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买卖烟花爆竹罪_非法卖烟花爆竹怎么处罚?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0 15:35:45 人阅读
导读:根据《高检、公安P关于经济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五条:“个人或者单位从事其它经营活动,涉嫌下列情景之一,应予追诉:1、个人非法经营数额为五万元以上或者非法所得数...

根据《高检、公安P关于经济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五条:“个人或者单位从事其它经营活动,涉嫌下列情景之一,应予追诉:1、个人非法经营数额为五万元以上或者非法所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据此,如果非法所得(利润)达到1万元以上,应按非法经营罪立案追诉,达不到则由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二款规定:“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或者销售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据此,有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但买卖非法烟花爆竹,应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该如何处罚,要根据案件情节来看。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停产、经营活动,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你好。我来回答你的问题。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三十条 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治安处罚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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