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你好,根据我国民法和婚姻法的有关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按法律规定兄姐在父母没有抚养能力,且弟妹未成年的情况下有抚养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界定“有扶养关系”的意义
依据上面法条之规定,如果能够认定为“有扶养关系”,继子女对继父母、继父母对继子女、继兄弟姐妹之间就能够依法享有法定继承的法定权利,从而帮助有这种特定关系的亲属之间依法实现其应得的巨大经济利益。同时,准确界定“有扶养关系”也有利于维护这种特定亲属之间互助、互爱、互养、互利的良性社会循环。
三、扶养的定义
狭义的扶养,是指平辈之间在物质生活上的互相扶助。它包括夫妻之间的互相扶养和兄、姐与弟、妹之间的互相扶养。《婚姻法》第20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该法第29条还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抚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广义的扶养,还包括抚养、赡养的涵义。如《刑法》第261条对于遗弃罪作了这样的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此处的扶养,就同时涵盖了抚养和赡养之义。
继承法中有关“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继子女、继兄弟姐妹中“扶养”的含义当作广义解释,即包括抚养和赡养。也就是说,继父母事实上抚养了未成年的继子女,成年继子女赡养了老年继父母,成年继兄弟姐妹在父母去世或者无力抚养的情况下扶养未成年的继弟、继妹,成年继兄弟姐妹在父母去世或者无力扶养的情况下扶养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继兄、继姐,均可以认为是形成了事实上的“扶养关系”。
如果弟弟妹妹没有成年,父母死亡,或父母没有抚养能力。成年兄姐有抚养弟弟妹妹的义务。《婚姻法》:第二十九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好像法律上也没有明文规定。
你父亲是孩子的生身父亲,有法律上的抚养义务,他和这个孩子的生身母亲共同抚养孩子。他去世后就只能由孩子的母亲抚养了,你没有抚养的义务。但是,如果你父亲有遗产的话,这个孩子也有继承权。
我觉得有抚养义务。如果是双亲不在或者没有能力抚养,弟弟妹妹都还未成年,他们确实没有养活自己的能力,这个时候,就得需要哥哥姐姐帮助他们。
大多数人的一生,都只有一两个亲兄弟姐妹,跟我们一起成长,一起生活。
在我们将来需要帮助的时候,他们也会不辞辛苦的帮助我们,而且也不图汇报,就是因为这层关系,在关键时候能拉我们一把。
遇到问题,首先冲上去的可能就是他们。
抚养弟弟妹妹可以看做,现在种树,将来乘凉。
我们对他们的抚养照顾之恩,他们也会铭记于心的。
等到他们有能力的时候,我们如果想像向他们借力,也是很容易的。
我们都听说过“长兄如父”,既然有这么一说,长兄肯定得担起这份责任。
昨晚哥哥姐姐,同样在某些时候,需要承担“爸爸妈妈”的责任,去照顾抚养弟弟妹妹,直到他们成年。
很多人羡慕独生子女,觉得他们是集万千宠爱于一身,没有兄弟姐妹争宠。
其实有亲兄弟姐妹的快乐,是独生子女他们永远无法体会到的,不管结交到了什么样的朋友,都不能代替自己的亲兄弟姐妹。
所以哥哥姐姐有抚养弟弟妹妹的义务,好好珍惜吧!
这需要看:
一、继兄或继姐对继弟或继妹之间是否有抚关系。
二、他们是否有负担能力。可以依照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去理解。附:第二十九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之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义务。
你同父异母妹妹也是亲亲的妹妹,至于她要去英国留学你爸想让你出钱,按道理你是没有义务,是你爸和你继母的责任,去英国留学需要一大笔钱,如果你收入不错,你愿意帮也可以,毕竟是你妹妹,不管以后怎么样,你心中有善意,大爱也有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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