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强制执行房屋_法院强制执行房屋规定?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4 08:44:11 人阅读
导读:法院是会强制执行只有一套住房的。如果符合下列条件,法院就可以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名下的唯一住房:(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法院是会强制执行只有一套住房的。

如果符合下列条件,法院就可以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名下的唯一住房:(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0条规定: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如果法院强制执行的房产已经抵押给银行了,法院仍可以进行执行,但应该先在拍卖或变现款中先行支付银行的债权,剩下的款项才可以用来偿还其它债权人的债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第40 条 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权、质押权或留置权的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财产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应当在抵押权人、质押权人或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后,其余额部分用于清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

唯一住房能强制执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为此,某些被执行人错误地认为,其只有一套住房,法院不可能拍卖其住房,拒不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第一条规定“对于被执行人所有的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并可以根据抵押权人的申请,依法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因此,已经设立抵押权的房屋,即便是被执行人只有一处住房,法院仍然可以强制执行。且根据今年5月5日开始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第二十条的规定“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其本人及所复议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对被执行人有抚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抚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据此,即便是没有设定抵押权的房屋,若被执行人存在上述几种情况,法院依然可以强制执行其唯一住房。

扩展资料:

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民事判决书、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等。它们一经生效,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提出申请的权利人称申请人,被指名履行义务的人称被执行人。

执行主体

有强制执行权的国家机关: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海关、税务机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谢邀!首先,在调解之前有没有进行诉讼保全,也即有无将题主所说的房产进行查封若无,这有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可能性。其次,签署调解书是否由表述“只要有任一期没有支付就可以申请全部债务强制执行”若无,这可能只能对到期的一期进行申请强制执行。最后,当被执行人确实只有一套房产,且这是被执行人确实没有其他财产的情况下,法院是会将该房产进行查封,进而进行拍卖。但一般法院也会劝被执行人把钱还了,毕竟钱并不多,因为如果法院走房产拍卖程序的话会多很多工作量。以上,希望对你有用。

法院强制执行房屋是指强制执行是法院对当事人经济赔偿责任的一种强制政策,如何被执行人有私有房产,那么法院有权将该房产进行强制执行用来作为判决制定的经济赔偿。法院强制执行房产是法院根据法律判决结果对被告人采取的强制行为。

法院强制执行房屋拍卖的过程?

恰好每日讲法最近代理了一起执行案件,刚刚进入房屋拍卖的流程,目前房屋已经挂到司法拍卖平台进行拍卖。因此将经验分享给大家。

房屋拍卖前的过程

拍卖是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一种措施,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对于房屋等不动产,是可以进行拍卖的。在采取拍卖之前,法院的流程是怎样的呢?

被执行人如果没有按照生效法律文书履行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查封、扣押财产。

人民法院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价格评估。同时确定保留价,拍卖保留价由人民法院参照评估价格确定,人民法院确定的保留价,第一次拍卖时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80%;如果出现流拍,再次拍卖时,可以酌情降低保留价,但每次降低的数额不得超过前次保留价的20%。

拍卖房屋

人民法院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拍卖机构拍卖。首先要确定拍卖机构,一般来说,拍卖机构与法院是一种委托关系。

确定好拍卖机构后,由拍卖机构进行公告,展示拍卖的房屋。有购买意向的人交纳拍卖保证金,领取竞买号牌。

目前很多拍卖都是通过网络平台进行的,有意向拍卖的人可以登录网络平台进行拍卖。缴纳保证金,等拍卖开始后,竞价拍卖。

拍卖成功后,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将剩余价款交付到人民法院或者汇入人民法院指定账户。人民法院收到房屋款项后,应当作出裁定书,裁定送达后15日内,将拍卖的房产移交买受人,拍卖机构以及人民法院应当协助买受人办理产权转移手续。

总结

法院拍卖房屋流程则如下:

(一)查封房屋

为了保证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能够得以履行,人民法院会根据当事人申请或者异职权查询、查封被执行人的房产。

法院查封被执行人的房产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

(二)评估

对于准备拍卖的房屋,应当由人民法院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价格评估。包括当事人议价、定向询价、网络询价、委托评估四种情形。收到评估报告后5日内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对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

(三)确定拍卖保留价

拍卖保留价,由人民法院参照评估价格确定。第一次拍卖时,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达到80%。如果出现流拍,在第二次拍卖时,可以酌情降低保留价,但每次降低的数额不得超过前次保留价的20%。

(四)拍卖公告

拍卖房屋时,应当在拍卖30日前公告。拍卖公告一般包括拍卖的财产价格、保证金、竞买人条件、拍卖财产、已知瑕疵、权利义务、法律责任、拍卖时间、网络平台和拍卖法院等信息。

(五)拍卖

拍卖过程中,一般采取价高者得的原则。拍卖时没有竞买人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的,申请执行人同意以该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接受拍卖财产的,应当将该财产交给其抵债。

你为什么不住自己家,无房吗,千万别弄虚作假,那是要承担责任的,假如真的无房暂住别人家,可不执行房财,但得拘留你人,望考虑处理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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