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员工签两份劳动合同_可以同时签两份劳动合同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2 16:58:00 人阅读
导读:如果是签订日期不同,应该以签订日期在后的一份为准,可以视为对前一份的修订。从法律角度上来说,当一个人对于同一件事签的两份合同内容向抵触时,以时间晚的一份合同内容...

如果是签订日期不同,应该以签订日期在后的一份为准,可以视为对前一份的修订。 从法律角度上来说,当一个人对于同一件事签的两份合同内容向抵触时,以时间晚的一份合同内容为准。也就是说,你签第二份合同的同时,前一份合同已经自动作废了。 在举个和你情况一样的例子,咱们平时说某足球运动员合同还有两年到期,俱乐部不想合同到期的时候放人走,那么最好的办法就是从新签一份合同,延长期限。这个时候,签新合同的同时不用专门作废旧合同,因为新合同签立的同时,旧合同自动中止,就是遵循这个原则。

《劳动合同法》的确有提到关于员工建立双重劳动关系的条款,但双重劳动关系并不一定是公司可以辞退员工的理由。

因为员工建立双重劳动关系,公司可以辞退是受到两个条件的限制:要能证明对本单位工作造成严重影响,或经过公司提出,员工仍不改正的。

而且双重劳动关系只能在一处公司缴纳社保。

但无论如何,以上提到的只是劳动关系的解除,但与劳动报酬没有必然的关联。

很明显,加班费属于劳动报酬,因此只要早劳动仲裁的诉讼时效内,员工都可以就拖欠或未足额支付额劳动报酬进行劳动仲裁和追诉。

但目前来看,要证明加班费且被支持的概率比较小,因为取证难、流程难!

以上,希望可以帮到您!

一个单位主体只能与员工签订一份劳动合同,怎么是两份呢?不可能两份劳动合同同时存在法律效力。所以楼主要搞清楚企业是不是用一个经营主体给你签的合同。

我是海棠老师,擅长企业战略顶层设计、劳动法、税法、人力资源规划、薪酬体系设计、绩效效能提升,如果大家日常工作中有遇上棘手问题,欢迎大家留言咨询探讨。

不可以同时和两个公司同时签订劳动合同。依据劳动法的规定,一个人是不可以在两家不同的单位签署劳动合同的。你这种情况属于违反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上述两家任意一家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你的劳动合同。因为单位要为职工缴纳各种社会保险,就需要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劳动和同进行鉴证,现在劳动合同鉴证都是实名制的,都是全国联网的,录表的时候,需要提供你本人的身份证号,身份证号重复是不可以录到电脑里的。所以不可能同时和2家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签订两份签合同的,那么任何一方单位有权终止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中规定,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是否合理合法的兼职取决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不可兼职。还有如果是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还要为您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如果你与用人单位约定不得兼职,您还签订两份劳动合同属于违约,用人单位可以起诉你要求你承担违约责任。扩展资料:劳务派遣单位不得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劳动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劳务派遣单位不得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劳动者。《条例》指出,用人单位或者其所属单位出资或者合伙设立的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的,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的不得设立的劳务派遣单位。为了避免用工单位规避劳动合同法律义务,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条例》规定,用工单位应当履行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的义务,维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参考资料来源:人民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解读

首先,我认为不能片面地依据签订时间来判断履行哪一份合同,决定合同效力最本质的要素是双方的合意,具体哪一份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因为实践中出于种种原因的需要,可能会签订多份劳动合同,要么是出于企业避税的需要,要么是出于办理某些行政事项(比如社保、暂住证)的需要,会签订一份跟实际履行情况不同的合同,所以具体适用哪一份合同还有结合具体案情加以判断。

其次,合同固然重要,但是合同履行过程是确定适用合同最为直接的依据。例如合同一约定先签的,约定工资4000,合同二后签的,约定工资6000,二者的期限是存在重叠的,而在签订合同二之后很长一段时间内,单位一直是以4000的工资支付(前提是合同一未到期),且劳动者均未提出异议(这一点很重要),那么只要单位跳出来否认合同二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的话,那么很可能会得到支持,不然劳动者就需要解释为何一直按照合同一在履行而未有异议。

最后,关于这个问题,还是屁股决定脑袋,主张后签合同是替代了前一份合同效力的,也有其合理性,最终还是需要个案判断。

针对题主的这个问题,劳动者其实不必为此太过于担忧。尽管用人单位将劳动合同都收走,其目的就是想让劳动者一旦与公司发生纠纷的时候,无法找到更加有利的证据。

其实这完全是用人单位一厢情愿的想法罢了。“聪明反被聪明误”,用人单位的这种做法,直接将自己送上了违法的道路,将自己陷入到尴尬的一种境地。

一、劳动合同必须双方各执一份保留,其目的就是为了保护彼此的权益。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这里已经明确的规定了劳动合同必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各执一份保存。而用人单位却将两份合同都予以收走,其目的就是为了避免让劳动者一旦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的时候,无法使用合同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事实上用人单位的这种做法,根本起不了任何的作用。如果一旦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的时候,只要走上法律程序,用人单位也必须要将劳动合同提供出来。

因此作为劳动者,完全不必过分为此事而纠结,用人单位的这种做法,事实上对劳动者影响不太大,“这只是一种掩耳盗铃的做法罢了”。

当然,题主也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处理此事,要求用人单位将其中一份合同交自己保管。你可以明确的告知对方,这是《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劳动合同必须要有一份交由劳动者自行保管。公司没有权利将所有合同全部收走,这是一种违法的行为。

如果用人单位执意不肯,将其中一份劳动合同交由自己保管,这就有可能公司将会有一些违法的行为,因此题主应该提前做好准备。

二、题主应该提前做好相关证据资料的收集。

有些用人单位将劳动合同全部收走的目的,就是为了让劳动者无法在以后的维权之中,使用劳动合同。

这种意图太明显了,这就已经给我们劳动者敲响了警钟,因此我们应该提前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与准备。

1、收集自己在该用人单位的工作记录资料。

例如题主每天在单位的工作情况的记录,以及领导工作安排的相关通知,也可以收集有关工作中的一些文件传阅处理记录,最好是将这些相关的工作记录文件资料予以复印保存。

这一些相关的工作资料,一旦自己与公司发生劳动纠纷的时候,就可以很好的证明自己与该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

2、收集保存好自己的工作牌、工资条等资料。

我们都知道,很多公司员工都有自己的工作牌,正是我们上下班出入公司的主要凭证和依据。因此我们可以将自己在该公司的工作牌都予以收集保存。

同时公司每月为劳动者支付的工资,它们通常都会有工资条,如果没有工资条,那么它就是通过银行支付给我们的个人账户。那么每半年或者一年,就将自己的整个银行流水打印出来予以保存。

这些重要的物证材料,一旦在我们与公司发生纠纷的时候,都可以很好的证明我们与该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是成立的。

此时有无合同已经意义不太重要了,只要能用这些材料来证明我们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存在。那么用人单位就必须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因此即使在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之下,只要我们能够未雨绸缪的做好提前的准备。那用人单位收取所走劳动合同的行为,将没有什么意义和作用了。

**注意:

如果我们没有劳动合同,一旦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纠纷的时候,劳动者应该先通过仲裁判定劳动关系的成立,然后才能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

因此在这里提请广大的劳动者朋友们要注意:如果自己没有劳动合同,在处理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纠纷时,应该先确认劳动关系的成立,然后才能主张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或者是经济赔偿。

三、这种缺乏“契约”精神的用人单位,劳动者还是尽早离开的好。

我们可以试想一下,用人单位将劳动合同全部收走的目的。如果他们没有违法乱纪的行为与举动,那为什么不能交劳动合同交给劳动者呢?

这就很清楚的向劳动者表明了,公司肯定在以后工作中会有一些违反劳动法的相关行为与举动。

然后企图将劳动合同收走,以后让劳动者无法靠合同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毕竟劳动合同留在劳动者手里,那至少是一份公司违反劳动法的有力证据呀。

像这样一个从开始签订劳动合同之初,就已经怀着违法乱纪想法的用人单位,就已经想着会用一些违法的手段来压榨和剥削劳动者的企业,还有什么值得我们留恋不舍呢?

即使用人单位,在短时间之内,没有违法的行为,但是也不排除企业有这种违法的可能。因为用人单位收走所有签订的劳动合同,就已经是一种很明显的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这又怎么能让我们相信企业不会违法呢?

如果自己能够有更好的选择机会,那还是建议劳动者尽早离开的好,不然谁也无法保证这样的企业,将会扮出什么样的一些妖蛾子来,最终可能吃亏上当的还是我们广大的劳动者。

当然面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劳动者不能退让和妥协。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我们权益的时候,绝不能有丝毫的犹豫,否则只会助长那一些黑心的企业和用人单位。

你对此问题又有什么新的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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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假合同的事情你们员工知道,但将来要是遇到纠纷,举证时,说不清楚真假,单位会将其拿出来作为证据,上面的工资、待遇、规章等对你们会造成不利影响。

二、法律规定,必须要签劳动合同,否则就要赔偿双倍工资,老板这样做规避风险。

三、有可能最好再签一份真实的,或者保存好你们的工资条、工作服、和一些会议纪要,以备不时之需。社保是必须买的,真是有效的合同必须签。你们要是有人敢不签假合同,提起仲裁,那会得到因为不签合同支付的二倍工资差额(最长11个月),补交社保,经济补偿金,赔偿金。

人事犯了一个很严重的错误......

员工有可能拿工资较高的一份合同,主张公司没有足额支付工资。

现在要做的:

  1. 跟员工沟通,要求他把旧的合同还给公司;

  2. 如果他拒绝还给公司,马上开出一份书面通知,写明事实并留底(公司和他签订的合同工资写错,故于什么时候重签,现在公司要求归还旧的合同,不然就处分);

  3. 如果他仍然拒绝,出具书面的处分通知;

  4. 收集试用期不合格的证据(比如培训记录、考核记录、出勤记录等);

  5. 正式书面通知他试用期不合格(列明理由,比如受处分、考核不合格、出勤率太低等等),解除劳动关系。

个人建议LZ找一间法律顾问公司,万一发生劳务纠纷时可提供及时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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