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您好!
婚后买房、想认定为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在满足一个基本前提的情况下,有两种方式:
两种方式是:
以下分别说明一下:
这里所指的个人财产,笼统的讲,有两种类型:
除上述情况之外,绝大多数情况下的财产,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例如,自己把工资攒住存起来,虽然工资卡是个人名下的,但存款视作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购房款必须要证明是个人财产。如果能够证明、且购买的房子登记在个人名下,那么,这套房就算作个人财产。
这是第二种方式。
夫妻间可以通过自愿签订协议的方式,说明财产归属。只要双方达成一致,且不涉及到违法违德的内容,无论财产原来从哪儿来的、是个人的还是夫妻共同的,都以协议为准。
协议,不一定要公证。但是,如果想保险一点的话,可以公证。
所以,如题主阐述的问题:如何公证为个人财产?这种情况下,公证的是那份夫妻之间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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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要么你离异,房贷银行按揭时夫妻只有一方在现场签字不符合银行规定、房贷不会成功;必须夫妻双方一起出面或公证委托他人出面代签字银行审查无误后才能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在签订购房合同第一个要求结婚证复印件(双方到现场签子)、离婚证复印件或离婚协议。
如果女方用婚前个人财产或者婚后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购买房屋,该房屋属于女方个人所有。例如,女方婚后用自己婚前的积蓄、住房公积金购买住房,房屋登记在自己个人名下,房屋依法属于女方个人所有。例如,女方婚后继承父母指定归她个人所有的财产,女方通过继承所得财产购买房屋并登记在自己个人名下,该房屋依法属于女方个人所有。
如果女方用婚前个人财产或者婚后所得个人所有财产购买支付购买房屋首付款,房屋登记在女方名下,剩余房款用女方个人工资收入及婚后公积金等财产支付。女方购房首付款占房屋总价款的比例,属于女方个人单独所有房屋份额,剩余房屋份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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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夫妻的财产互相交融。根本不可能一个人单独买房。很多购房是需要购买资格的,申报的也是夫妻和家人的所有信息。相当于家庭购房。而且购房资金来自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房屋自然也是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还是很大的。不懂的最好去看看吧。
有人说,一方签署赠予或放弃啥的,其实也是存在法律风险。平时没事时或许无所谓,两口子说好即可,甚至离婚时都可以成为有利证据。但如果涉及到第三方,比如借贷产生的债务,无力清偿或故意不清偿时。这类协议就有故意转移财产,侵害第三人合法权益的嫌疑了。一旦有这种诉讼,夫妻之间的这种协议,不堪一击。
单独买房只有发生在刚刚结婚,夫妻共有财产还没有来及积累时才成立。购房使用的完全是婚前个人财产,而且没有使用家庭购房的资格。这个要界定也很容易。类似的事例生活里也很多。比如婚前买了房,但婚后房产证才办理下来。
夫妻买房可以只写一个人的名字吗?
夫妻买房只登记一方姓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任何一方所购买的房产,即使是登记一方名字,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在这个人的名字后面标注单独所有。那么在离婚的时候,另外一方才不可以进行分割。
您好!
不能严格界定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主要与两个因素有关:
先说一个肯定的结论:如果确实是个人合法财产购房、并且登记为个人名字的情况下,房子属于个人财产,不算做夫妻共同财产。
以下就这两个方面说明一下:
如果能够证明这笔钱属于个人合法财产,那么,就具备了判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的第一个条件。
同时,个人合法财产,在产权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并不会因为婚姻关系,导致财产变成夫妻共同财产。
但是,什么是个人合法财产?这里不再摘抄法条,把一些常见情况列举一下:
注意:婚后的工资奖金收入、公积金收入等,均算作夫妻共同财产,哪怕只有一个人挣钱。
满足了上述条件,还要看房子的产权人登记情况。
这里给出三条结论:
婚内完全可以自己买房。一般情况下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夫妻两人对婚内财产约定归个人所有。
夫妻一方名下有一套房产,另一方买房,是算二套房的。《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规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