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无理由退换货规定_什么是7日无理由退换权?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4 18:58:07 人阅读
导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拆了不影响使用一样可以退的。网购东西不拆怎么知道好不好,你系统上先申请退款退货,只要申请了就会按申请的时间算,所以不用担心超时了退不了,他如果不同意退货就等系统5天后自动同意退货发退货地址退货时记得拍照保留证据产品是完好的,第二件已经下单了他会发货的。超过约定时间不发货可以投诉他的,

根据《淘宝网七天无理由退货规范》:

第一条 买家在签收商品之日起七天内,对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并符合完好标准的商品,可发起七天无理由退货申请。

第二条 选择无理由退货的买家应当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天内向淘宝网卖家发出退货通知。七天期间自物流显示签收商品的次日零时开始起算,满168小时为7天。

第三条 买家退回的商品应当完好。

第四条 淘宝网要求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的商品,卖家单方或买卖双方约定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行为无效。

不合理,新消费者法规定,网购必须给消费者7天冷静期,也就是七天无理由退换货,当然这里除了虚拟类的(电子书、电子卷、手机话费等这些),化妆品、食品等这些应使用过也不行的,除非出现质量问题。看你是什么,如果是衣服一类的,直接投诉他

感谢邀请:我是科技数码随时答,很高兴能回答这个问题

手机无理由退货的标准是什么?

这个问题确实是很多人想弄清楚的一个问题,如果按照国家的三包政策来说的话,是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的,也就是商品完好的情况下,我们拆封是没有问题的,因为明文规定的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政策是我们不要把产品弄坏,只要符合这项规定的话,其实符合要求的。

而笔者当然前几天的时间刚刚退了OPPO RENO标准版本,因为手机太滑了,确实有点害怕掉在地上,退货其实很顺利,因为我拆封使用了,但是没有弄坏,直接联系客服,不能直接邮寄退货,但是可以到附近的OPPO售后服务中心直接签订了退货单就可以了,因为那边直接可以检测然后直接回家等待退款就可以啦!

而题主不能退货的原因有两个:第一个就是不是在直营店铺购买的,也就是官方授权店铺的购买,所以这一点比较麻烦,因为即便是第三方商城也有很多不是直营店铺,所以规定是不同的,如果是官方商城的话,一般都可以退货的。


第二个就是之前新消发改动过一次,很多店铺对于这句话的理解有偏差: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正是因为如此,所以就会出现你拆封就相当于是你不能退货,这个就没有办法办法啦!要不然你可以投诉,要不然你可以申请第三方平台的介入如果有足够的证据也可以,但是很多人感觉很麻烦。

总结

七天无理由退换货,现在各个电子产品和品牌都是支持的,而且15天无理由退换货的标准是因为质量的问题,经过检测可以调换产品,或者是退货都是可以的,但是现在好像只能换新的产品不能退货了,这就是七天和15天的区别,再者就是贪小便宜吃大亏,很多人说买手机都要去官方商城购买和京东直营店铺,这是因为这两者的规定比较正规,我们就拿OPPO来说,官方有说明,而且京东直营店铺的商品是属于京东直接管辖的,所以可以走售后,所以我们在选择购买手机的时候很多人说去直营店铺,授权店铺,官网也就是这个原因,因为出了问题可以得到很好的解决。

OPPO

京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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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以往购买商品,除非质量问题,一经售出概不退货。2014年3月15日实施的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赋予了网络购物的消费者七日无理由退货权,更好的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新消法规定了七日无理由退货除外商品;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有约定的除外;七日无理由退货前提是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新消法又规定了商家拒绝七日无理由退货需承担法律责任。

网购商品已失去直观的检查和试用机会,某些商品也只有拆封后,才能获知其具体性能。2015年3月15日施行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九条规定,网络商品销售者不得以消费者已拆封查验影响商品完好为由拒绝退货。《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又明确规定,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是保护消费者的基本权益,故意拒绝或拖延退货的商家最高可受50万元的处罚。《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对如何退货退款作了限定。2017年3月15日即将实施的《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细化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明确了不适用退货的商品范围、经消费者确认不可以适用的商品范围和商品完好的标准、不完好的标准以及相关退货程序等,并对网络商品销售者违反本办法规定,作出了明确的处罚细则。《暂行办法》附则规定,经营者采用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依照本法执行。

微商是否可以适用《暂行办法》,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微商依法登记取得相应的经营资格,则适用本法;如微商不是真正的经营者,不具备真正的经营资格,仅仅是熟人之间出于信任购物,则不适用无理由退货制度。若发生争议,消费者可依据《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有关法律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作为消费者应及时收集证据(如网络截图、发票等),当权益受损,在发生争议后2年内向消费者协会、行政机关投诉或申诉。

2014年开始实施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针对以网络购物等新型消费方式,设立了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加大了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网络购物消费者七日无理由退货权利,实质上是一种消费者单方解除合同的后悔权,其目的是为了解决网络购物中的误购问题,让消费者有更好的消费体验。《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第二十条规定体现了通过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进而落实消费者后悔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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