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诈骗罪透支数额_信用卡诈骗罪中的恶意透支数额是多少?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6 05:57:19 人阅读
导读:最高法此次对外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修改后的司法解释主要完善信用卡“恶...

最高法此次对外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修改后的司法解释主要完善信用卡“恶意透支”情形的司法认定裁判标准,将于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

因为我是在阳光丛生网(服务债务人走出债务泥潭的机构),做债事服务的,关于这个新的修改决定,做了详细的研究,现将一些个人观点与大家共享:

关于恶意透支问题的相关标准的全文如下:

一、将《解释》原第六条修改为:“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对于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应当综合持卡人信用记录、还款能力和意愿、申领和透支信用卡的状况、透支资金的用途、透支后的表现、未按规定还款的原因等情节作出判断。不得单纯依据持卡人未按规定还款的事实认定非法占有目的。

解释: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原文是: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一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一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好了,为什么把这些条例搬出来,是为了让大家都看明白:信用卡诈骗罪的认定最关键之处就在恶意透支,而恶意透支的最关键处,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所以,你要不明白什么叫恶意透支,什么叫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你就会被别人蒙,被催收吓唬到。

最新的法律修改告诉我们:是否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并不是欠钱不还,就叫非法占有,只要你在积极想办法还款,就不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你就不要担心自己会触犯刑法。这里特别提醒各位负债人,债务发生后,先生存后发展,银行只是金融机构,不是法律机构,你有没有犯罪,不是他说了算,是法院说了算!不要被别人蒙了,一心努力去赚钱还债,就没有错,就不会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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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我想问下,什么叫超过限额透支,是指原来银行给你的信用卡有20000额度,但你刷卡了25000这种情况?

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话,不算诈骗。但有前提条件,就是你消费了必须在下一个月的账单到期前还款,这种所谓的超额度透支并不算是诈骗,或者可以理解银行为了加了一些临时额度。

其实信用卡都有2个额度,一个是申请的时候固定额度,还有一个是临时额度,一般是节假日银行会主动帮你申请,但在下一个账单期结束前会取消,或者当你固定额度不够用,打电话去银行申请临时额度。这都是信用卡的额度。


但信用卡诈骗根本与固定额度或临时额度有关,主要是针对你刷卡的目的,如果按时还款,根本没人会关注你刷卡的目的,但如果你不能还款的话,那就会核查你刷卡是否正常消费,消费的目的是什么。

还有是否故意套现而不还钱等等。并不是说只有超过额度的部份才算诈骗,那怕是固定额度的,只要消费套现了不还钱,都有信用卡诈骗的可能性存在。

以前信用卡恶意透支1万元以上就可以被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但是根据最高法院最新的法律解释文件,信用卡恶意透支达到5万元以上才会被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

我们先来了解下什么是信用卡诈骗罪

根据刑法第196条规定,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根据刑法的规定,信用卡诈骗罪并没有具体指出逾期金额多少才属于信用卡诈骗罪,但又一个描述的是“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那信用卡逾期多少才会被认定为属于“数额较大呢”?2018年11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该决定自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根据最高法院这个文件的解释,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也就说从2018年12月1日之后,因为信用卡恶意透支被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恶意透支额度达到5万元以上。而且从实际的司法案例来看,这里所谓的5万块钱,指的是同一家银行信用卡恶意透支额度5万元,而不是所有银行信用卡恶意透支超过5万。

所以只要你的信用卡恶意透支额度没有超过5万块钱,那就不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信用卡逾期超过5万也不一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可能很多朋友觉得信用卡逾期超过5万元是不是都属于信用卡诈骗罪呢?实际上这是大家对信用卡诈骗罪的误解。

至于信用卡逾期会不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前提是“恶意透支”,只有信用卡是恶意透支造成的逾期才会被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而所谓的信用卡恶意透支,指的是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的行为。

也就说判定信用卡逾期是否属于恶意透支有3个前提,一个连续逾期超过3个月时间,二个是经银行催收2次仍然不偿还,三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逾期3个月和银行催收2次这个很好理解,比较难判断的是持卡的人逾期是否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对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法律是有明文规定的,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情形如下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

只有符合上面这6条其中的一种或多种才有可能被认定为“以违法占有为目的”,但是在大家信用卡出现逾期之后,只要大家不要刻意躲避银行的催收,不要刻意转移或藏匿个人财产,而是积极配合银行协商还款,并且每个月或多或少都还些钱进去,那就不会构成恶意透支,这样即便信用卡逾期金额超过5万也不会被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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