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前拷贝公司资料_离职前拷贝公司资料,属于违法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0 16:06:31 人阅读
导读:什么工作呀?若保密性很强,在入职时一定签订了保密协议,可以查看一下其中条款,是否存在不得擅自拷贝等事项。如果没有保密协议,或保密条款没有明确下班时间不可以返回公...

什么工作呀?若保密性很强,在入职时一定签订了保密协议,可以查看一下其中条款,是否存在不得擅自拷贝等事项。

  如果没有保密协议,或保密条款没有明确下班时间不可以返回公司拷贝资料。公司在辞退你时,当提前一个月通知你。为什么到离职当天才拷贝个人资料?如果当天通知当天就叫你办理离职手续,按劳动法规定公司是要对你高赔偿的(请查阅劳动法).你直接去社保仲裁必胜无疑。

  单凭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公司就马上让保安押送你出门?!你犯什么大错啦,如此对待你!劳动法要求无论哪方提出解除劳动关系,都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公司若拿不出一个月前的双方签字的通知书,可视为违反劳动法,直接去社保仲裁必胜无疑。

  关于被迫签第2份通知书的证明,你可以向社保仲裁委员会说明。无论如何,你的公司在与你签完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不等于办完离职手续!也就是说离职手续当满一个月办理。

  告他们吧,必胜无疑!就拿你这份资料,再查一下劳动法,算一下该补发给你的赔偿金。不用担心,他们告你“侵犯公司商业机密”起诉你根本无法成立!你是公司职员,你接到离职通知,你还没有办理离职手续!你属于合法拷贝资料学习,即使收到解聘通知,也不等于不可以拷贝资料,当由公司人员监督交接工作\拷贝没有商业机密的部门资料。既然,你还身在公司中,公司也无法拿出你考走资料的保密程度(除非你与公司签过保密协议,协议中有不得擅自拷贝----等等内容,属于高级机密文件)。如果没有,从何谈侵犯!你太幼稚,就这么被忽悠啦。

目前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因此产生后果,可以追究法律责任。就算没有法律责任和不良后果,也尽量避免,因为会在业内形成不诚信的口碑,那在圈子里就不好混了。

在一家公司工作自己表现的很不错,领导很欣赏你,但你要换一份工作了,社保关系还是比较大的,到了另外的地方上班还是需要以前单位的离职证明办理转移手续比较方便吧!新单位录取你上班,也要看看你以前的工作经验,在看看你的历程,看看你是否能接受你,所以以前的复印文件还是比较重要吧!建议还是收藏起来。

准确的来说,你提到的这些东西,所有权都不是你的,而是你公司的。你觉得是自带技术跳槽来这家公司,但你有没有想过一个问题,为什么能够跳槽成功,那是因为你懂技术,公司需要你,才会给你发薪水工作。

一旦你和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你所从事的一切成果就都属于公司,包括你提到的下单图纸,料单等等。你要知道在正规大型公司中,这些材料员工是带不走的,我在世界500强工作了一些年,电脑用的是公司提供的,电脑中的所有材料是不能被拷贝出来的,你只能将外面的东西拷进去。

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将文件转出电脑的,需要打申请邮件让领导审批方可放行这个文件。前段时间我一个下属离职,集团的安全部门就发邮件问我了,之前放行过下属的一个文件,安全部门要让我给出解释才行。

关于员工的工作成果,包括一切技术文档,材料文件,这些都是公司的,不是你自己的。对于管理严格的公司来讲,你自己都是带不走的,一旦带走是属于违法行为,窃取公司重要数据。当然,你脑袋中的技术思维那是你自己的,谁也没有办法剥夺。

所以,对于你提到的这些资料,公司是否有权让你留下,那要看这些文件是否是在这家公司做出来的,如果是在公司做出来的,公司是有权让你留下的,如果是在进入公司之前做出来的,公司是没有权利让你留下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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