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现在已不提非法同居的法律概念,但可以这么理解:离婚男与有妇之夫同居,有违道德;已婚女与婚外异性同居,有违道德,也违背了夫妻应相互忠诚的法定义务,属于婚姻法上的严重过错,如其丈夫提出离婚,是可以要求女方赔偿的。
那要看情况了,如果双方是以夫妻关系同居,那就是构成了重婚罪,如果是偶尔通奸,那就只是违反道德规范了。
依我之见:该已婚男之行为已有“重婚罪”之嫌疑了。
因为男方是己婚之男,我国现行《刑法》关于重婚罪规定:己经有配偶的己婚之人,在婚姻存续期间又与他(她)人结婚的,或对外以夫妻相称与之同居的构成重婚罪,依法会被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人为什么认为己婚之男己有重婚之嫌疑呢?
因为本问题叙述”已婚男与离异女在一起”,其表述漠糊,该男与”离异女在一起”时间有多长?是否具有同居性质?对外是否有以夫妻相称的行为?或生有小孩等严重情节?
如果上述问题的答案是肯定的话,本问题己婚之男与离婚之女在一起的行为就构成了重婚罪。作为刑事自诉案件的重婚罪,受害人一旦提起刑事自诉,如果事实清楚丶证据确凿充分,法院肯定会追究己婚男刑事责任的。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见谅。
如果长时间住在一起,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婚姻法解释一(2001)第二条 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