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这是重大交通事故,还好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仅承担民事赔偿。
你赔偿的项目有:
为啥是这样的公式,因为强制险限额内先赔,且强制险只分为有责赔偿和无责赔偿,次责也算有责。
强制险有责的限额:身故伤残11万、医疗报销1万、物损2000元。
车损好计算,一般都是保险公司去定损,如果对方不同意保险公司定损,也可以直接物价评估,评估多少算多少。
人员死亡赔偿按照赔偿项目计算,一个人一个人的算,每个人的赔偿金额都会不同,去套这些赔偿项目:
公式:赔偿=20年 X 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
超过60岁的,每年长一岁,扣1年,75岁以上的,按照5年算;
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20年1月开始,农村和城镇同一个标准,按照诉讼所在地或事故发生地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公式:6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上年度诉讼所在地或事故发生地社平工资。
公式:赔偿=年限 X 人均消费性支出 X 抚养比例
未成年人计算到满18周岁,成年人最长20年,60岁以上的,年长一岁减1年,75岁以上算5年。
按照诉讼所在地或事故发生地的上年度城镇人均消费性支出算。
两个人抚养的按照50%,如果老人需要4个人抚养,那么就是按照25%的比例。
死亡之前的抢救费、治疗费,按照医院发票算。
公式:赔偿=一般5万元 X 30%(责任比例,次责)
家属处理事故的交通费、护理费、住宿费、误工费等等。
把以上项目加起来就是死亡一人的赔偿总额。
这么大的事故,看样子您的赔偿不少啊,关键是看商业第三者是否买够。
‘’前车驾驶机动车有什么违法行为吗?‘’
‘’没有!‘’
没有,凭什么前车要为后车醉驾追尾赔偿?
依我之见:轿车司机‘’故意醉酒驾车追尾‘’发生交通事故,轿车醉驾司机依法应对其死亡自负全责;并应对因‘’追尾‘’给正常行驶的前车造成的车辆损失予以赔偿。
以下本人拟从刑事法理‘’主观故意‘’与办案实务层面作简要分析:
一,‘’醉酒驾驶机动车‘’行为主观故意的法律分析:根据二○一六年全国人大关于《刑法》(修正案(九)所增加‘’危险驾驶罪‘’的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就构成危险驾驶罪。A,该罪除犯罪主体为机动车驾驶人外;其犯罪最显著的主要表现在主观的故意性特征:
B,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一(1)即犯罪嫌疑人‘’直接故意‘’为明知法律明令禁止酒后驾驶机动车,而主观上无视法律禁止性规定而‘’挑战法律规定‘’的蔑视法律的公众规范是其寻衅滋事犯罪心态有太多相似之处,(2)同时,其对因‘’醉驾‘’可能发生重大车祸事故又因已购‘’交强险‘’之故而持‘’放任‘’的主观故意心态,即‘’间接故意‘’。因此,‘’醉驾‘’主观上的‘’故意心态‘’,即蔑视丶挑战法律禁止性规定而故意醉驾放任其危害社会后果的发生的主观恶性深、社会危害性也特别严重。
C,所以,法律才规定该罪因主观故意恶性深丶社会危害很大,因而该罪在客观行为上只需要有‘’醉酒‘’和‘’驾车在道路上驾驶‘’两个行为,即只需要‘’行为‘’而不需要后果就构成犯罪,也就是俗称的‘’行为犯‘’。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出‘’醉驾‘’的主观方面既有直接故意的蔑视丶挑战法律禁止性规定,又有放任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发生,这种主观故意犯罪社会危害是很大的。
二,那么,如果‘’醉驾‘’犯罪嫌疑人因主观故意而醉驾一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就如同本案例所述‘’轿车醉驾追尾前车‘’致醉驾司机自己死亡,又如何判定醉驾司机与正常行驶的前车的责任呢?
依我之见:A,只要前车司机驾驶机动车‘’正常行驶‘’,即经交警部门事故责任认定前车司机无任何交通违法行为,那么,依法正常行驶的前车司机无任何责任;B,根据我国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因违法者故意行为导致的伤亡后果,机动车不负责任。
本案例因轿车司机故意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追尾正常行驶的前车而致‘’醉驾‘’自己死亡的,死亡司机应为自己的故意犯罪而致其自死的行为自负其责。
三,前车因后车醉驾追尾造成的损失又该谁承担维修费用呢?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后车追尾前车的,后车负全责。而本案例后车,即‘’醉驾‘’轿车司机依法应负全责,应对前车因追尾造成的车损承担维修费用的民事赔偿责任。
后车因故意犯罪死亡的,其应当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依法应由死者的财产管理人或共同财产人,或者死者财产的继承人承担,前车司机可依据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书将上述人等为民事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见谅。
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我从事交通事故处理工作有20多年。我的个人意见是定前车和后车的两个驾驶员同时全部责任。
在这起交通事故中,一共有三个当事人,两个驾驶员一个乘坐人。乘坐人不承担责任,两个驾驶员承担责任。
我个人认为三个人一起喝酒,作为两名驾驶员应该明白喝酒造成的危害,很有可能将会发生交通事故。两车追尾相撞证明他们两车的距离很近,不能按两起事故进行认定,只能按一起事故进行认定。只有两个驾驶员定全部责任,是因为最终目的是要追究两人的刑事责任。
我个人认为,不能定同等责任。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如果把这个案子的两个驾驶员定位同等责任,不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这样对死者是不公平的。虽然有的朋友可能认为定同等责任和定两个全部责任赔偿的数额是一样的。但是我个人认为,饮酒驾驶和醉酒驾驶应该严厉打击。
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有的驾驶员可能被定了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在法院刑事判决的时候,驾驶员总想取得死者家属的谅解书。有的人认为只要钱赔够了,这个谅解书一定会拿到。认为这是钱的事儿。
以上就是我的个人观点,如果有不足之处,还希望大家在评论区留言指正。谢谢。
如果大货车正常行驶,所有灯具齐全,而且没有超载,违章。由于轿车酒后驾驶,忽视了望追尾货车后部,造成驾驶员当场死亡,大货车不负任何责任,死者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包括给货车包赔损失和修车。
如果大货车停在路边,或行车道上,后面没做任何标志警示,车辆警示灯也没开,造成酒后驾驶者追尾,驾驶员死亡,会负50%责任。因为货车,在远处没有设立警示标志,造成事故的发生,负有一定责任。小车司机酒驾在先,忽视了望,造成事故的发生。双方都负有一定责任,各打50大板。
同样是交通事故死亡,但处理的结果千差万别,各种人证物证,都会改变处理的结果,尤其现场的勘验,非常主要,警方会通过肇事现场,询问笔录,检验报告,调查结果,作出公正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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