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人员交不起罚金怎么办_服刑人员要缴纳的罚金不交怎么办呢?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9 01:36:36 人阅读
导读:巨额罚金的由来。《刑法》对涉及财产类的犯罪一般规定并处或单处罚金。一般而言,罚金与犯罪情节相关联,如,盗窃、诈骗等,盗窃、诈骗多寡与罚金数额相关。《刑法》对经济...

巨额罚金的由来。《刑法》对涉及财产类的犯罪一般规定并处或单处罚金。一般而言,罚金与犯罪情节相关联,如,盗窃、诈骗等,盗窃、诈骗多寡与罚金数额相关。《刑法》对经济类犯罪规定了罚金的比例,但有的犯罪也没有规定比例。问题来了,司法实践中,有比例的,判决不敢逾越,没有比例的自由裁量,有时视犯罪人的经济状况及扣押情况而定。

罚金真是任意自由裁量吗?答案是否定的。我们通过阅读《刑法》,比较刑法分则条款发现,刑法分则规定罚金有比例的情形,一般是犯罪涉及金额巨大,法律为了防止法官滥用自由裁量权,因而规定了罚金的比例。因此,罚金的自由裁量权也是有限度的。

最高法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司法解解规定了涉及财产类犯罪与罚金的比例,此比例与刑法分则规定的经济类犯罪相同,即一般为一倍至五倍,并对未成年犯罪予以照顾。其实该解释适用任何犯罪。某些经济类犯罪有刑法明文规定了罚金比例,财产类犯罪通过司法解释规定了倍数,其他犯罪更应当受此约束,在此范围行使自由裁量权。

未缴罚金的影响。《刑法》《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但司法解释对职务犯罪有规定,对可以减刑有影响,对应当减刑无影响。对是否影响个人征信,由于上述理由,尚在争论中。

  刑法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所以会一直追究到交清为止。

法院可以强制缴纳,经强制缴纳仍不能全部缴纳的,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的,法院可以追缴。确实有困难不能缴纳的,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二条【罚金数额的裁量】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第五十三条【罚金的缴纳、减免】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第二条 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如违法所得数额、造成损失的大小等,并综合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依法判处罚金。刑法没有明确规定罚金数额标准的,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一千元。对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判处罚金,但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五百元。第五条 刑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判决指定的期限”应当在判决书中予以确定;“判决指定的期限”应为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第二日起最长不超过三个月。第六条 刑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主要是指因遭受火灾、水灾、地震等灾祸而丧失财产;罪犯因重并伤残等而丧失劳动能力,或者需要罪犯抚养的近亲属患有重病,需支付巨额医药费等,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形。具有刑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事由的,由罪犯本人、亲属或者犯罪单位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人民法院审查以后,根据实际情况,裁定减少或者免除应当缴纳的罚金数额。

到服刑人员所在地的司法所、局,开一张家庭困难证明,盖章。同时请求监狱开一份服刑人员在狱内开支情况的证明(意思是因家中困难,在狱内消费也很少)。即可 。

判五年,羁押21个月。罚金交不起,能够减刑吗?

判五年一共是六十个月,已经羁押二十一个月,那么剩下的还有三十九个月。如果缴纳了罚金,表现好的话,有可能减刑九个月左右,表现优秀有可能争取一年左右。

不过,现行法律明确规定,罚金和民事赔偿不履行的,减刑会受到严格限制。。具体表现在首次减刑会推迟,每次减刑幅度会压缩,两次减刑间隔会拉长,假释原则上不予办理。

因此,如果罚金数额不是特别巨大,建议交清了为好,以免影响自己减刑假释。


附: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

第二条 对于罪犯符合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可以减刑”条件的案件,在办理时应当综合考察罪犯犯罪的性质和具体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原判刑罚及生效裁判中财产性判项的履行情况、交付执行后的一贯表现等因素。第三十八条 人民法院作出的刑事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在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第二百五十四条的规定将罪犯交付执行刑罚时,如果生效裁判中有财产性判项,人民法院应当将反映财产性判项执行、履行情况的有关材料一并随案移送刑罚执行机关。罪犯在服刑期间本人履行或者其亲属代为履行生效裁判中财产性判项的,应当及时向刑罚执行机关报告。刑罚执行机关报请减刑时应随案移送以上材料。  人民法院办理减刑、假释案件时,可以向原一审人民法院核实罪犯履行财产性判项的情况。原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出具相关证明。  刑罚执行期间,负责办理减刑、假释案件的人民法院可以协助原一审人民法院执行生效裁判中的财产性判项。

不交罚金的这种行为肯定会影响到将来的减刑的。不交罚金意味着罪犯本人不履行法院的判决结果,实际上也就是不认罪伏法的一种表现形式,没有良好的认罪悔罪的态度根本就不符合减刑的法定条件。在认罪悔罪的基础上,有立功表现或有其他突出贡献的才能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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