协商或者不承认你的职业病与原工作有关,那么你只能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走法律程序解决

你放心,只要你证据资料充分,维权及时,社保有持续缴纳,虽然你已经离职了,但还是可以通过维权享受工伤待遇的。如果原单位没有给你缴纳社保,那么补偿费用将由原单位全部承担。

最后再次提醒你,维权要及时,万万不可拖延,你已经离职了,要赶紧行动起来。如果有什么不清楚的,去劳动局、社保局工伤科咨询。

以上就是你应对职业病的具体做法,希望对你有用。

工人患上矽肺病的工种很多,从事井下矿山,包括煤矿,铁矿,水泥厂,选矿厂等等。如果是正规的企业,每年工作单位普查一次,矽肺病,如果得了矽肺病,我们这个地区,有省一级的医院复检鉴定,定级。

如果定到一级到四级矽肺病,你可以不用工作,工资可以正常开资,三级到一级给护理费,医疗费全免。只要劳动部门鉴定委员会给你定上矽肺病,不管是几级,都按照的伤残等级,有社会保障局给你补发伤残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

如果工人是在私营的企业,和私人的小矿山,工人得了矽肺病,没有和社会保障局签订合同,只能申请社会保障局仲裁委员会,可以申请仲裁要求单位承担本该由社保承担的费用,也可以上当地的法院开庭审理,包赔自己的损失。

员工在职期间患职业病用人单位的处理方法:

(1)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职业病病人

用人单位应建立职业病报告制度,责任到位,有人负责,当发现有职业病病人时,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不得虚报、漏报、拒报、迟报、伪造和篡改。

(2)向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报告

用人单位出现职业病病人时,除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外,同时还应向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报告。

(3)积极安排劳动者进行职业病诊断和鉴定

如果员工在工作过程中感到不适,又排除其他疾病的,经员工申请,用人单位应安排员工的职业病诊断,对职业病诊断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为了保证受到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享有充分的权利,职业病诊断、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4)安排职业病病人的治疗、定期检查和康复

员工被确诊患有职业病后用人单位应根据职业病诊断医疗机构的意见,安排其医治或康复疗养。用人单位同时应建立相应的制度,对职业病病人治疗、定期检查、康复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责任到位,有人负责相关工作。

(5)调离和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

员工被确诊患有职业病后其用人单位在员工经医治或康复疗养后被确认为不宜继续从事原有害作业或工作的,应将其调离原工作岗位,另行安排。用人单位应为确诊患有职业病的员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申报工伤,对留有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并根据其鉴定结果安排适合其本人职业技能的工作。用人单位同时应建立相应的制度,责任到位,有人负责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的相关工作。

肺结核分传染和不传染两种,其实不传染的比较重,需要去医院做谈培养才能知道是不是传染的。现在肺结核不是什么绝症了,治疗9个月左右一般可以康复,不过需要做一个耐药的检查,看看哪种药最适合您服用,一般治疗半个月病症就很有缓解,但是一定要坚持吃9个月的药,不然会复发,结核是慢性病,很麻烦,注意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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