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请不起律师_老百姓为何不喜欢打官司?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9 10:26:41 人阅读
导读:法律援助是针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所提供的一种无偿法律帮助。他并不是面对所有大众的。申请法律援助必须要符合一定的条件,例如,经济特别困难或者属于农民工或者属于其它情...

法律援助是针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所提供的一种无偿法律帮助。他并不是面对所有大众的。申请法律援助必须要符合一定的条件,例如,经济特别困难或者属于农民工或者属于其它情况,具体可以咨询法律援助的相关部门。

申请法律援助一般去各地当地的司法局去申请就可以了,如果你符合条件就可以申请成功。申请成功之后,司法部门会给你无偿委派律师,这些律师都是正规的律师事所律师。所以专业水准和职业资质都是没有问题的。

至于你说的委托律师有没有用?需要因人而异。其实,作为一名律师,特别不愿意听到这样的话。因为很多当事人在咨询律师的时候,一面说着律师没有用,一面还要问问题,那么我请问律师到底有用还是没用呢?既然没用,为什么还要咨询律师呢?说白了,就是想免费用律师,只要是免费的就有用,收费的就不一定了。

对于这些当事人,我想说,如果你是抱有这样的心态来委托律师,那么我想你永远不会找到好律师,不会有人上心给你工作。因为在社会生活当中,不论什么职业,大家讲究的都是平等和互相尊重,如果你对他人不尊重,也不会换来别人对你的尊重!

【律师建议】民事案子请不起律师,自己又不懂法律,该怎么办?别慌,陈律师给你建议,按照陈律师的步骤来走,可以应付大多数的简单的民事案件。

【前提条件】

如果案件的标的金额很大或者对你的重要程度非常高,建议你无论如何也得请律师,如果没钱请,可以做风险代理,即前期不付费,打赢官司后从胜诉的金额中按比例支付律师费。当然,正常情况下,请不起律师的,本身案件的涉诉金额应该也不会太大,自己如果做好充分的准备,还是可以应付的。

【准备工作】

对于不懂法或者不会表述的人而言,案子再怎么简单再没有律师的情况下也不能掉以轻心。必要的准备工作是必须要有的。

首先,去利用网络资源找能找的律师进行咨询,有些律师可能会因为你不付费而不太耐烦,但是你可以用你的态度去赢取其好感,就我个人而言,很多人非常诚恳的告诉我经济条件很差,但是非常需要法律帮助,我也会为其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的。

其次,网上现在的学习资料非常多,充分的利用百度去搜索你要打的这个官司的相关信息。这里面会有很多法官或者律师对于该类型案件的观点,你可以对号入座去针对自己的案子做资料收集。

最后,去裁判文书网收集同类型案件的相关的法律裁判文书,通过这些案例可以清楚法官在审理该类案件时主要是重在审理哪些方面,原告一般会提供哪些证据对其观点进行佐证,被告会在哪些地方提出抗辩。最后在法院认为部分可以看出法官的意见是什么。

有了上述的准备工作后,相信你自己已经对你所要打的官司有了一个宏观的把握,你完全可以自己出庭应付这个案子了!

【开庭】

民事案件开庭的相关程序你必须要有所了解,这样你才能有条不紊的按照法庭规定的步骤进行下去,而不至于手足无措。

一、按照法院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准时达到指定的法庭

记住,切勿迟到!很多地方的法官对于迟到这件事情是深恶痛绝的,很有可能在超过传票规定的时间后直接以原告撤诉或被告缺席来处理,所以,万一你没法在指定的时间赶到,一定要给法官打电话,告知法官你正在来的路上。

二、开庭时必须遵守开庭纪律

例如:把手机关机或者调成静音,不得用手机录音录像,未经法官允许不得随意发话,不得随意在法庭行走等。总而言之,法官的开庭槌敲下之后,就得在法官的主持下进行庭审工作,一切听法官的就行了。

三、开庭的程序是固定的,大致分为以下几个环节:

1、开场白

读完法律纪律后,审判员(即法官)会讲一段开场白,例如:

审判员:某某法院今天就原告赵某与被告陈某离婚纠纷一案,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张某某独任审判,书记员陆某某担任记录。根据民诉法的规定,当事人对审判人员、书记员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2、询问是否回避

开场白后,法官会问,原告是否申请回避,所谓回避,意思是,如果当事人认为法官和对方当事人存在某种特殊利益,可能影响案件的审理的,例如法官是对方当事人的爸爸或者舅舅、对象等,原告如果要申请回避,可以回答:“申请。”不过,一般开庭,都是回答:“不申请”。问完原告,法官会问被告是否申请回避,一般被告也回答不申请。

3、询问材料是否收到

过后,法官会问原告,受理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是否收到?诉讼权利义务是否明确?原告一般回答:“收到了。明确的。”问完原告法官也会问被告同样问题。

4、法庭调查阶段

之后,就到了法庭调查阶段,这个阶段是十分重要的一个阶段。

(1)原告陈述

首先法官会让原告原告陈述诉讼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而原告一般只要把起诉书中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部分读一下就行。

(2)被告答辩

当原告说完后,法官会对被告说:“下面由被告进行答辩。”而被告一般答辩的内容就是不同意原告的要求,并陈述理由。

(3)原告举证

当被告说到没话说的时候,法官会要求原告针对刚刚讲的话进行举证,即提供证据。

这时候,原告要读出证据的名字,并说明该证据打算用来证明什么事实,在说完后,需要将证据拿给法官,(这时候要离开座位)。

(4)被告质证

法官看完后,会对被告说:“被告进行质证。”

所谓“质证”,一般是从三个方面入手,即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

合法性是指,证据是通过合法的手段取得,不是通过非法的方式获得,如果证据是通过进入对方当事人家中安装针孔摄像头等侵害隐私的方式取得的,此类证据就是不合法的证据,就不能在法庭上使用的。

真实性是指,证据是真的,不是伪造的。例如,原告提出一个借条是由被告签字的,被告质证的时候可以说:“对该证据的真实性有异议,该借条中的签字不是被告所签,而是原告自己签的。”

关联性,是指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和其打算证明的事实是否存在关系。例如在借款纠纷中,原告只有拿出借条、转账记录等证据才能证明相关事实,但是原告却拿出被告借张三钱的借条用来证明被告也借了原告的钱,但是从逻辑上讲,被告借了张三的钱,不代表也会向原告借。

作为被告,可以对某一个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都有异议,但是,一般情况下,如果对真实性有异议,也不需要对合法性、关联性提出异议,因为证据不是真的了,就不需要讨论是否合法。

当被告对原告的第一组证据质证结束后,法官会让原告出示下一组证据,原告的流程同上。即说:“第二组证据是和……,用来证据……”。

当原告证据都出示后,并且被告都进行质证过后,法官会让被告提供证据,再由原告进行质证,其程序也是同上。

当被告的证据出示完后,法官会问:“双方当事人对事实、证据还有无补充?”

如果双方都没有,原告回答没有,被告也回答没有。

如果有,再如同上述规定,进行补充。

5、法官问话

之后,如果法官认为还有事实需要查清楚,法官会问原告一些事,问完后,再问被告一些事,当事人需要根据法官的提出进行回答。如果法官也问完了,或者法官根本没有问的,法官会接着往前,法律调查阶段结束,下面进入法庭辩论阶段。

6、法庭辩论阶段

法庭辩论阶段也是一个关键阶段,但是相对于简单案件,在这个阶段,法官让原告发表辩论的时候,原告一般会简单地讲:“请求法官支持原告诉讼请求。”而当法官让被告发表辩论的时候,被告律师一般回答:“请求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如果案子比较复杂,原告需要讲的多一些,可以针对庭审过程中对方的一些观点进行有针对性的反驳,当原告讲完,被告也需要针对原告的观点再进行反驳。

当双方当事人辩论结束后,法官会说,法庭辩论结束,当事人陈述最后意见。

7、最后陈述阶段

这个时候,原告一般也就是说:“请求法官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被告一般也是说:“请求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法官会讲:“今天开庭到此结束,当事人在退庭后,阅看法庭记录,如有遗漏或差错,可以请求补正,然后签名。退庭。”

8、退庭后核对笔录

当法官宣布退庭后,就意味着开庭结束了,当事人可以站起来了,这个时候,书记员会打印出,当事人、和法官刚刚在开庭时讲的话,这个叫“庭审笔录”,需要由当事人签字,不过签字前,当事人需要核对一下,有没有打错字。留作以后再有纠纷时候,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因为很多开庭时讲的话以后在判决书中都看不到。如果还要打官司,需要搞清楚开庭时双方讲了什么。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因为开庭时候书记员要记录,当事人开庭说话的时候,尽量不要太快,并结合自己桌子上电脑屏幕上书记员打字的速度进行说话,适当控制一下语速。

四、开庭注意事项

如果对方请了律师,那你可千万得小心了,有专业人士在你说话尤其要注意,否则有可能把自己绕进去的,就我自己的执业生涯而言,也遇到过对方当事人没请律师的情况,往往这种时候就非常轻松了,而法官一般会有点头大,因为意味着法官需要跟当事人去解释很多平时不需要解释的知识点。

当然,站在法官的立场来看,一方有律师,一方没有律师,显然是对没有律师这方不利的,因此,法官会比较注意去提示没请律师的这方的诉讼权利,因此,在对方没律师时,你一定不要不好意思向法官求助,遇到听不懂的法律术语时直接告诉法官你不明白是什么意思,法官会给你进行解释的。另外,在辩论环节,对方律师如果打算跟你辩论,你也不需要接话,你就说坚持自己的意见就可以了。

【开庭结束后】

开庭结束后记得要跟法官进行沟通,比如是否还需要开庭,以及法官认为还有没有什么需要补充提交的证据。一定要态度诚恳的告诉法官,自己不是不想请律师,而是确实经济困难没钱请律师,这样法官会对你心生同情,也会有所照顾。

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请不起辩护律师,在中国很正常,刑事法官司空见惯,不会对被告人有任何想法。

但现在的刑事法律政策要求每一起刑事案件,每一个刑事犯罪嫌疑人都要有辩护人提供法律服务。对请不起辩护律师的犯罪嫌疑人要提供法律援助,指派法援律师为其作辩护。

在刑事审判中,由于犯罪嫌疑人缺乏法律思维和法律知识,往往不能有效的维护自己的基本人权。如果没有律师辩护,庭审往往流于形式,起不到在庭审过程中查明犯罪事实和犯罪证据的作用。

当前刑事审判制度改革正在深入,以庭审为中心的审判制度逐步完善。刑事审判过程中犯罪嫌疑人不仅要自己辩护,还要有专业律师的辩护,以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权利。

时间长,耗不起。成本高,打不起。程序复杂,搞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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