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抚养费如何计算_离婚后小孩抚养费怎样计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5 01:52:03 人阅读
导读:其实嘛,离婚大多数是协议离婚,根据中国人民法律规定,在孩子没有和父母一起生活的一方,他将承担孩子的抚养费,抚养费是根据他每月的工资,奖金来记算的。基本上是每月百...

其实嘛,离婚大多数是协议离婚,根据中国人民法律规定,在孩子没有和父母一起生活的一方,他将承担孩子的抚养费,抚养费是根据他每月的工资,奖金来记算的。基本上是每月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记算,但不会超过百分之五十的

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决,对于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具体数额原则掌握在800~2000元/月。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对于高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高于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超过3000元/月。



3、对于低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低于上述的幅度的,如有较多其他财产的,可不按上述比例而按上述幅度判决,以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如财产不多或无财产的,结合抚养人的抚养能力,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于上述幅度判决,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4、对于无收入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如具有劳动能力的,原则上应支付子女抚养费,因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不能因暂时无收入而免除其义务,应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5、对于子女患重病、出国读书(须经双方同意)等特殊情况,可超过上述幅度判决。






抚育费给付期限:


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但有两种情况例外。

第一:16周年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第二: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条件的。


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所以,在离婚时,除生活费外,要充分考虑教育费和医疗费,在抚养费的标准(20~30%比例)范围内争取较高的比例。

您好,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21条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教育费应当负担,但是因为上收费较贵的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不应当属于抚养费。 子女就读未经父母双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不支付该笔费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 抚养费以必要为限,子女购买电脑手机等、外出旅游的费用、购买商业保险的费用等,该些费用的支出没有法律依据,父母可以拒绝支付。 子女大病及绝症的医疗费,以社会医疗保险能报销的为限,如子女因患有肾功能衰竭需要换肾的费用、子女患有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的费用等都不属于抚养费之列,父母只有道义上承担该费用的责任,而不存在法律上承担该费用的义务。

根据你的情况,不支付小孩子的抚养费在法律上是不允许的,因此你只能从双方共同负担外债入手,争取少负担点外债,否则你同意承担大部分外债而不支付小孩抚养费,一旦女方打官司要求你支付的话,你是绝对会输掉的。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