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是什么意思_什么叫有限连带责任和无限连带责任?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4 19:45:10 人阅读
导读:先说下“有限责任”。“有限责任”就是负责任,但是有限度。以什么为限度呢?是以自己的出资额为限度。做企业亏损后,不管亏成啥样,能赔进去的只有自己的出资额,不会波及...

先说下“有限责任”。“有限责任”就是负责任,但是有限度。以什么为限度呢?是以自己的出资额为限度。做企业亏损后,不管亏成啥样,能赔进去的只有自己的出资额,不会波及个人家庭财产;而“无限责任”,说白了就是要搭上自己的全部身家,毫无保留地负责任。

如果一个合伙人由于自己的重大过失导致企业形成债务的,应当由他本人承担无限责任,其它合伙人按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如果不是由于合伙人因为重大过失或者故意造成债务的,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意思就是人人都有份。

你好!

1、有限连带责任:指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当事人对其共同债务全部承担或部分承担,并能因此引起其内部债务关系的一种民事责任。

2、无限连带责任:指无限责任企业的投资人除承担企业债务分到自己名下的份额外,还需对企业其他投资人名下的债务份额承担连带性义务,即其他投资人无力偿还其名下的债务份额时,自己有义务代其偿还债务份额。

二、责任的范围不同

①有限责任,是指以全部财产中的部分财产来承担责任。

②无限责任,是指以全部财产来承担责任,即有多少财产就承担多少责任。

2、债务人关系不同

①无限责任说的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关系,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权承担的是无限责任,是区别于有限责任而言的。

②无限连带责任不仅仅强调债务人对债权人是无限责任的关系,同时强调债务人之间的责任是连带的。

扩展资料

无限责任与无限连带责任的认定:

一、无限责任:

1、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承担连带责任,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两个以上的受托人共同处理委托事务的,对委托人承担连带责任。

3、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二、连带责任:

1、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2、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国外的风险投资基金,一般不需要签署无限连带责任。而国内的基金,大概率是要签的。

难道是因为国外的投资人理性思考,愿赌服输吗?其实并不是。作为风险投资的发源地,国外投资人的条款设计更复杂,更灵活,而不像国内,简单粗暴的用无限连带责任来保证资金安全。

据我所知,很多硅谷投资人,都使用“可转债”式条款,保障自己的资金安全。我在2017年曾经跟随几位前辈在美国硅谷谈过融资,见识到两种模式。

第一种:先投资,之后一部分可转为借款

投资机构先支付全额投资款,如果创业公司销售业绩或其他约定业绩增长良好,符合预期,那该笔投资金额全部转为公司股份。

如果没有达到约定业绩,就根据实际完成比例,把投资款一部分转为股份,另一部分转为借款。借款当然就需要创业公司还钱。这种会制定业绩目标,类似国内的对赌。

第二种:先借款,再转股

先以借款形式,把钱给到创业公司,你们先用,不着急谈估值和股份比例。然后约定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我见过的大部分是1.5-2年内),等你们完成后续融资时,这笔钱按照后续融资估值的七折,折算成你们公司的股份。

可能有点绕,举个例子,我找你要投资,你先借给我100万美金,全算借款,明年我谈了另一个投资,对方按照投后估值1000万美元,投给我100万美金,占股10%。同时,你在一年前借给我的这100万美金,按照700万美元投后估值,由借款转为14.29%的股份。

为什么国内都会要求创始人签无限连带责任,内容大概是什么?

简单解释一下,因为我国法律通常不支持公司担保,所以该条款就会落在实际控制人(一般为大股东个人)身上,成为《自然人无限责任担保条款》。

条款规定,当发生某些情况时,投资人可以要求实际控制人,回购投资人所持股份,回购价格以8%-20%的年化收益较为常见。

能触发回购条款的,无外乎以下几条:

1、实际控制权变更

2、自交割之日(根据交割条件而定,一般是指股权变更后)起,5年内(我见过最短的期限是2年)未完成IPO(也就是说没给投资人套现的机会)

3、公司违反有关法律,遭到行政处罚

以上这些严格的条款,在我们融资时,要注意什么,能不能不签?

可以不签。要注意平衡双方的风险与收益。

过于严苛的条款,谓为“黄金降落伞”,让投资人没有任何风险,不管发生什么,都可以得到收益,甚至利润。把所有压力,都推给了创业公司。和高利贷,没什么本质区别。

我的经验是,如果不想签,需要和投资人好好谈判,在估值、融资金额和其他诸多方面,适当让步。

无论怎样,创业者在融资,以及和投资人谈判时,都要了解条款中每一句话背后的意义,以及可能为自己带来的后果。

无限责任,即当你欠人家的钱时你现在又无力偿还,这个债应该一直有效,直到你还完为止。

无限连带责任,一般是指有两人以上共同承担责任的,如两人合办一个小企业,后因欠债倒闭,这两人债务人无论谁家有钱都可以先还,也一样的直到还光为止。

连带责任是与后者一样的责任,只是它没有说明是无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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