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车相撞怎么划分责任_两车相撞怎么划分责任?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09 21:24:14 人阅读
导读:电动车和轿车相撞,很多人都认为是电动车或者驾驶的老年人属于属于弱势群体,估计都认为交警在断责任的时候会重责轿车而轻罚电动车。但实际情况并不是这样的。前几天回农村...

电动车和轿车相撞,很多人都认为是电动车或者驾驶的老年人属于属于弱势群体,估计都认为交警在断责任的时候会重责轿车而轻罚电动车。但实际情况并不是这样的。

前几天回农村遇到一个交通事故,十字路口老年电动三轮车与轿车相撞,事发时轿车严重超速,撞车后刹车达30多米开外。由于三轮车车体比较轻,被撞后惯性的带动下车体侧翻原地打转好几圈,前面玻璃都严重破损。车体几乎报废,好在驾驶的老人和车内的孩子没有大碍,只是轻微擦伤。而轿车只是车门受损,轿车司机一点事没有。

事故发生后,很多人都认为这种情况一般交警部门会判罚轿车责任,并且是在轿车全险的情况下。但是最后的责任判定结果确是五五平分责任,理由就一个电动车瞭望不够。最后70岁的电动车驾驶老人落得个自己修车,还要给对方付一半的修车费。

通过这件事,可以看出,人们心中的认为责任事故中电动车属于弱势群体的定义是不存在的。交警也不会偏袒弱势群体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这些三轮四轮电动车虽然无法上牌,但是是按照机动车进行认定判罚的。老年代步电动车在农村非常多,确实方便了百姓出行,但不可否认的是,很多三无厂家,生产的三无产品确实存在着一些安全隐患,防撞性能差,驾驶室内瞭望区域不够,加之驾驶人岁数基本偏大,而车体又无法上保险。所以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收到伤害比较严重的往往是这些电动车的车辆和驾驶人。

所以呼吁所有的电动车驾驶人员在上路行驶的时候一点要注意减速慢行,安全第一。

先看路口有无让行类的标志,没标志的话越野车全责。

依据是安全条例52条第2项

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您好:一、两车相撞怎样划分责任《自撤办法》第二条对事故责任认定作了比较明确的规定,一方负全责的情形:交会车发生事故,由跨压中心线一方负全部责任;追尾事故由后车方负全部责任;违反车辆通行管理规定,由明显交通违法行为的一方负全部责任。双方同责的情形:双方都有明显或无明显交通违法行为的属同责,在交强险限额内实行互赔,超出交强险限额的各承担50%。《自撤办法》第二条对事故责任认定作了比较明确的规定,一方负全责的情形:交会车发生事故,由跨压中心线一方负全部责任;追尾事故由后车方负全部责任; 违反车辆通行管理规定,由明显交通违法行为的一方负全部责任。双方同责的情形:双方都有明显或无明显交通违法行为的属同责,在交强险限额内实行互赔,超出交强险限额的各承担50%。两车同时掉头相撞适用《自撤办法》。在事故中,车祸发生时双方均处于跨线调头,都有违规行为,适合双方同责的情形,属同责实行互赔。二、交通事故责任如何承担我国现行的交通事故责任共分五类,即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认定的标准分别是:(1)全部责任和无责任完全由当事人中一方违章造成的事故,由违章者负全部责任,而与事故无直接因果关系的另一方无责任。如某司机由于醉酒开车突然把车开入左侧,把正常骑自行车行驶的某学生撞倒。被撞人员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这起事故就是完全由于驾驶员一方的违章行为造成的,因此该司机应负全部责任,而被撞人由于无违章行为而无责任。(2)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主要因一方违章,另一方或第三方也有违章行为造成的事故,主要违章者要负主要责任,另一方或第三方负次要责任。如某地的一起交通事故,一女学生骑自行车由北向南行驶,在百货大楼转盘处骑入快车道,与某司机驾驶的由东向西行驶的解放牌挂斗车相刮,汽车从女学生胸部轧过,经抢救无效死亡。在这起事故中,女学生骑自行车侵占快车道,避让措施不当,应负主要责任。司机开车不注意观察,负有次要责任。(3)同等责任造成交通事故的各方当事人均有违章行为,情节相当,各方负同等责任。如某物资运输公司的司机陈某,驾驶大货车以五、六十公里的速度从北向南行驶。行至这条公路19公里处时,在陈前方六、七十米处,某单位司机张某驾驶130货车,以60多公里的时速相对驶来。陈某不顾会车危险,仍然强行超越车前右侧一行驶马车,结果在两车接近时,双方司机惊慌失措,加之车速快,躲让不及,造成两车相撞,130 货车被撞后栽入旁沟内。这起事故本来是可以避免的,但由于两车司机忽视交通安全,违反交通法规,酿成灾祸,理所当然地应负同等责任。

谢邀,知乎上,交通事故处理定责我说第二估计没人说第一了。

首先先纠正一点,网上很多一碰到无牌的电动自行车就说要鉴定车辆属性,这个可操作性以及作用真的很低,不要轻信。我只能说如果对方车辆明显属于严重超标,那么再往这个方面考虑。一般性车辆哪怕有部分条件不符合国标,最多也是安全性能不符合的非机动车,而不是直接认定机动车。

事故你绿灯进入路口,对方车辆是信号灯转变后,绿灯进入路口的。

对于双方都是绿灯进入路口的,那么后进入路口的车辆应当让先放行的车辆先行。所以只要你确定你是绿灯,那么事故中,你拥有优先通行权。

法条制定的初衷,是为了确保路口有序通行,前一个灯的车辆还没走完,原则上后一个灯的车辆应当在停车线内等候,待走完了,再进入路口,不然容易引发事故且产生车流冲突,影响通行效率。

所以责任上,如果你没有超速、严重疏忽的行为,我会认定对方主要责任。

关于赔偿,不管在责任认定前,还是认定后,垫付费用都是双方协商的,你完全可以拒绝,哪怕你全责的事故,你也没有垫付的义务。只有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有垫付一万元医药费的规定,其他都没有。等待对方治疗终结,或者伤残认定后,双方再来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功可以通过法院诉讼来解决。

所以建议,不要管对方,可以在一定范围内商量垫付,但垫付一定要保留好证据,如写收据,医院走银行流水等。然后等事故责任认定,对于这种事故,不要轻易在责任上认定,该怎么就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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