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一半一半吧,门口外是属政府,门内属于小区吧?
依据《物权法》的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城镇公共道路除外,但是规划用于停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求。故要在弄明白小区外门前的车位是否在建筑区划内,是否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基础上,再行判断车位归属
一般小区门口的路都归市政管理部门管理,简称市政路
属于交警管辖的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交通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小区门口这也是交警的执法区域,如果你在公共场所没按规定停放就是乱停乱放。 《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你好,谢谢邀请。
非常高兴回答你的问题。
你问私人建房可不可以占用公共道路的问题,这里我要肯定的答复你:私人建房是不能占用公共道路的。
不要说私人建房,就是企业建厂、修建学校、国家公共建设、架设电杆等,都会避开公共道路,绝对不能占用。不但不能占用公共道路,而且还会为公共道路的建设一路开绿灯。无论农村还是城市,大家都乐意为公共道路的建设,出钱出力,尽最大努力给予方便。
我国的交通发展已进入一个突飞猛进的时期,特别是轨道交通、高速公路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中。修建这些高速公路,是为了方便大家,同时也要占用很多的公共
建筑、学校和民房等,大家都十分愿意,没有怨言,没有一个说"不"。
这一次,我有个老乡特地去工厂请假回家,就是因为他们老家农村要修建高速公路,要占用他们的农田和房屋。我问老乡两公婆:“修路占了你的田地和房子,你俩愿意吗?"老乡笑着说:“修高速公路是为了方便大家,我怎么不愿意呢"。
所以,从以上的例子充分说明:任何人不但不能占用公共道路,而且还要为公共道路的建设尽一份力量。
以上是我的个人意见,朋友们有好的意见可以共同交流学习。谢谢。
《物业管理条例》中所指的地面公共停车位,是指开发商在楼盘开发前,向规划管理部门办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时由规划部门盖章确认的规划总平面图明确标示出来的停车位。
通常老旧小区由于规划落后,小区内的车辆越来越多已有的公共停车位不能满足业主的需求。应业主的要求,业主委员会通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由专有面积占总建筑面积2/3,业主人数占总人数超过2/3业主同意,在不影响消防的情况下将小区内道路一边划为停车位。
由以两种情况形成的停车位,均为小区共有停车位,产权及收益均归全体业主所有,所收取的停车费当然也归全体业主所有。
不知提问者所说到的居民区门口停车位是指小区内还是指小区外,通常我们指小区内公共停车位是指小区建筑红线以内的公共停车位,当然也包括业主大会同意的在小区道路旁边划为停车的停车位。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小区内的公共场地、道路、绿地归全体业主共有,当然,小区内居民区门口的停车位也归全体业主所有。
小区内所有的公共停车位的使用、收益和分配都是由全体业主共同制定的小区规约约定的,小区内的居民必须遵守不得违反。通常小区地面的公共停车位是不会指定给专车使用的,采取先到先停的原则。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看法,喜欢的关注我。在我的个人主页上能免费看到更多有关物业管理的文章。
只要是公共道路,或者虽然属于小区或单位内部管理道路但是供社会车辆通行的,都属于交通安全法规定的交警可以进行管理的道路范围。
相邻关系和公共道路的问题。
法律层面说的就太大了,你只要明白,公共道路全小区业主所有即可,你现在想想,你有没有权放。
其实你做的很好,不影响他人出入,这就是基本的相邻权关系了。
不知道你家在不在他家和大门中间,如果在就最好了,他通过一次,问他要一次钱,告诉他,这是我家门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