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如何申报_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何申报个人所得税?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5 20:54:16 人阅读
导读:你好,合伙企业报个人所得税,有2种情况。这2种情况都是要填投资人的1、若该合伙企业为查账征收,其它答友已经提到过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我将不过多赘述),其中涉及...

你好,合伙企业报个人所得税,有2种情况。这2种情况都是要填投资人的

1、若该合伙企业为查账征收,其它答友已经提到过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我将不过多赘述),其中涉及到需要交税额投资人个人信息等,需要在报税时一并填报。

2、若该企业为核定征收,在报税系统――预缴纳税申报――选择纳税期(系统默认为累计的,比如4月15号之前报3月份的税,系统会自动显示2018-1-1至2018-3-31)――填写收入总额,系统会自动显示投资人信息,需选中投资人,系统会依据投资人的投资比例拆分相应收入。

现做出以下假设

(1)、投资人有2位,分别是A(出资比例62%)和B(出资比例38%)

(2)、2018-1-1到2018-3-31累计收入为100万,则A的累计收入为62万,B的累计收入38万。

(3)、核定征收率为0.1

依据五级累进税率表:

A累计预缴税额=620000×0.1×0.3-3750=8850(注:应纳税所得额为月营业收入乘以适用征收率;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乘以对应税率-速算扣除数)

B累计预缴税额=380000×0.1×0.2-3750=3850

注意:以上计算为预缴累计应纳税额,之前月份若已经报过个税,3月份应纳税额为当前累计预缴应纳税额减去之前已经缴纳过的个税。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如有不同的意见可在评论区讨论、交流。^o^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

有两种计算办法:查账征税、核定征收

第一种:查账征税

1.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本人费用扣除标准统一确定为3500元/月。投资者工资不得在税前扣除。

2.投资者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不允许税前扣除。

3.企业生产经营和投资者及其家庭生活共用的固定资产,难以划分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类型、规模等具体情况,核定准予在税前扣除的折旧费用的数额或比例。

4.企业向其从业人员实际支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允许在税前据实扣除。

5.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分别在工资薪金总额2%、14%、2.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

6.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用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7.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8.企业计提的各种准备金不得扣除。

9.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并且企业性质全部是独资的,年度终了后,汇算清缴时,应纳税款的计算按以下方法进行

(1)应纳税所得额=Σ各个企业的经营所得

(2)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3)本企业应纳税额=应纳税额×本企业的经营所得÷Σ各企业的经营所得

(4)本企业应补缴的税额=本企业应纳税额-本企业预缴的税额

第二种:核定征收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

=成本费用支出÷(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1)实行核定征税的投资者,不能享受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2)实行查账征税方式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改为核定征税方式后,在查账征税方式下认定的年度经营亏损未弥补完的部分,不得再继续弥补。

(三)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因在纳税年度中间开业、合并、注销及其他原因,导致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1年的,对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和合伙企业自然人合伙人的生产经营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以其实际经营期为1个纳税年度。投资者本人的费用扣除标准,应按照其实际经营月份数,以每月3500元的减除标准确定。

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该年度收入总额-成本、费用及损失-当年投资者本人的费用扣除额

当年投资者本人的费用扣除额=月减除费用(3500元/月)×当年实际经营月份数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实行核定征收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按如下所列计算公式计算应纳税款:投资者应纳税额=经营(销售)收入×适用征收率实行核定征收的企业所适用征收率不再按年换算,而以每次累计收入额依计算公式计税。实行核定征收的合伙企业,其投资者应纳税额的计算办法以该企业取得的经营(销售)收入,据此确定适用征收率,计算应纳税款后,再按各投资者分配比例分摊税款,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分配比例的,按合伙人数量分摊税款,分别申报纳税。凡实行核定征收的企业,年度终了时不再汇算。对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年度终了时,也不再进行汇总,也不弥补企业的亏损。

两家个人独资企业和两家合伙企业的个税申报是不同的,需要注意区分,问题中提到的是拥有两家个人独资企业的个税申报,那么我们就具体讲两家个人独资企业的个税申报。

一个人同时持有两家个人独资企业,在申报个税时需要,合并计算,分开在两家公司缴纳。

平时按月在两家公司分别预缴个人所得税,在年度结束时,汇总两家企业所得额,以此确定适用税率并计算应纳所得额,至于可抵扣的费用,可以选择一家企业中扣除。在年终后3个月内汇算缴清,多退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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