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办个体营业执照一般都是需要“商用”房产或者商住房产才行的。但是有些地方允许“住改商”政策,也就通过一些手续,把住宅性质的房子拿来办营业执照。
1、在你当地允许“住改商”的情况下,可以去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的,同时向他们咨询“住改商”所需要的手续或者材料。 住改商”需要的材料大致如下:出具业委会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住所(营业场所)登记表》。
2、如果你那里已经禁止了“住改商”,那么就没办法办营业执照了。具体情况,请你咨询当地工商局,因为不是全国各地的工商局都允许住改商政策的,因为这只是一项临时性质的地方政策。
先到本地工商部门去问需要咋办,按照他们说的要求准备材料,他们会给你提供需要填写的表格,会告诉你填表要求,需要哪里出证明哪里盖章,你再具体去办。
满足条件的可以。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实施办法的通知》第十条规定“使用自有住宅或租赁他人住宅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的,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出具利害关系人书面同意意见书和遵守法律法规、管理规约的承诺书。”具体登记事宜请咨询所在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所登记窗口。办理个体工商户注册一定要有经营场所,因为经营场所是《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第八条中规定的,应当登记的事项。注册个体工商户,地址需要商业地址,不过有些地方的不是商业地址也可以(需要街道办开证明)。工商部门特许房屋使用用途为住宅的场所作为商业用的经营场所。
扩展资料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经营场所证明;(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第十五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书;(二)申请经营场所变更的,应当提交新经营场所证明;(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第十六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及所有副本;(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参考资料来源:民生E点通-小区住宅可以注册个体工商户吗?
住宅地址是不可以注册个体工商户的住所的,因为,经营场所是指个体工商户营业所在地的详细地址,只能登记一个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七条:经营者姓名和住所,是指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公民姓名及其户籍所在地的详细住址。第十条 经营场所,是指个体工商户营业所在地的详细地址。个体工商户经登记机关登记的经营场所只能为一处。
1、首先去看看你家的房产证, 如果上面房屋用途是“商业”或者是“商住” 只要当地没有限制在居民小区里面开设店铺 那是完全可以办得到营业执照的 2、如果房屋用途只是“住宅” 在你当地允许“住改商”的情况下 可以去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的 同时向他们咨询“住改商”所需要的手续或者材料 在广东,“住改商”需要的材料如下:出具业委会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住所(营业场所)登记表》。 (那些表格可以向工商部门索取) 别的地方似乎没有明确的规定 楼主请咨询当地工商部门吧 因为各地可能有各地自己的政策
个体工商户的登记管辖权限由各区县分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可以由分局直接登记,也可以由所在地工商所登记。
(1)注册成立个体工商户的步骤
①第一步:个体工商户的申请
如果你准备申请个体工商户,你需要预先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完成这一流程,你需提交工商部门以下文件: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由申请人委托的有关证明。
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申请书。
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明。
②第二步:个体工商户的登记
申请完成后,便进入登记程序。登记个体工商户需要以下7个方面的资料:
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填写个体工商户申请开业登记表)。
从业人员证明(本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户籍证明,含户口簿和身份证,以及离退休证等各类有关证明;外省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在本地暂住证),育龄妇女还须提交计划生育证明;相片一张。
经营场地证明。
个人合伙经营的合伙协议书。
家庭经营的家庭人员的关系证明。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有关专项证明。
(2)个体工商户经营必备证件
①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②组织机构代码证。
③国税登记证。
④地税登记证。
⑤印章一套(公、财、私)。
你好,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个体工商户的登记事项包括经营场所。经营场所,是指个体工商户营业所在地的详细地址,个体工商户经登记机关登记的经营场所只能为一处。根据福建省政府印发的《福建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申请人凭借经营场所合法使用证明向登记机关申请经营场所登记,申请人申请经营场所登记提交如下登记材料:属于自有房产的,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借用)房屋的,提交租赁(借用)协议原件或复印件;属于转租(借)的,还应提交产权人同意转租(借)的文件。 自有房产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明的,提交下列证明产权归属的文件之一:房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购房合同复印件;街道、乡、镇政府或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产权归属证明;属开发区、科技园区的,由开发区、科技园区管委会出具产权归属证明。根据福州市政府印发的《福州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经营条件若干意见》,下列场所不得作为市场主体经营场所:本市城区范围内的住宅等。同时,根据《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执行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福州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经营条件若干意见》(榕政综〔2014〕172号,以下简称《意见》)第二条明确规定的不得作为市场主体经营场所的5种情形均属申请人承诺事项。登记机关不再审查市场主体经营场所的经营条件和功能用途,由申请人提交《福建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表》,并对申报信息真实性进行承诺,免于提交经营场所使用权证明文件,进一步简化经营场所登记手续。市场主体经营场所未体现具体门牌号的,申请人提交《福建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表》的同时还需提交方位示意图。《意见》第三条规定限制作为市场主体经营场所的地址,在《意见》未作修改以前,仍按原规定执行。具体请你直接向该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市场监管局(所)咨询,供参考,感谢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