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一)免责事由的概念 免责事由也称免责条件,是指当事人对其违约行为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的事由。合同法上的免责事由可分为两大类,即法定免责事由和约定免责事由。法定免责事由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不需要当事人约定即可援用的免责事由,主要指不可抗力;约定免责事由是指当事人约定的免责条款。有人认为,抗辩权也可成为免责事由。其实,行使抗辩权并不构成违约,因而无责可免。 (二)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的概念。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所谓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的要件为: (3)不能克服,即以当事人自身的能力和条件无法战胜这种客观力量; (4)客观情况,即外在于当事人的行为的客观现象(包括第三人的行为)。 2.不可抗力的范围。不可抗力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冰雹; (2)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 (3)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 在不可抗力的适用上,有以下问题值得注意: (1)合同中是否约定不可抗力条款,不影响直接援用法律规定; (2)不可抗力条款是法定免责条款,约定不可抗力条款如小于法定范围,当事人仍可援用法律规定主张免责;如大于法定范围,超出部分应视为另外成立了免责条款,依其约定; (3)不可抗力作为免责条款具有强制性。当事人不得约定将不可抗力排除在免责事由之外。 3.不可抗力的免责效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违约方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有以下例外: (1)金钱债务的迟延责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 (2)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 (三)免责条款 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免除将来可能发生的违约责任的条款,其所规定的免责事由即约定免责事由。对此,合同法未作一般性规定(仅规定格式合同的免责条款)。值得注意的是:免责条款不能排除当事人的基本义务,也不能排除故意或重大过失的责任。
是指义务人逾期不履行行政法义务,由他人代为履行可以达到相同目的的,行政机关可以自己代为履行或者委托第三人代为履行,向义务人征收代履行费用的强制执行制度。代履行主要适用于该行政法义务属于可以由他人代替履行的作为义务,例如排除障碍、强制拆除等。对于不能够由他人替代的义务和不作为义务,特别是与人身有关的义务,不能适用代履行。代的义务和不作为义务,特别是与人身有关的义务,不能适用代履行。 代履行是指行政强制执行机关或者第三人代替义务人履行法定义务,并向义务人征收必要费用的强制执行措施。
对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的被执行人,申请人可以到公安机关要求立案,如果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申请人可以请公安机关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申请人在拿到该文件后,可以到法院以刑事自诉的方式请求法院立案。追究被执行人的拒执罪。如果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仍不履行判决或跑路,他将被以罪犯的名义被上网追逃。
主动履行是指法律文书生效后,义务人在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限内主动向权利人偿还了债务或履行了义务,强制执行是义务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权利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强制对方履行义务。强制执行除执行判项中判定的义务,还要执行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者迟延履行金及执行费用,算是对不履行义务的惩罚。
谢邀请!法定免责事由法律直接规定的免责事由。当出现法定免责事由时,即使一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义务,也无需承担违约责任。法定免责事由有以下几点。
一,不可抗力或不能克服的客观原因。具体分为:
①,不能预料到,即1以一般人的预见能力标准,当事人无法知道事情是否发生,何种情况发生,发生的情况等。
②,不能避免,无论当事人采取什么措施都不能避免事情的发生。
③,不能克服。以当事人自身的能力和条件无法战胜这种客观力量。
④,客观情况,不可抗力是一种处在于人的行为的客观现象,包括第三人行为。
以上四个要件缺一不可,才构成不可抗力。实践中不可抗力包括自然灾害,台风,洪水,冰雹,等。
二,在不可抗力的实用下,要注意以下问题:
①,不论合同中是否约定了不可抗力条款,都可以直接用于关于不可抗力的法律规定。
②,不可抗力条款是法定免责条款,合同中约定的。不可抗力条款如果小于法定范围,当事人仍可援甪法律规定主张免费。但是如果超过法定范围,超出部分应视为另外成立了免费条款。超出部分视为约定免责条款。
③,不可抗力作为免责条款具有强制性,当事人不得约定将不可抗力排除在免责事由之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未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也有例外情况,①,金钱债务的迟延责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②,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免责的效力。
以上就是法定免费事由的相关内容,望对你有所帮助。
民事责任构成要件为: (1)损害事实;(2)损害事实与行为人的行为有因果关系;(3)行为人有过错;(4)行为人的行为具有违法性。 “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含义: 所谓原则是指从某类问题中抽象出来并对解决该类问题普遍适用的基本准则。 归责(imputatio/imputation)即确认和追究侵仅行为人的民事责任。归责亦即责任的归结或归属。 归责原则(criterion of liability)是指以何种根据来确认和追究侵权行为人的民事责任,它解决的是侵权的民事责任之基础问题(即归责基础)。它也是解决侵权的民事责任时普遍适用的基本准则。由此可见,普遍适用性是其基本特征。 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即指在民事责任的归属与承担方面具有普遍适用性的基本准则。 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分为三种:过错归责原则、无过错归责原则、公平原则。 免除民事责任的条件: 在民法理论中,免除民事责任是指在有损害事实存在的情况下,行为人或者相关人依法不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它并不意味着行为人或者相关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而予以“豁免”。根据我国民法规定,免除民事责任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一、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造成他人权利损害的 不可抗力的法律含义,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它包括自然现象(如地震、风灾、旱灾、等自然灾害)和社会现象如战争等意外事件)。 二、因受害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使合同不能履行或造成自己权利损害的 如果损害的发生完全是由于受害人自己的过错所造成,则不能由行为人或者相关人对此承担民事责任。 三、因正当防卫、紧急避险造成他人损害而无不当或未超过必要限度的 致害行为合法的,行为人也不承担民事责任。合法的致害行为主要有正当防卫、紧急避险、正当执行职务等。
未婚先孕流产分手法律处理_有没有未婚先孕后打胎分手的,怎么走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