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直接走人扣多少钱_辞职直接走人扣多少钱?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3 07:31:06 人阅读
导读:首先要说的是,无论你是什么方式离开工作不做了,公司都没有权利扣你的工资(除了正常缴纳的社保、个税外),如果你私自离职给公司造成了损失,那么公司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

首先要说的是,无论你是什么方式离开工作不做了,公司都没有权利扣你的工资(除了正常缴纳的社保、个税外),如果你私自离职给公司造成了损失,那么公司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你赔偿,但也不能未经你同意直接从你工资当中扣除。

对于公司拖欠你工资,你要辞职走人,也得注意方式方法!

我们知道,公司拖欠工资属于员工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我们能以此被迫离职,解除劳动关系,并且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所以安全期间的做法是:

一、写辞职报告,并注明是因为拖欠工资被迫离职。

二、最好是通过邮寄的方式给公司,因为你直接给公司,公司到时候可以反口不认,说你没给过。

三、如果要经济补偿金,可以在邮寄后,直接去申请劳动仲裁,并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

这样,对你自己来说是最安全的,以免公司来找你麻烦。

当然,现在公司如果要扣你900元,你一样可以通过劳动部门要回,但因为你提交了辞职书,很可能没有机会要到经济补偿金了。以上回答,希望可以帮到您!

辞职不说的话,算是自离,自离就不是扣多少钱的,可能工资一分都不会发。因为离职的规定你们公司肯定有,如果每个员工都自离也不说,那规定就不需要了。个人建议,不管因为什么事要辞职,还是正常手续办理比较好,减少自己的麻烦,而且就算出了问题,公司不发工资,也是你占理的,不要图一时的方便为后面找更多的麻烦。

每一个公司都不一样的,建议的话可以咨询一下你们的人事部那边他们会给你一个比较好,也会给你一个比较满意的答案

单位是不得随意克扣员工工资的,员工和单位协商一致,经单位同意,员工申请辞职当天就安排员工离职,单位不得克扣员工工资。如果未经单位同意员工自行离职,那么单位可以按照员工严重违纪扣除部分奖励性待遇作为处罚,但是不得克扣员工工资。

依据《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没签劳动合同,你书面提出离职后可以立即走人,除要求单位支付你工资、押金外,还可主张经济补偿金、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补缴社保等; 2、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很简单:携带劳动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然后去当地仲裁委申请立案就可以。

3、关键就是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个足以证明劳动关系) 参见《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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