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诉讼期间工资_劳动争议期间工资如何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2 07:33:38 人阅读
导读:如果双方已经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无需支付。如果劳动关系尚未解除,用人单位应该支付劳动者在仲裁和诉讼期间的工资。在诉讼期间,单位也应该支付劳动者工资,法律有明确...

如果双方已经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无需支付。如果劳动关系尚未解除,用人单位应该支付劳动者在仲裁和诉讼期间的工资。

  在诉讼期间,单位也应该支付劳动者工资,法律有明确规定,在状纸上按实际情况写,即可。  《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职工在劳动争议仲裁和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时间,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工资。

我们不行改变我们的思维方式。把农民工讨薪变成老板按时发薪。这就需要立法。把讨薪所产生的成本。比如误工费。路费。伙食费。等等加到欠薪者的身上。因为是由于他欠薪才产生这么多多费用。所以就应该由他来承担。这样讨薪的不用担心成本高而承受不了。而不走正常渠道讨薪。欠薪者由于承担了讨薪者的费用。这对他也是很大的压力。所以他也会积极的解决问题。这样把单方面解决变成双方解决。会有很好的效果这样恶性欠薪。和恶性讨薪就会少很多。希望政府相关部门能尽快立法解决讨薪难问题。

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后,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不再支付仲裁或者诉讼期间的工资。

  2、用人单位违法解释劳动合同后,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而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提供工作的,如经仲裁或者诉讼获得支付,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仲裁或者诉讼期间的工资。

  3、经济赔偿金的,按每工作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的标准计算并支付。

  是否补发,应当以是否存在(或解除)劳动合同为标准,与是否在诉讼期间无关。  

1、如果上诉期间双方未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属于劳动合同存续期间,所以应当支付劳动者工资;  

2、是否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由单位举证证明。也就是说,如果劳动者要求支付工资,那么应当由单位举证已经解除劳动合同,不能举证,就视为未解除劳动合同。  

3、即使劳动者在诉讼期间未能上班,但是用工单位没有依法解除劳动合同,那么也应当支付基本生活费。

一、从劳动仲裁委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算,最迟需要在60日内结束。劳动仲裁的具体程序如下:

1.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

4.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5.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只要仲裁期间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就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仲裁期间的工资。若劳动者已经跟用人单位终止及解除劳动有关系的,则不能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

但若因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员工提起要求恢复劳动关系的仲裁请求,最终员工请求获得支持的,仲裁或诉讼期间,员工未提供劳动是用人单位的原因造成的,公司应按照员工正常上班向其支付劳动争议期间工资。

三、值得注意的是,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上述时间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京悦所袁康迪、夏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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