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和设立条件_公司注册的条件?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5 08:44:14 人阅读
导读: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两种主要形式,有它们的共同点,也有不同点。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共同点是:(1)股东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无论在有限责...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两种主要形式,有它们的共同点,也有不同点。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共同点是: (1)股东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无论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还是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有限责任的范围,都是以股东公司的投资额为限。 (2)股东的财产与公司的财产是分离的,股东将财产投资公司后,该财产即构成公司的财产,股东不再直接控制和支配这部分财产。同时,公司的财产与股东没有投资到公司的其他财产是没有关系的,即使公司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股东也只以其对公司的投资额承担责任,不再承担其他的责任。 (3)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都是以公司的全部资产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公司对外也是只承担有限的责任,有限责任的范围,就是公司的全部资产,除此之外,公司不再承担其他的财产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不同点: (1)两种公司在成立条件和募集资金方面有所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成立条件比较宽松一点,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条件比较严格;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人集资,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公开募集资金;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有最高和最低的要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只有最低要求,没有最高要求。 (2)两种公司的股份转让难易程度不同。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转让自己的出资有严格的要求,受到的限制较多,比较困难;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转让自己的股份比较自由,不象有限责任公司那样困难。 (3)两种公司的股权证明形式不同。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的股权证明是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不能转让、流通;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的股权证明是股票,即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是以股票的形式来体现,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股票可以转让、流通。 (4)两种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权限大小和两权分离程度不同。在有限责任公司中,由于股东人数有上限,人数相对来计比较少,召开股东会等也比较方便,因此股东会的权限较大,董事经常是由股东自己兼任的,在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上,程度较低;在股份有限公司中,由于股东人数没有上限,人数较多且分散,召开股东会比较困难,股东会的议事程序也比较复杂,所以股东会的权限有所限制,董事会的权限较大,在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上,程度也比较高。 (5)两种公司的财务状况的公开程度不同。在有限责任公司中,由于公司的人数有限,财务会计报表只要按照规定期限送交各股东就行了;在股份有限公司中,由于股东人数众多很难分类,所以会计报表必须要经过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并出具报告,还要存档以便股东查阅,其中以募集设立方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还必须要公告其财务会计报告。

根据最新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即内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几点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法定人数是指法定资格和所限人数两重含义。法定资格是指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可以作为股东的资格。法定人数是《公司法》规定的注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限定为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制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是设立公司的重要环节,公司章程由全体出资者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制定,经全体出资者同意,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除其名称应符合企业法人名称的一般性规定外,还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有限公司”。

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的组成、产生、职权等符合《公司法》规定的要求。公司的组织机构一般是指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或股东会、执行董事、一至二名监事、经理。股东人数较多,公司规模较大的适用前者,反之适用后者。

5.有公司住所

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先说答案: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没有区别,因为两者本身说的就是同一个事情,有限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的简称。

我国的公司分类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也就是,按照法律而言,目前我国的公司,实际仅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类。

1.有限责任公司

一般简称为有限公司,指的是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的经济组织。对于这类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有限责任公司不允许发行股票融资,一家企业如果要上市发行股票融资则必须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

2.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为股份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这类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公司可以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筹资,股票可以依法转让,法律对公司股东人数只有最低限度,无最高额规定。

现实中初始设立的企业,一般都为有限责任公司,随着企业的发展壮大,后续在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所以大企业基本上以股份有限公司为主。

无限责任公司

无论有限公司还是股份公司,股东都是以自己的出资额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比如一家企业破产时对外欠债得到1个亿,股东的出资额仅有1000万元,那么股东最多承担的责任也就是1000万元,这也是为什么不允许公司账户的资金随意转给股东,不然就会存在抽逃资金的情况)。

那么现实有没有无限责任公司呢?即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比如公司欠一个亿,那股东就要还一个亿)。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目前是不允许设立无限责任公司的,不过国家却允许设立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比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这些企业不是独立法人,所以不能成为公司,只能称之为企业,并且由企业主直接承担无限的企业责任,其实这种本质上来说就是无限责任公司。

总结

综上所述:有限责任公司及有限公司是没有区别的,两者是同一个性质的企业。

相同点:

两者都是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区别:


1、股东

有限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为1个自然人或者1个法人。

1个自然人只能设立一个一人有限公司(股东为法人的话不限制),该一人公司不能再投资设立新的一人公司。


2、对外责任

一人公司容易发生人格混同。此时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也就是说,一人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的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股东要用自己的财产来清偿。

出资瑕疵的情形

一人公司的股东在无财产混同情形时,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有限公司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且发起人与出资瑕疵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3、组织机构

一人公司不设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也不是必须要设置的,股东可以自己担任执行董事、经理。但是公司法规定的一些重大事项,还是要形成书面文件,签字置备于公司的。

还是国企

国企的工商注册类型主要分为国有独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和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三种形式,第一种主要为集团总部一级企业,出资人为国务院国资委、地方政府或者其他国家机关,所以是国有独资,第二种多见于国企的子公司、二级三级乃至N级企业,出资人全部来自国有资本,第三种多见于有民营企业参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

有此一问,主要是社会上普遍对法人和法定代表人概念的混淆,“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即法人是一个组织,而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如:工厂的厂长、公司的董事长等)”,即法定代表人是一个人,有些法律意识不是很强的人老是把法定代表人简称为“法人”是不对的,这是两个概念,法人独资指的是出资人有且只有一个组织,而这个出资人组织是国资背景的那么就是国企,出资人组织是民营背景的即为民企。而按照公司法分类,有限责任公司还有一种形式是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这个出资人就是一个自然人,而不是法人,这种企业都是民企,不会是国企。

下面举例说明:

中国电投,原来是国资委直管的央企,2015年6月,与国家核电技术公司重组,成立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成为了央企的二级企业,其工商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形式。

中电投的出资人即母公司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为企业法人。

国家电投的出资人是国务院,企业性质是全民所有制,大家要问了,出资人为国务院的不应该是国有独资公司么,原因是以往国企是按照企业法注册,都是全民所有制,2017年国资委要求全部央企推动公司制改制,年底前全部按照公司法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推动国企改革,建立现代企业治理体系。过一段时间再看应该就改为国有独资公司了。

第三类是有民营参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比如前一段时间混改的中国联通。因为还是国资控股(即股份超过50%),还是国企

举一个民企的例子,王文京老总出资的用友,即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属于民营企业

大家明白了吗,别忘了点赞和关注。

1、公司名称(5个以上公司备选名称)



注册公司流程

2、公司注册地址的房产证及房主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房产需在房产证复印件及房屋租赁合同上加盖产权单位的公章;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新站区居民住宅房需要提供房产证原件给工商局进行核对)

3、全体股东身份证原件(如果注册资金是客户自己提供,只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法人是外地户口在新站区、经济开发区、高新区注册,需要提供暂住证原件)

4、全体股东出资比例(股东占公司股份的安排)

5、公司经营范围(公司主要经营什么,有的范围可能涉及到办理资质或许可证)

注册流程

第一步:准备5个以上公司名称到工商局核名

第二步:到刻章厂刻章一套 分为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合同章。同时到银行开立验资户并存入投资款。

第三步:整理资料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

第四步:整理资料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

第五步:整理资料到国税局办证处办理国税证

第六步:整理资料到地税局办证处办理地税

第七步:到开立验资户的银行或其他银行开设公司基本账户

第八步:公司会计整理资料到国地税务分局办理公司备案及报税事宜。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23条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50人以下);(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5)有公司住所。

公司以其注册资本为限对外承担责任;股东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设立条件包括有名称、注册资本、人员、组织机构、章程和营业场所等,具体可从网上搜2005年版公司法。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