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参与经营的股东该怎么处理_不参加经营的股东如何算股份?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30 05:59:44 人阅读
导读:利用股东会的财务会计信息公开,可以监督经营者投资人其实是股东,享有公司法规定的一切股东权利。股东可以要求召开股东会,让经营者接受股东的询问,经营者或管理层需要向...

利用股东会的财务会计信息公开,可以监督经营者

投资人其实是股东,享有公司法规定的一切股东权利。

股东可以要求召开股东会,让经营者接受股东的询问,经营者或管理层需要向股东会作出汇报。这些汇报,包括公司战略、市场情况、财务状况、企业报表或审计报告等,基本上你想获取的公司信息,都能获取。这是股东依法享有的知情权。

这其中当然包括每月的营收,成本,工资,资金等财务会计信息。会计信息对股东是公开的,公开透明的信息,经营者(管理层)做假或舞弊的代价就比较大,能起到预防作用。


利用好的公司治理架构,防止经营者舞弊或违约

好的公司治理架构是非常重要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要各司其责,互相制衡。股东会做决策,董事会(经营者)负责执行,监事负责监督经营者或高管是否舞弊或没有勤勉尽责。

你需要尽量完善公司的治理框架,架构上没有问题了,互相正常运转了,那么经营者(管理人)造假或违法的机会就没有了,当然就能保障股东(投资人)利益了。

这比较深,不是一言两语可以讲明白的,出于时间关系我不展开了,你可在这方面多下点功夫。

利用公司会计核算管理控制系统,可以保障实际营收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

公司运营信息,最终都会以会计信息被记录。会计虽然本身最基本的功能是核算,但从每一凭证到账簿,再到报表,都是可以监督的作用的。

你如果规范好公司会计部门,严格按照国家会计制度要求,去做账,去完善内部的分工与牵制等管理制度。企业负责人(经营人)也不能越过财务会计制度去造假舞弊,那么你的每月会计数据就是真实的了。如果有特殊的情况,也能及时发现异常,去避免经营人伤害股东(投资人)利益。


利用外部审计或财务顾问咨询,帮助你监督经营者

你可能会说,我也不懂会计,也没公司治理的经验,也看不懂哪些财务数据,发现不了什么问题呀。那你完全不用介意,还有一招,用专业懂的人来帮你监督。

你可以聘请外部审计师对经营者的财务资料进行审计,来判断是否存在问题。

你也可以聘请兼职的财务顾问,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财务流程控制制度、财务报表资料等提供分析,给出合理化的监督建议。

最后,我还想提醒投资人一点,不要轻信哪些所谓“用人不疑“的信任论。公司治理环境不好,没有好的控制体系、制度、文化,”好人也会变成鬼的“,经营者(管理人)本来是不想损害公司或股东财产(利益)的,但发现,环境一片漆黑,他”拿“了也无法被”发现“,坏的公司环境就会诱导他去舞弊,伤害股东(投资人)利益。我这么多年的上市公司财务和法务经验,说句最真实的经验话——“没有好人,只有好的制度和体系”,差的公司治理体系下好人也会变黑的。


本人有16年的财法工作经历,做过主板上市公司高管、法律顾问,如有交流和探讨,请加关注或私信~本人回答均为纯手打,感谢您的点赞和转发~

公司股东承担的责任有:

1.按期缴纳所认缴的资本;股东出资在注册公司的时候,会选择认缴出资额,先实缴一部分,剩余部分则按期缴纳,在公司章程规定的年限内,缴全注册资本。

2.遵守公司章程;企业应按照企业基本情况编制《公司章程》,股东和法人都必须要遵守公司章程上的条例。

3.公司注册后、不能擅自抽回出资额;

4.追加出资额的义务及出资额的填补义务;

5.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

6.对公司及其他股东诚实信任。不得对公司及其他股东弄虚作假、要实事求是。

从问题来定义,亲戚股东不是严格合伙人制度下的投资人,也就是它既是投资人也是经营者。如果这样看,的确要处理好否则会影响整体团队。

今天刚刚回答了一个关于家族式企业的问题,这里也简单铺垫一下,问题可能有几种情况。

  1. 家族式企业:如果不是现代家族式企业,这是指上市的公众公司,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家族式企业,比如迪士尼、福特、松下、通用电气。而是传统家族式企业,也就是所有权与经营权都是自己家里人掌控,都是血亲关系的。

  2. 合伙人企业:建立了完善的合伙人制度的企业。创始人、创始团队、纯粹投资人这些都有很清晰权责的。原则上来讲,纯粹投资人只负责投资拿分红不参与经营。创始人及创始团队负责全权经营,股权也有合理的分配。

  3. 第三种情况:无论是家族式企业还是规范的合伙人企业。都有亲戚,并且是股东,也有投资,也就是团队都参与投资,亲戚股东是其中一员。

以上几种情形,都要基于一个原则,初期的规则制定。也就是亲戚股东到底是个什么角色,承担什么责任。如果是纯粹投资人,不参与经营拿分红的,问题就不成立。

但这个问题肯定不是这样,开头也定义了。简单的说,亲戚是要承担一起经营的责任,但却没有尽到责任。如果这样,最好能快刀斩乱麻。

  1. 坦诚:公开摊牌,讲明利害关系,说明对团队的影响,对项目对全局的伤害。

  2. 梳理:明确权责,如果不参与经营,那只做投资人,参与分红,但股权要减少,也就是调整股权比率,例如总投资100万,投了20万,占比20%,这是在参与经营的情况下。现在调整股权比率为10%,20万投资不变,这样可以不参与经营。因为一个企业或者项目的价值是创业团队,而不是投钱的,投资人是锦上添花,而创造财富的是在这里奋斗的人,找到合适的人比找钱难得多。

  3. 离开:这是最直接的,不参与经营就是不重视项目,不在乎这里的人,不放在心上就离开吧,按照既定制度退股,以免影响事业发展。结果上不留情面,沟通上动之以情晓之以理。

总之,关于亲戚做为股东,不出钱不出力,出钱不出力、不出力出钱、出钱出力多种情况,前提是初期就把规则定好了,不要出现混沌一片的情况。

当然,无论早期规则定的如何,遇到这样的情况唯一方式就是直接坦率沟通。需要留情面,但不伤害团队,这是最重要的。更不要采取赌气、设套、排挤、拉帮结派这种低级的行为。

我是瑞博捷昕管理咨询创始人,创业者!20年商业实践,100余家零售咨询项目。关注增长、战略、供应链、流程再造及运营落地。我们在这里挥墨、论剑、相拥!跳脚、争辩 、相携 !解惑、鞭策、奋进!我在灵兽山等您!愿与您共同成长!

看了您的问题,有一个疑惑:

如您介绍,这个公司注册资本500万,目前有股东5人,其认缴的股份分别为83%、5%、5%、5%、2%,合计100%。目前又一人想加入公司,该人认缴25万,股权比例为5%,该人加入后,股东为6人。

我的疑惑是:第6人认缴的资本25万,其股权是大股东出让,还是在原有注册资本的基础上增资到525万?如果增资到525万,其认缴的25万若仍占增资后525万的5%,实质是你们原来股权贬值,或者是第6人的股权增值。我疑惑与否不要紧,关键是这个问题你们股东应当清楚。

当然,以上的疑惑并不妨碍该问题的回答。对于只出资不参与公司运营,会面临以下四个风险。

风险之一:偿还公司债务的风险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资本为限额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如果公司的资产不够偿还公司债务,而且股东没有实缴完资本的话,应当在已实缴金额与认缴金额差额限额内承担公司债务。

比如认缴25万但实际出资2万,应当在差额23万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风险之二:注册资本瑕疵的连带责任风险

这个连带责任风险主要有以下两个:

1、实缴完的注册资本发生抽逃,应以认缴额为限承担责任,这个时候股东间有连带责任,但以注册资本为限额。

2、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作为股东,在公司发生上述情况下,是有可能承担连带责任的。

风险之三:大股东等股东的道德风险

如果投资入股后不参与公司经营,当甩手股东,大股东以及其他股东有可能未根据公司法规定或章程约定向你按期如实汇报公司经营状况,个人费用计入公司,盈利做成亏损,有盈利不分红等等情况,这种道德风险你无法避免,特别是公司利润丰厚的情况下。

风险之四:投资不能退出的风险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退出有两种方式:股权转让或公司减资。股权转让若没有受让方,则股权无法退出;若进行减资,工商根据资本不变和资本维持原则,几乎不给予配合,实务中很难减资成功。

当然公司法也规定了股东退出的三种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上述的操作只有理论的可能或概率很小。比如上述的(一)公司连续5年盈利却不分红,公司可以操作不连续5年盈利;其他两种,一般遇不到。

入股有限责任公司,特别是中小股东,一定考虑好了,入股前一定要求在章程中把分红、退出等重要事项约定清楚。否则,没有投的必要。有许多中小股东的投资,因为投资时没有约定或未遇到有道德的大股东,投资几年十几年不但领不到分红,甚至连投资的款项也回不来了。股权投资有风险,投资应当谨慎。

股份方面以你们股东当初的协商为主,原则上应该按出资比例获得股份,但是你们有其他协议的话按协议执行。如果无协议则按出资比例处理。合伙企业所有股东都要按股份比例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技术入股首先要对技术进行估值,然后再确定占股比例,也是先协商,能达成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无协议的按估值与企业资产比例获取股份。

从我这十几年的从业经验来看,做为企业控股股东,在不参与经营的前提下,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做:

1)目标:给管理层明确每个阶段的核心目标;以目标为导向,以人为中心,以成果为标准予;

2)信任:是一种关系,一种相信的情感表达,有着极大的价值,也是一种重要的资产。

3)授权:明确授权机制和标准,在授权范围内让管理层按照标准做事;

3)监督:确立明确的监督反馈机制,对和结果过程进行监视﹑督促和管理﹐使其结果能达到预定的目标。

4)奖罚:对结果要有奖有罚,必须奖罚分明,公正无私,才能树立良好的纪律,使众人信服。

作者简介:硕士研究生,国家注册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企业内训师,注册咨询师;中国人才热线特约专家;三茅人力资源网专栏专家;中国人力资源门户网站特约专家,中国HR3000强成员!中国HRD俱乐部西北分会理事长;西安财经学院及西安工业大学特聘导师;从事管理近20余年,先后从业于大型生产企业,百货零售行业,房地产行业等多家知名企业! 聚焦职场生态构建,关注企业管理实践; 如果我的回复对你有所帮助,或者你有任何企业管理方面的问题,请点击【关注】我,粉必回。


股东不参与公司运营也很正常啊,为什么你会认为股东一定要参与公司的运营。

我理解你想说的是,这个股东属于合伙人性质,如果是创业合伙人,在公司创立的时候就应该约定好,是否全职。

股东有不同类型

股东可以有几种,一是合伙人股东,一种是投资股东,一种是用技术或者市场占干股的,还有一种是上市后,在资本市场购买股份的股东。

最后一种不在讨论这个范围,因为上市了就不叫创业公司了。

以技术或者劳动力占股的,那是必须全职加入,这个在转让股份的时候就应该写清楚条约,这个股份怎么给。通常也不是一次性给完,而是每年给多少。

投资性的股东,只是以资金入股,他有公司的监督权,也可以帮助公司做事,也可以不做,一般情况下是不会给公司做事的。

然后就是创始合伙人,这个基本上肯定是全身心投入的,因为这本身就是自己的公司,为什么会不上心?而且投资合作协议里面也应该写清楚所需承担的责任。

如果合伙人不做事

不过这个也得看公司的发展阶段,比如一个公司已经上了正轨,不需要那么多管理人。那他来不来管理运营也无所谓,你可以给自己多发点工资。

如果还在刚开始阶段,必须得他过来,那就要好好谈谈,如果还是不愿意的话,那就只有劝他退股,不然对大家都不好。

1、分别和参与具体经营和不参与具体经营的股东保持积极和密切的联系,保持信息的畅通;

2、积极协助公司处理你力所能及的工作,承担一些相对独立的项目;

3、仔细研究财务部定期发给你的财务消息,对公司发展状况得出你自己的结论;

4、充分利用股东会或董事会的机会解答你的疑问和督促公司向更为科学的方向发展;总之,知情权的保障是你其他权利的重要前提。对于进行具体经营管理的股东要给予充分的信任,但必要时,要在产品、营销、财务、人员管理等岗位安排合适的人员,可以通过推荐的方式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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