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死亡遗产继承_夫妻之间可以相互继承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3 04:30:55 人阅读
导读:您好!建议尽快过户。一定要避免两个认知上的误区:夫妻的房子,一方去世了,房子就自然归在世一方了。即便不过户也不影响现在什么,到时候再说也来得及。以上是常见的老百...

您好!

建议尽快过户

一定要避免两个认知上的误区:

  • 夫妻的房子,一方去世了,房子就自然归在世一方了。
  • 即便不过户也不影响现在什么,到时候再说也来得及。

以上是常见的老百姓的认为——全是错误的。

我们举个简单例子,不做任何发生意外的假设:

家庭结构特别简单,夫妻、独生子,三口之家,非常和睦。夫妻双方的父母均已过世。

两人想着,未来夫妻俩的房子,肯定是儿子的。而且从法定继承角度,也不会存在其他继承人。

假设丈夫去世了,房子一直没过户。未来若干年后,妻子也去世了。按理说,这时候房子应该全是儿子的了吧?所以,不过户也没事?

儿子结婚生子,儿子的孩子又结婚生子……一直延续,这套房子就一直往下延伸,似乎也没什么问题。

问题来了:这套房子到底算是谁的?可以很明确的告诉题主——房子谁的也不算。所有的人拥有的,仅仅是可以继承的权利,而没有房产的产权。

这时候,假如有人想卖房了、想把房子租出去、房子面临拆迁了……没有人能办,没有人能继续享受收益。

这只是个假想中的简单的不能再简单的例子。还没有考虑任何可能的意外,例如,孩子突发意外去世了,他的继承份额怎么处理?万一孩子不孝顺怎么办?万一夫妻一方去世时父母还在世怎么办?等等。

回到题主的问题,以下分两个方面说明一下:

先说说上面两个错误认知

  • 先说说不过户的结果是什么。如果不过户,直接结果是属于去世方的那一部分份额,始终是“空”的,相当于房子中一部分是“没主”的。没主的房子,没有任何人有权利进行任何处置
  • 大家可能会有这样的认知:空着就空着,我就住着,我处置不了,别人也动不了。其实这种观点特别错误。这恰恰就是不及时过户可能会产生的后果——未来,从理论上,这套房子可能被很多人、可以合法的分割,但凡有谁想着要分割,就必然引起一场不小的纠纷。更关键的是,想分割的人,基本是一定可以分走的。这就是拖延的后果。

所以,别拖延、尽快办理继承手续,才是避免今后麻烦的最好选择——提前把房子的产权人定下来,大家都安心。

怎么办理过户?

1.确定继承人。

开篇即提到:不会自然归属于在世一方。这是因为去世人可能有多位法定继承人。

按照《民法典》(现行《继承法》)规定:

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了去世人的配偶、子女、父母。这三类人具有同等继承权。

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了去世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只有在不存在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才会涉及。

所以,只要存在多位继承人的情况下,就不可能自然归属于在世一方。

那么,就要继承人之间相互协商。无非是两种结果:一种结果是大家商量好了、达成一致;一种结果就是大家谈不好,引起纠纷了。这时候,就会涉及到两种不同的继承方式。

2.继承方式。

根据继承人之间的协商结果,目前同行的办理方式分为两种:

  • 一种是继承权公证。适用于无争议的情况。先去公证处,办理一个《继承权公证书》。具体要求这里不赘述了,可以翻阅本人之前的有关文章,或者直接去当地公证处问一下就全清楚了。
  • 一种是诉讼。适用于有争议的情况。去法院立案,经过诉讼,法院出具《法院判决书》。

还有两种小众化的办理继承的方式,简单提及一下:

  • 一种是直接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继承过户手续(适用于无争议情况),绕过公证处(可以少缴纳公证费)。这个看地方,全国不普适。
  • 一种是通过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适用于有争议情况),调解成功的,拿到《调解书》,再去法院办理一个《民事裁定书》,再去拿着裁定书过户。

3.办理过户登记。

这一步相对简单。

有了上述凭证(公证书、或判决书),继承人去办理即可,把房产证变更为继承人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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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的婚前财产,丈夫可以继承吗?

如果没有遗嘱约定,按照《继承法》的相关规定,丈夫是有继承权的。

题主所说,妻子是意外死亡,而普遍中国人还没有写遗嘱的习惯,所以,妻子的遗产应该是按照法定继承顺序来继承的。

《继承法》的第一继承顺位是配偶,父母,子女,如果妻子的父母尚在,他们会继承遗产中的一部分,配偶和子女继承一部分,继承的份额,按照继承人的人数均分。

在本例中,如果还有未成年的儿女,那么丈夫将会作为监护人,对子女继承部分实行控制。

当然,既然妻子意外身故,妻子和丈夫的夫妻共同财产,其中的一半是妻子的遗产,妻子的父母对遗产也有继承的权利。继承的份额也是根据继承人的多少均分。

提醒女性朋友们,法律没有规定女婿有赡养岳父母的义务,赡养自己的父母是你自己的义务。失去至亲已经让白发苍苍的父母身心俱残,别再让他们担心自己的老年生活。请提前做好安排吧。活着能孝,即使不幸离去,也能做到继续赡养,坑谁都可以,别坑自己的爹娘。

您好!

很多人会存在一个认知上的误区:夫妻的财产,一方去世之后,就“自然”归另外一方

从一般的理解上来讲,有这种认知很正常:本来就是俩人共同积累下来的财产,属于两个人。一个人走了,另外一个人拥有全部也“理所应当”。

但是,事实上并非如此——按照我国现行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夫妻一方去世,其遗留下来的个人合法财产由继承人继承。最终到底“归谁”,要看继承方式、继承人是否同意放弃

就题主的问题,我们先给出两个基本结论:

  • 有客观证明,能够证明存款完全属于在世一方,与去世方没有任何关系,这种情况下,存款依然属于在世一方。

  • 没有客观证明表明存款完全属于在世一方,那么存款中的一部分就要被其所有继承人继承,不一定仅仅是在世一方。

以下从三个方面,分别说明一下:

存款中,去世一方有份额么?

前面我们提到一个词:“客观证明”,目的是要确定存款的产权归属。一般来讲:

  • 夫妻双方婚内取得的现金存款,包括工资、奖金、公积金、做生意的现金收益等,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夫妻双方婚内取得的、别人赠送的(赠与)、继承所得的(法定继承、或者没有指明给到夫妻一方的),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除非是:

  • 一方婚前的个人存款。

  • 婚后取得的、指定赠与给个人或者指定由个人继承的存款。

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来讲,各占50%的份额。也就是说,夫妻中一方去世的话,存款中的一半儿作为遗产,另外一半儿归在世一方个人

存款应该归谁?

假设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存款中的一半儿,归在世一方个人

2.存款中的另一半,作为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分三种情况:

  • 如果去世人生前留有合法有效遗嘱,属于TA的存款部分,由指定的继承人继承。

  • 如果去世人生前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其配偶(在世一方)、父母、子女,每个人的继承权均等。如果没有人同意放弃,那么就均分。

  • 基本情况同上,但是如果继承人中有同意放弃的,那么遗产部分由其他继承人均分。

两点提醒

稍微延伸一下,有两点提醒,请题主注意:

1.私自支取存款的行为不可取

例如,知道存款的账号密码,未经其他继承人同意私自支取的,一旦引起纠纷,除了要“还钱”之外,有可能还有承担民事责任。

2.最好不要让存款太分散

如果去世一方有多个继承人,前期还主要以沟通、协商为主,能将存款全部由在世一方继承的话,是最合情、合法、理想的结果。

如果确实有其他继承人非要分,除非有客观证据证明其不具备分的资格,例如对去世人生前有不良行为(虐待等),否则很难剥夺其继承权。

对于这个问题,要看夫妻一方在生前是否订立了遗嘱,因为按照我们国家继承法的相关规定,我们国家的继承是遗赠扶养协议要优先于遗嘱继承,遗嘱优先于法定继承。所以夫妻一个如果在生前订立了遗嘱,明确将遗产指定给了某一个人继承,那么在遗嘱合法有效的情况下,他的遗产在去世之后,将按照遗嘱的内容继承。

假如遗嘱里面没有指定夫妻另一方配偶来继承遗产,那么即使另一方配偶是属于法定继承人,但是也不享有继承权,除非一方生前没有订立遗嘱,或者虽然订立了,但是遗嘱被判无效,那么遗产将按法定继承的顺序处理。

法定继承分为两个顺序,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指去世一方的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序继承人是指去世一方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当存在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时候,第二顺序继承人无权继承。所以这种情况下,夫妻另一方的配偶将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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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题主的问题来看 ,这套待继承的房产应该是你们共同出资购买,在没有其他出资瑕疵的情况下,那继承问题就显得相对简单一些。当然啦,i律师也希望通过我的详细解答,增强题主的法律意识,以此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首先,遗产继承中最重要地就是遗产继承的顺序问题,其次便是遗产继承的比例是怎么分配的?接下来,就由i律师为大家一一进行解答吧!

一、法定继承人顺序

继承法第10条规定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法定继承如何划分继承遗产比例

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

《继承法》第13条规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

2、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各继承人可不均等分配遗产,这些特殊情况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可以多分。生活有特殊困难是指继承人因为没有独立的经济收入或其他生活来源,难以维持其起码的物质生活条件。缺乏劳动能力是指继承人因尚未成年不具备劳动能力或因年迈、疾病等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或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是指对被继承人负有法定的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生活提供了主要的经济来源或者提供了主要的劳务扶助。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是指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在日常生活方面处于相互紧密联系状态,彼此相互关心和照顾。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就题主的问题来看,共同出资,则房产的一半应由题主继承,而已逝丈夫的另一半的房产则会进去法定继承程序(无遗嘱前提下),由于存在第一顺位继承人,则房产由第一顺位继承人均分。假若已故丈夫去世前还有两位父母,一个孩子,则作为妻子,你可继承二分之一财产的四分之一。

最后,希望此次回答能够帮助到您,假若有法律疑惑,您也可以关注我们的微信公众号i律师进行咨询哦!

夫妻一方的去世,等于把家庭的一半财产拿出来分给大家。怎么算也是赔本的买卖。人没有了,钱也没有了。

另一方能不能继承所有财产,是根据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而定的。因为夫妻双方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财产一分为二,一人一份。如果一方突然去世,那么去世方的一份财产变为了遗产。

遗产的继承分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是遗嘱人在法律规定的方式下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处分。法定继承,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或遗嘱无效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遗产。

法定继承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们、祖父母、外祖父母。

例如夫妻有30000元夫妻共同财产,突然去世一方,去世一方的一份财产15000元变为遗产。

第一顺序人继承遗产,根据人数平均分的基础上,考虑照顾被抚养人或被赡养人原则分配遗产。假设配偶、子女(2人)、去世方父母(2人),共计5人,每人3000元,还要考虑被抚养人或被赡养人情况,配偶拿不到很多。

继承法规定,继承包括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

遗嘱继承是可以突破继承顺序的,如果被继承人想将遗产给到某一个人,通过遗嘱就可以处理。就像问题所述,如果想将遗产给到独生子,直接立一份遗嘱即可。

不存在遗嘱继承的情况下,则适用法定继承。法定继承按顺位排序,首先在第一顺位继承人之间继承,第一顺位继承人的继承权是平等的,包括配哦、父母、子女。问题中,如果夫妻双方的父母都不存在了,理论上其任何一个都是对方的继承人。例如,丈夫额继承人就是妻子和儿子,同理,妻子的继承人是丈夫和儿子。按照继承法,例如夫妻共同有100万的财产,理论上夫妻各50万,丈夫去世了,妻子自己分有50万,妻子和儿子平等继承丈夫的50万,最后妻子具有75万,儿子具有25万。如果妻子去世了,其75万的财产则全部由儿子继承。最终,儿子取得了夫妻所有的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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