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人是否可以继承公司股权_继承人可以继承公司股权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6 09:13:54 人阅读
导读:无论股东(仅有限责任公司)什么原因去世,都会发生股权的继承。法律依据是《继承法》和《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法》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

无论股东(仅有限责任公司)什么原因去世,都会发生股权的继承。法律依据是《继承法》和《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公司法》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里说的是股东资格,而不仅仅是股权。股东资格既包括股东的财产权,也包括基于财产权产生的身份权。


《继承法》规定,去世股东如果生前没有遗嘱又没有遗赠,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公司法》

第七十六条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父亲去世,并不然导致股份的丧失。股权和股东身份都可以继承。

因此你父亲的股权还在,通过你来继承。

但如果你不是企业员工,公司可能会建议你通过退股付现的方式退出公司。因为公司比较希望持股的是本公司的员工,员工持股的初衷也是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因此非本公司员工持股的情况下,公司会这样做。当然,如果公司无此要求,你就是股东,享有股东权利。

不清楚这个无意味着股东权利的丧失,单位有推脱之嫌。可以去工商调内档,但是只有大股东的的信息,职工股东的信息不一定能查到。还是需要单位配合的。

之前签订协议,也有公司法保护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对于股份有限公司,无论是股东资格,还是股份的财产权益,都是可以继承的。但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中,“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所以,如果公司章程有禁止股东资格继承的约定,那么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股权只能由公司或其他股东以合理价格收购,则继承人就不能成为公司股东,只能获得股权转让的收益。 如果公司章程中没有对股份继承做出禁止规定,就是可以继承的,继承人将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公司股权证明与社会亲属关系交与公司,并申请继承,公司股东会做出变更股东的决议,并通过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登记。

“干股”不是法律上的规范用语,通俗来说干股即虚拟股是指未出资而获得的股份,但其实干股并不是指真正的股份,而应该指假设这个人拥有这么多的股份,并按照相应比例分取红利。能不能继承要看情况,第一是要看最初在做股权激励的时候是如何约定的,视协议而定。第二,若股权激励的协议中没有明确,要其看是否成为真正的股东,是否载入了股东名册,进行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如果已经成为了真正的股东,在章程没有另行约定的情况下,是可以继承的。

如果您有股权问题想要咨询,请关注“徐雳说股权”留言您的问题,我们会尽快来电为您解答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