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您好,首先,聘用退休员工,您与员工建立的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为了规避风险,可以从两方面入手:
企业:投保雇主责任险
个人:投保商业意外保险和意外医疗保险
现在工厂企业挺多的,基本上年年月月都有招工的信息。但是,现在很多工厂在招工时都有年龄限制,大多都是招18-45岁之间的,而45-50岁之间的要的就很少,50岁以上的基本没有哪个厂愿意招,这让50岁以上的人尴尬了。为什么工厂不愿招50岁以上的人呢?
1、50岁以上的人上有老下有小,事多,老请假。50岁以上的人刚好是60、70后的一代人,基本上家家都有两三个小孩,面临着孩子上大学、成家、生子等各种事,一有事就请假,工厂是不希望员工经常性请假的,而且一请假就会被挨批,所以他们也不愿意用哪些事多的人,厂里的领导也都把工人当成机器人,恨不得一天连轴转。
2、机器人取代员工,工厂智能化。很多有实力的工厂逐渐引进一些智能机器来代替员工操作,所以在招工的时候,尽量找一些年轻人来做。基本都是在40岁以内,超过40岁的,总会找个理由把你排挤走。
3、厂里老加班,年龄大的人身体扛不住,公司不想担风险。在工厂上班的人,基本上没有低于10个小时的,经常性的一天上十五六个小时的班,这对年轻人来说都显得有些吃力,更不用说对于年龄大的人了,哪个企业都不敢承担这个风险,所以现在工厂招工都是尽可能的找一些18-40岁之间年轻人。那些四五十岁的农村人就处于这样的一个尴尬期,很多这些年龄大的人无工可做,一般都是找些脏累差的工作,或者到工地上,干着最累的活,拿着最微波的工资,甚至是给钱就干。
如果劳动者已经年满55岁以上且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的,《劳动合同法》禁止用人单位首先提出向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但是,辞职是《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赋予劳动者的一项权利。如果劳动者虽然已经年满55岁以上且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自己单方主动书面提出辞职且是自己要求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这样的辞职同样受法律的支持和保护。
《劳动合同法》第42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这个题目很有讨论的意义。
我工作中接触过形形色色的老板,确实有很多老板不愿招中年人,或者说招中年人时特别谨慎。
关于是否招中年人的亲自经历倒有2次。
05年,我从行政副总转内销部总经理,老板说你自己去招个行政经理接手你的工作。开始我没觉得这是什么大事,让人事在几个高级人才市场发布了消息。很快圈定几位,面试中有二位经验丰富,一位曾在某国企负责行政。另一位居然认识,在某台资鞋厂任管理部协理多年。
我把他们推荐给老板分别面谈。谈完后老板与我泡茶,第一句话就是你是不是急着卸担子。怎么了?国企那个一直强调他的关系,你有没有想过,如果他的关系多为什么还到我们这里应聘。另外那个前协理倒是合适,开价太高,要8000。找个30岁左右的,两个要求,孝顺,不抽烟,其他你自己把握,经验不重要,你兼着带一段。组织机构公司制度还是我们二个做,新来的做执行就好。
另一个事例,去年底外地一个朋友打电话给我,请我帮他在本地看一台二手设备。我去了他指定的公司,老板很热情,陪同下到车间看设备,在车间偶遇我之前公司的油漆工。之后老板更加热情,详细介绍他们正在开发的一款产品,希望我能帮他介绍几个工人,最好是技校从农村来的毕业生。问了待遇还可以,我先介绍了位在家的老师傅。一问年龄,50岁了,他就直摇头。身体很好的,是因为要照顾老人才离职,现在老人走了,帮人看大门,可惜了一身技术。我再三解释下,最后老板才说,我不是说师傅技术身体不行,但我宁愿用什么都不会的青工,也不用35岁以上的。我们有自己的要求,培养了很久,老师傅有自己的经验,难改不说,搞不好还带乱了现在规矩。我们今天能做最好的设备,是经过几年一点一点立起来的加工装配规范。
总结以上经历和接触一些老板的印象,细思之下,我认为老板不愿招中年人,表象说辞有很多,最终原因不外出在经济考虑和自我保护。
人到中年,经验丰富,待遇要求自然会高。而老板在招人时,他可能只需要你一二项技能,其他方面,他认为公司培养更符合其用。普遍认为外聘中年员工性价比不高。
另一方面,无论你目前身体多么健康,毕竟上了年龄出现病痛机率远高于年轻人,到时公司无论如何总要承担一些,这也是他们担心之处,有可替代年轻人会优先选择年轻人。
中小私营企业无论外表多么辉煌,其实老板们始终是战战兢兢在经营。造成这份紧张感的不仅有市场因素、政策因素,还与企业自身内功不强大有关。所以在关键位置用人方面慎之又慎,而中年员工适合的岗位往往又是这些位置。
经常我们会看到这样的现象。有些急于就业的中年应聘者自降身价,发现还是竞争不过年轻人。可能的因素还是离不开老板的担心。
大型企业国有企业虽然没有这些问题,但也同样极少招收中年职工,那是因为员工相对稳定,大多采用内部培养制。
正是这些因素,造成很多上了年龄但年富力强的就业者,一旦离辞再找工作的难度很大。所以,年轻时必须打造个人技术特长,与积极上进有能力的人在一起。未来,人脉,个人实力最重要。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您好,企业可以雇佣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员工吗?企业是可以雇佣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员工的,这个是没有问题,但是只不过就是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员工,是不能够按照全日制劳动合同的形式签订劳动合同关系的,只能够按照劳务合同的形式来建立劳动关系。
所以说依然可以返聘,已经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员工。当然既然是按照劳务合同的性质来签订的合同。那么作为企业单位来讲,也是无需承担员工的个人社保,并且一般情况下一般过了法定退休年龄的员工,那么他都是会有稳定的养老金的待遇的,所以说他既然拥有养老金的待遇,所以说也是无需来缴纳社保的。
那么这样一来的话,我们作为企业单位也可以节约一定的用工成本,因为毕竟是不用承担社保的费用,所以说企业单位是可以节约用工成本的压力,当然作为员工来讲,那么他在享受养老金待遇的同时,如果说又能够返聘的企业单位继续工作,就是说在养老金的基础上又可以额外的获得一部分的收入,所以说对于双方来讲都是不错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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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过个人权益的员工对于个人得失,相当在意,这是他们的共同点。网上说每个公司都有见不得人的那一面儿,当然有大有小,有可能是偷税漏税也有可能是内部的一些个走法律擦边球的东西。
他炸了给整个公司带来的损失会更大。 这是比较灰色的一面,再说一下正规的一方面,维护个人的权益并没有错,但是没有哪一个老板会整天惦记着怎么样让员工顺心、舒心、满意。
一旦这名员工不高兴,那么他就会闹出很多的幺蛾子。就会拿出很多的精力来去平复这些个事情和造成了负面的影响。
所付出的成本、人力、物力、精力等等会非常大。 如果这个员工已经入职,那么这些东西都是要付出的。
这样的话就把自己的风险和公司的风险降到了最低。 三条腿的蛤蟆不好找,这么多应聘者,这么多优秀的员工,为什么非得要找这种自私自利的人呢?当然这句话不好听。
这个年龄段的人,没有了年轻人的那种冲劲和魄力。属于老成持重型守业可以,但是对于公司发展来说几乎没有益处。
而且到了这个年龄段儿,事情会比较多,家庭、子女、外孙、孙子之类的这种事情特别多。
他们的精力不可能完全放在工作上边儿,再加上身体的原因以及社保、劳保的各种的问题,对于公司来说基本上是创造不了太大的价值。
所以说这两类人在公司招聘的时候都是比较在意的,找工作也是非常困难的。
说到这里不要感觉不能维护个人权益,这是两码事,个人权益受到损害的时候必须维护,但要讲求方式方法,太钢了没有弹性,太柔了没有力度,把我一个合适的度,给双方留一点余地,也方便自己以后,您说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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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用工之日起三十天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关于年龄问题,年满十八周岁,达到退休年龄前,都要签劳动合同,因此,对于男性来说,55岁并未达退休年龄,应当签劳动合同,对于女性来说,此已达退休年龄,可以不签合同;
另外,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只是劳务或雇佣关系,如兼职等,则无需签劳动合同。具体看情况。
民事债务纠纷被法院强制执行_实在没有能力偿还欠款,法院强制执行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