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绝父子关系成功案例_断绝父子关系协议书例文?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4 06:06:55 人阅读
导读:谢谢悟空邀请,断绝父子关系从来没有想过啊,我就剩这一个老爹爹了,我就站在旁观者的角度回答下吧,一般这种做法都是父亲提出来的,很少中国几乎没有孩子提出这么办,再混...

谢谢悟空邀请,断绝父子关系从来没有想过啊,我就剩这一个老爹爹了,我就站在旁观者的角度回答下吧,一般这种做法都是父亲提出来的,很少中国几乎没有孩子提出这么办,再混帐的孩子都不可能不认老爹的,爸爸这样说那就是孩子做的事情太让他痛心失望了,才说出这样的话,一般都是气话,过了情绪激动时刻就缓过神儿了,再冷静下来就该对事情思考解决的办法了,绝对不会张口闭口一直说断绝父子关系的话,因为这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就是真的断绝了该是亲生的那不还是错不了嘛,所以明智的父亲不会真的这么做,就是想你妥协他的一种办法,不说出绝情的话是怕你不听,一意孤行。如果你是个非常有主见的人,那你不听话,肯定老爸一气之下撂下狠话,甩袖就走了。走到看不见你的地方待着。如果真的有这个狠心又冲动的爸爸,非要和你断绝关系,那您也只好奋发图强,在你自己坚持的路上,干出成绩再回来向老爸请求原谅吧,到时候老爸气也消了,你的成绩就表示当初你的坚持是对的,老爸这时候心里想的就是:“好小子,和我当年一样倔。”所以真的断绝父子关系的办法不可取,孩子固执己见时,如果已经成年就让他自己定夺,和孩子一起共进退,共过难关会是温暖的父爱!谢谢!

不知道你说的是什么父子关系。如果是继父子关系是可以的,按法律规定,调解达成协议,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制作调解书,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调解无效。调解无效,法院应当判决。如法官未按法律规定办,可向院长或上级法院反映。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法律未规定必须由继父先提出解除。解除的标准是: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 如果是自然血亲的父子关系,自然血亲的父子关系是基于子女的出生事实而产生的,只能因依法送养子女或父母子女一方死亡的原因而终止。在通常情况下,其相互关系不允许解除。

父精母血,造化恩典,十月怀胎。立生命,孝道为先。怎么能断绝父子关系。这血脉相连的恩情亲情,怎么能够去断绝。这是处出于怎样的心态才会有如此之问?

纵家家有本难念的经,生人不易。为人子女的难道就不为人父母了?将心比心,自己的儿女如此,当作何种感想?又是多么的凄凉惋惜。立天地间,应当勇于承担起自己的责任义务。

好好孝顺父母,父母有错,可有骨血恩情在。不可绝情独断,常怀感恩心,人生就是一场修行。个人必将受到自己行为的报酬。劝各位有缘人,莫作遗憾之人,莫再重复“子欲养而亲不在”的凄凉。

现在的社会,都是一个钱字,与父亲断绝关系,为人可知父亲之心哪,,,,,,千言万话养儿成人不易呀,古云,子不言父之过,儿不言母丑,这个古训为何在某些人身上就不起作用了,让人深思,,,,,,没有父母谈何有你,,,,,,,,!

您好!如果是亲夫子关系,不可以解除,因为亲夫子关系是与生俱来的血缘关系,是解除不了的。如果是养父和养子的父子关系,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解除的。成年养子不尽赡养义务的,养父可与养子协议解除收养关系。达成协议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达不成协议的,养父可以向法院起诉。收养关系解除后,养父生活困难的,可以要求养子给付生活费。《收养法》第二十七条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二十八条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第三十条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谢谢阅读!

这要看是多大的孩子。如果孩子的年龄未满18周岁,孩子的父亲是不可以与孩子断绝父子关系的。但到了孩子18周岁之后,孩子已经长大成人,可以从情感上断绝父子关系,但从血缘上还是无法断绝父子关系的。因为,血缘关系从孩子一出生就自然形成。

既然在孩子18周岁之前无法断绝父子关系,那么还有什么必要等到18周岁之后再断绝父子关系呢?这个时候孩子可以独立生活,父亲已经没有了抚养孩子的义务,断绝父子关系实属多余。

总之,孩子在18周岁之前,是无法断绝父子关系的,不管给多少钱都不行。孩子到了18周岁之后,父子关系可以断绝,但这种断绝仅是情感上的断绝而不是血缘上的断绝。

断绝父子关系的书面协议书是不可以约定免除子女赡养父母的义务的,原因如下:

第一,违背社会公序良俗,该协议无效。我国《民法总则》第153条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而且断绝父子关系并当然的把彼此的血缘关系解除,不管怎么约定,子女赡养父母是天经地义的,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正所谓“百事孝为先”。

第二,违反了相关的法律规定。我国《婚姻法》第21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对拒不履行者,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情节恶劣构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赡养义务不仅仅是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也是晚辈对前辈的赡养。而且上述所说的子女要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不仅发生在婚生子女与父母之间,还发生在非婚生子女与亲生父母之间、养子女与养父母之间和继子女与履行了抚养教育义务的继父母之间。

小编认为:亲情诚可贵,血缘关系是先天注定的,子女血管流动的是父母的鲜血,是父母生命的延续,一纸断绝关系并不能断绝血缘关系。每一位父母含辛如苦地把自己的子女抚养成人,不容易,而且都是为了养儿防老和安享晚年。

①如果是亲生父亲,很抱歉,断不了。除非你和其他人形成合法的收养关系,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如果是你继父,你随时可以回到你亲生父亲那里,从而与你继父断绝关系。

③如果是你养父,仍旧可以达到断绝父子关系的程度。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协议解除养父母关系的,应当去民政局办理相关手续。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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