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女方需不需要退彩礼_女方提出离婚彩礼怎么解决?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7 09:12:04 人阅读
导读:看俩个人的决定吧。不要因为“彩礼”的问题否认了过去的感情,也伤了他人每个地方都对于彩礼问题有不同的要求但是也离不开两个原因1.彩礼是对女方父母的尊重!人家父母把...

看俩个人的决定吧。

不要因为“彩礼”的问题否认了过去的感情,也伤了他人

每个地方都对于彩礼问题有不同的要求

但是也离不开两个原因

1.彩礼是对女方父母的尊重!

人家父母把女儿养这么大不花钱吗?白白给你养了②十几年的媳妇,去你家给你照顾父母,照顾你并且生儿育女,难道不应该给些安慰吗?证明你是真心想和人家女儿过日子的

2.对于很多地方,彩礼要过来也是给两个新人的生活费

彩礼只是一个形式,即使彩礼在女方保管,但是我绝对相信,小两口有事时,大多数的父母也都会拿出来的

3.有的习俗要彩礼是给女方父母的

那我想说,请尊重当地习俗

4.男方给彩礼,女方带陪嫁

一切都是为了两个新人未来的生活做为初心。这绝对就是形式了,更应该尊重

所以说不管是否离婚,不要把彩礼要回去,人家的青春白白扔出来,这么多年的陪伴不应该给些安慰,让其生活的更好吗?

也不要因为别人,干扰了你,只做对的事,也对得起别人,才问心无愧

为啥男方提出离婚,男方是因钱多娶了离,离了娶,是钱烧的吗?不是吧?我认为你们的事不管谁提的离婚都是被逼的,即然都不看好对方好离好散,谁也不霸占谁的东西,是好女子到哪都受欢迎,应该树立一个好的形象,让他想着咱,咱不想着他,到啥时做的正行的端,把彩礼钱退给人家不喜欢,有本事自己挣,不让人家看笑话,说自己图财,男方也一样,即然不想过了彩礼钱算什么,把最真贵的都不要了,那一切都不是事,大度一点,男子汉大丈夫钱没了还可以挣,说不定女方回想起来还是觉得你对她好就又回来了呢,我的意思是要给对方留下好印象,不要斩尽杀绝,必定夫妻一场

两年多的婚姻,性格不合而离婚。

婚姻就是柴米油盐酱醋茶,各种味都有。你俩的婚姻,缺少一根捆仙绳--孩子。夫妻两年的时间在一起,如果没有采取避孕的方法,而没有孩子就是不孕。

现在没有孩子,又性格不合,清官难断家务事,真的不知说什么好。日子各过各的,好合好散也许缘份已尽,未尚不是好办法。至于彩礼钱多的话退部分也可以,普通老百姓养儿娶媳妇不容易。不退也行,两年多的婚姻, 老公又先提出来的离婚,法律也不支持。

本次重点,给你俩今后人生路几点建议,一上医院检查身体,到底是谁不能生育,及时发现早治疗。二婚姻大事,不可草率。再婚后个性不可太强,不要总是性格不合。出现了三婚,四婚那到底是哪个不好呢?大家都会知道,影响不好。

离婚以后,女方是不是应该把男方赠送的彩礼,归还给男方了。这个我看具体情况要具体分析。

男方给女方的彩礼,是对女方父母的一种补偿,也就是自愿的赠与的,给了人家的东西,一般的是不应该往回要的。

但是,男方跟女方的赠予是有条件的。也就是说,是以女方嫁给男方为前提的。如果没有这个条件,我想谁也不会把自己的东西白白的送给人家的。

由此可知,人家把姑娘送给了你,你把彩礼给了人家,这叫两厢情愿,皆大欢喜。

之后,如果由于男方的原因,向女方提出了离婚,这是男方违背了婚约,要想把彩礼要回去,我看是毫无道理的。

如果是女方的原因,造成了婚姻的破裂,这应该视为女方违背了婚约,彩礼应该退回给男方。

不过,对于女方来说,虽然后来违背了婚约,但在他们的婚姻过程中,女方是履行了一部分婚约的。所以,女方适当的扣留一些彩礼,也是无可非议的。

谢谢邀请及信任!

一、对于彩礼问题

彩礼问题,现在染上了虚荣与攀比,有时真的让男方苦不堪言,有个段子是结个婚,返到开放前,说明彩礼真的是压在老百姓身上的大山了,而且国家也出台过相应的政策,但是,收效甚微。原本彩礼的本质是为了给新婚的小夫妻俩垫定一个基本的物质基础,可是现在就有点变味了,时常见到天价彩礼见诸报端,甚至因为彩礼问题,还会导致刑事案件的发生,真的是人间悲剧。

曾经听说过,有一个女的,就是钻法律的空子,不断和男青年结婚,然后离婚,专门欺骗彩礼的,形成了一个套路,实在是让人愤恨不已!

二、彩礼在哪些情况下返还?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从这个法条可以看出,第一个条件就是双方未领取结婚证的,第二个条件是双方领取了结婚证,但是没有同居过,第三个条件是双方领取了结婚证,但是现在男方要求离婚,同时有证据证明因为给付彩礼,生活陷入了困难,有了以上3个情形之一的,就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同时,考虑到婚姻存续时间较短的婚姻也是存在的,

江苏省高院《关于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的解答》第7条:男女双方虽未登记结婚,但已共同生活的,彩礼应否返还?男女双方虽登记结婚,但共同生活时间较短,离婚时彩礼应否返还?

《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并非针对双方已共同生活的情形,如果双方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已共同生活的,当事人请求返还彩礼,应根据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彩礼的数额、有无生育子女、财产使用情况、双方经济状况等因素,酌定是否返还及返还的数额。

依照《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决定彩礼是否返还应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当事人已经登记结婚,即使共同生活时间较短,离婚时原则上彩礼也不予返还,但符合《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情形或存在包办、买卖婚姻收受彩礼、以结婚为名行骗取彩礼之实等特殊情形除外。

所以,一旦双方领取结婚证,彩礼返还就相应的难度就比较大了。

三、彩礼返还的数额

很多的男方非常关注彩礼能返还多少,对于彩礼返还的数额,法律没有具体的规定,都是由法官自由裁量的,所以,在分手时,要积极搜集对方的过错证据,以争取法官判决返还的数额多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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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额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却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这是法院正式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对于彩礼纠纷案件作出的明确规定。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也曾规定:

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借婚姻关系索取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产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

所以,根据以上法律的相关规定,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却未共同生活的,当事人请求返还彩礼,应予支持。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精神,我们可以做这种理解:

虽然我国《婚姻法》明确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但从维护家庭稳定的角度出发,对于按习俗给付彩礼的情形,只要婚姻本身是自愿的,即使彩礼的给付是被迫的,法律一般不宜过多干预,尤其是在正式办理登记结婚并已经共同生活的情形,除非因彩礼的给付导致人生活困难且婚姻关系已经解除。


感谢朋友的邀请!关于你目前的婚姻状况,我似乎意识到你掉入了一个婚姻圈套!至于彩礼钱能不能要回来,我来给你分析一下,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第一个点:婚前女方索要彩礼十万,车子一部,三金你都满足了对方,在没有按照法律程序的履行手续,先拿结婚证,然后再结婚!你没有这样去做,就非法住在一起并生活了一年有余!形成了事实上的婚姻!

现在她提出两个人婚姻不和,感情没有就要分手,那也要走法律程序,去相关机构或者所在地的法院办理离婚手续的!不能一拍就散,说走就走,这不符合婚姻法的,你要耐心的跟她讲清楚,不然她要犯法的!

第二点:彩礼十万,车子又是写着她的名字,还有三金这些贵重物品,加起来不是个小数目,你要跟她商量好,商量不来,那只有通过法律程序跟她打官司,根据你目前的描述,你有胜算的把握。

该是你的她也是拿不走的,不过你要取证,把给她的所有贵重物品都要有证据或者有第三点给你作证,不然你的索回也是没有根据的,她要是一口否认,你又能怎么样呢?所以说,取证很重要!

第三点:根据你目前的情况,我的判断是,你可能陷入骗婚陷阱!理由是:该要的女方都要了,该做的女方也都做了,一年时间就以感情不和提出分手,要真的是这样的话,你得到的将是人财两空的结局!

目前你所能做的就是跟对方协商解决,真的不能,那你只有通过法律程序给自己一个交代!在这里我想说的是,婚姻不是一座庙,说拆就拆,尽可能的留住这个家,留住这段婚姻!

我是情感故事小屋,有喜欢我文章的朋友,每天与我互动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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