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医生必须出庭吗_医务工作者如何避免医疗纠纷?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4 09:39:00 人阅读
导读:不去医调委,医院根本不理你呀!想见院长谈谈~想见医务科谈谈~门口的保安根本不让你进门儿。把你送到医院的“医患关系办公室”之后,溜啦。医患关系办公室——死猪不怕开...

不去医调委,医院根本不理你呀!想见院长谈谈~想见医务科谈谈~门口的保安根本不让你进门儿。把你送到医院的“医患关系办公室”之后,溜啦。医患关系办公室——死猪不怕开水烫!让你去第三方,那就是——医调委。不得不去的地方。医闹,真的都是患者的错吗!!!???

可以的,我国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对专家辅助人出庭有着明确的规定。

1、《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或者专业问题提出意见。

2、《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在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一至二名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代表当事人对鉴定意见进行质证,或者对案件事实所涉及的专业问题提出意见。

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法庭上就专业问题提出的意见,视为当事人的陈述。

3、2017年12月14日开始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在《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解释》的基础上,对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中的专家辅助人出庭制度做了细化的规定:当事人申请通知一至二名具有医学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对鉴定意见或者案件的其他专门性事实问题提出意见,人民法院准许的,应当通知具有医学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前款规定的具有医学专门知识的人提出的意见,视为当事人的陈述,经质证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根据以上法律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在发生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后的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通知一至二名有医学专门知识的人出庭,这里的有医学专门知识的人有的是医学专家,有的是大学的医学教授,有的是资深的医生,当患者们在庭审过程中,对于鉴定意见和一些专门性的问题有疑问的时候,可以向法院申请他们出庭,对鉴定意见或者案件的专门性问题提出专业意见,进行质证,并且能够从专业的角度分析并指出对方存在的问题,这样以来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患者自身和律师对医学专业知识不了解的缺点,使得原被告双方在诉讼过程中能够有一个更加平等的地位,同时更加有利于患者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可以说在医疗案件诉讼过程中,对于没有医学知识的患者来说,专家辅助人是必不可少的。

(原创)本人从医已经有三十多年,值得庆幸的是没发生过一次大的医疗事故,小的事情倒发生的不少,这些年,曾有过三次想洗手不干,转行作事,但都没有成功,最后这一次发生的事情让我决心不再干医生了。

我有一个同学,他父亲是一位医生,干了很多年,每次去他家里,他父亲总是重复那句话,警告我们:‘治病这一行,是在刀尖上过曰子,所以能叫轻松过,不要惹下祸’,那时候,从学校毕业,刚从事医疗行业,不知道医疗这一行,水到底有多深。

农村人有句俗话:‘客大欺行,行大欺客’,很多不懂医疗知识的人,让人大伤脑子,把自己对他的善心当做驴肝肺,甚至还招来辱骂,比如:有个人眼睁睁看他有肝病,他来诊治,咱明明白白知道,给他开药只是能缓解症状,让他去医院体检,如果不去,等到二年后有自主症状的时候就晚了,再想治疗就没机会了,他当面说我是诅咒他,并说些很难听的话,后来又给他老婆说,他的病情,老婆不以为然,又给他大哥说,大哥说弟兄的事情,说了人家不听,二年后,这人是肝硬化后期,无治疗的可能了,在他临死的前几天,对我说:‘若是前二年听你的话,现在也不是这个样子了’。可惜晚了!

做农村医生,没有神仙般的枝术,一定会挨骂,若给有的人治十次病,治瘉九次,一次没治好,他就要骂娘,说咱使坏了。同一种药物,厂家不同,药物含量不同,进价也不同,他多花一元钱,咱也要挨骂。他在医院花三千元没治好病,他说是自已病重,在这里花三十元没给他治好,也要挨骂。半夜里有人打门,若不开门,再等二十分钟,百分之百挨骂。有人在医院看病,带回来许多天药物,让去帮忙输液打针,若有一天不去,就要挨骂,他说咱执这一差了,若收费也要挨骂。

这一次事情,我彻底对医生这一行死心了,就是一女人四十岁出头,我的治病原则是,能吃药好的,就不打针,能打针治好的,就不输液,这个女人给他打了三天小屁股肌肉针,治好有十多天了,她突然来说我给她打针打反把了,伤着她神经了,哭的很伤心,要误工费,精神损失费,压惊费,让我带她到大医院检查,无奈带她到市最大的两家医院作体检,一切正常,她麻缠医院医生,说糊弄她了,被医生赶了出来。

后来又找村干部,村干部调解说这女人是在讹人,胡搅蛮缠,不给几个钱怕没完没了,以前就讹过别人几千元,这次你也不能㧟空篮子了,这女人要四样礼物说是为了恢复她的脸面,其它费用不能少。仔细想想,这若是其它事故,那咱得兜着爬行了。

这一次,让我彻底对本职寒心了,儿女们也埋怨:‘’干这几十年,别的医生都发财了,你是只积福啊,不赚钱‘。’也是坚持不让干了。从年初疫情到现在,彻底不干了,来病人一律拒绝,还遭到有些人的指责,说有意识不给他看病。

合着医务人员的命,都不是命,医务人员都不是爹妈生的,是石头缝里面蹦出来的?就活该让人欺负,还得打不还口骂不还手?

不否认,哪个行业都有渣子,别管医生教师公务员,都有人胡作非为。对于医生来说,有的人就是态度差,瞎牛逼,我也遇到过也很不爽,对于这种人,可以说是心中非常窝火。

但是我没有骂过人家,也没跑上去打人家,而是投诉。遇到事情,冷静处理,这话很多人说的轻松,自己却做不到。医务科是用来干什么的?遇到真的不靠谱的医生,可以投诉啊!

别因为自己脚上踩过屎,就以为这天底下的道路,都是屎做成的。只要问心无愧,凭什么让你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人都是爹妈生的,都是父母心头上的肉,有的人却偏偏觉得自己好像生来高人一等,这不是与众不同,是没教养没素质下三滥。

人之所以和动物不同,就是因为人类的文明。凭什么张嘴就骂,抬手就打,凡是总要讲点道理吧?有时候,病人不懂,有点情绪,我们也都理解。将心比心,如果你们的亲人,朋友,明明没有做错什么,被人这么欺负,你能说就应该如此?

凡事先看原因,一个人挨打,是真的做了错事,还是打人的人野蛮暴力,总要分个对错。我也曾遇到过不讲道理的人,开始我也会尽力平静沟通,你听,咱们就好好说,你无理取闹,不好意思,我也不是吃素的,就是脱了这身白大褂,照样要跟你杠到底!

1、治疗协议

目前,大量的临床治疗是在双方没有签订正式的治疗协议的情况下完成,即医患双方对于治疗地点、治疗方式没有正式的书面协议。没有正式的治疗协议风险非常大,患者提出的一些治疗协议之外的请求如果被拒绝,有可能会伤害医患关系,为医生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而如果医患双方签订了正式的治疗协议,那患者提出的在治疗协议以外的一些请求就可以被合理拒绝。

2、不要做“圣母”

在诊疗期间,有的医生对于患者可能会出现难以名状的某些情绪,左右自己对患者做出果断正确的医嘱和处方。永远不要向患者做出“我一直在这里”的“圣母”式承诺。倘若有一天与患者因为治疗协议或其他不可预见的情况(比如自己生病或家庭出现紧急情况)不得不终止治疗过程,那所有这些承诺,对某些患者而言,就是一种背叛和遗弃。

3、换位思考

一般情况下,可以与患者在治疗层面上探讨一些患者想要诉说的个人问题,而不是对患者的所有诉求和信息都以拒绝或“惩罚”的方式作出回应。在精神科临床过程中,谈话治疗作为心理治疗的一种有效形式,对于精神患者有着很大的临床益处。

4、医患沟通,要诚挚而礼貌

在信件、卡片或邮件中严禁出现“亲”、“爱”、“亲爱的”等容易造成误解的字眼,即便与日常生活中与其他人交流也是使用的这种模式。对于有些患者来说,不可说,不可写!尤其是最容易误解字面意思本身的患者(如情感妄想障碍)。

5、做好记录

对于所有可能有问题的“边界事件”都要做好详细的诊疗记录,不要做任何掩耳盗铃的事。牢记3D准则:态度(demeanor)、记录(documentation)和事后情况说明(debriefing)。举例说明,如果开车送患者到公共汽车站,要在车里保持专业的态度(demeanor),记录(document)当时的情况和送患者的理由,并在患者的下一次来访中向他或她说明情况(debrief)。


大话精神,为您的精神心理健康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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