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告我没签劳动合同怎么办_员工恶意告公司无劳动合同怎么办?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1 07:27:37 人阅读
导读: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楼主你好,员工告企业,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并没有社保工作,20个月可以看到哪些赔偿?那么如果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只要是依法确立了全...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你好,员工告企业,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并没有社保工作,20个月可以看到哪些赔偿?那么如果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只要是依法确立了全日制的劳动合同关系,那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是属于违法行为,当然没有购买社保的话,也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属于违法行为,当然你这工作20个月得到哪些赔偿,最重要的一个赔偿就是正常的签订劳动合同,并且补交这20个月以来的社保待遇。

如果说你是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那么你可以获得的经济补偿,但是并没有造成这样的一个情况,那么只能够要求企业单位按照你的劳动合同关系存续时间,来给你补交相应的待遇,那么这20个月以来的社保待遇相对来说还是比较重要的。

在补缴的过程中由此而产生滞纳金的费用,那么完全应该由企业单位来承担,除此之外实际上你个人所承担的费用应该由你个人来支出,那么可能我们在补缴的过程中自己也需要承担将近几千块钱左右的费用,那么这个费用如果没有从你的工资当中扣除,那么实际上只能够自己支付现金来解决补缴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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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提问猛一下子看挺吓人的,仔细看看提问者问的很好但是前提没说清楚。先来看看“员工恶意告公司无劳动合同”的可能存在的几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双方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以种种理由拒绝将属于劳动者本人的劳动合同归还劳动者。

这种情况视为有劳动合同,只是劳动者手里无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的这种做法直接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因为劳动合同一般会明确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以及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或者竞业限制等条款,这也是劳动者履行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依据和证明。

如果劳动者手中没有劳动合同,一旦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则处于举证不利的境地,合法权益也极易遭受侵害。

第二种情况:双方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交于劳动者本人的劳动合同被撕毁或遗失。

这种情况视为有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仲裁用人单位无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只需出示属于用人单位保存的该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即可。

第三种情况: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续签合同,但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

这种情况视为有劳动合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第四种情况:双方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未在属于劳动者本人的劳动合同上签字盖章,或劳动者未在用人单位持有的劳动合同上签字。

这种情况视为无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1)但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了事实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如果在无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综上,所谓“员工恶意告公司无劳动合同”要看员工告的是哪种情况,碰到这种事情,不用着急,准备好材料,尽可能详细,应诉就是了。

如果还有疑问,请给我留言,我是HR老枪,我愿意提供咨询帮助!

没有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现在要劳动仲裁了,该怎么办?

在《劳动合同法》中有明确规定,一段劳动关系开始的时候单位就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好工资报酬、工作内容、工作地点等重要的信息。关于劳动合同签订的时间,是有相关明确规定的。应当自与劳动者建立起劳动关系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单位就是存在违法行为的,针对单位的侵权行为,劳动者有权利向劳动保障监察进行投诉,或者去仲裁你们之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但是没有签订合同。


一旦劳动者投诉,单位要面临的就是支付劳动者超过一个月至不满一年期间的双倍工资。大概计算一下,如果员工一个月的工资是五千元,工作了10个月,那么单位在已经支付了每个月五千元工资的基础上还需要支付5000*9=45000元的工资赔偿。对小企业来说,还是得不偿失。

所以,虽说单位和劳动者比起来是强势的一方,但是也不要在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情况下还保持着这么的强势。同事一场,遇事儿好商量,毕竟对劳动者老说,申请监察和仲裁都是不愿意的。

【悠闲职说】观点: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就构成违法。新员工入职一个月之内,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如果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从第二个月开始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

一、《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综上:用人单位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就存在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的法律风险。因此,题主所提的公司不签订劳动合同问题,公司属于违法行为,若是在一年之内,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要求企业支付双倍工资,并补订劳动合同。如果超过一年,则可以未签订劳动合同,则视为企业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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