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后企业应该赔付哪些_工伤认定后老板该怎么赔偿?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08 17:03:38 人阅读
导读:发生工伤,首先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代表着双方的法律关系。不管用人单位缴没缴纳工伤保险,只要有工伤认定结论书,就代表着工伤待遇有着落了。(一)如果用人单位缴纳了...

发生工伤,首先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代表着双方的法律关系。

不管用人单位缴没缴纳工伤保险,只要有工伤认定结论书,就代表着工伤待遇有着落了。

(一)如果用人单位缴纳了工伤保险,那么会有工伤保险基金,赔偿相应《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赔偿内容。比如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

即使参加了工伤保险,用人单位也应当承担的部分就是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待遇、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等等。

(二)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相应的费用全部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但是,并不是说可以胡乱用药或者随意使用器材。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的是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应当给付的费用。当然也包括本来应该有用人单位承担的费用。

(三)如果用人单位破产倒闭或者拒不支付。国家不能眼睁睁的看着劳动者受损失,因此国家出台了《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规定当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时,可以申请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社保部门会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支付。除非用人单位倒闭。

如果用人单位倒闭,工伤保险基金也只会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应当承担的部分。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部分,就没有着落了。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工伤保险基金都是有明确的支付范围的,可不是什么都要支付的。因此,职工还是维权要趁早。

工伤鉴定是什么?有什么待遇吗?

认定工伤之后,治疗完毕之后,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为什么非要治疗完毕呢?因为没有治疗完毕,是得不出确切失去劳动能力多少的结论的。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停工留薪期用人单位要保证员工的福利不变,最长不超过12个月。如果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每次延长不超过12个月。

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失去劳动能力的结论之后,可以得到的待遇就明确了。会根据实际劳动能力的级别支付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补助金的多少按照我们的缴费基数确定。

另外两部分待遇叫做工伤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只有5~10级伤残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下才能够支付。不管是企业解除还是职工主动申请解除,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不过这两种补助金,各省市制定标准,全国并不统一。

如果是1~4级伤残,直接退出工作岗位,工伤保险基金发放伤残津贴。伤残津贴按照本人工资的90%~75%发放,不过不用担心,每年会根据各省市的统一通知进行调整。如果生活不能自理,还会发放生活护理费,是30%~50%的社会平均工资。

所以,确实有很多待遇必须要伤残鉴定结果出台以后才能够得到赔偿,但是也必须要治疗好之后才能鉴定呀。

如果老板承包了公司的工程,那么工伤是老板赔大头,公司赔小头,大概是二八开,老板赔八。公司赔二。

依法起诉单位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

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

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赔偿的范围,主要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关系解除的,涉及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发生工亡的,还包括被抚养亲属的抚恤金。

其次说一下赔偿的程序,这相对来说比较漫长,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工伤者一定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部门提出申请。

工伤认定后,在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进行伤残等级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计算赔偿标准。最后再说一下赔偿的主体,如果单位缴纳过工伤保险,除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及一次性就业补助金需要公司支付外,其他项目一般都是由工伤保险支付的;

如果单位未替劳动者办理工伤保险开户的,所涉及的所有赔偿应全部由单位承担;如果单位替劳动者办理过工伤保险登记只是未缴纳保险费用的,劳动者发生工伤后能及时补缴的,相关费用由社保和公司协商承担。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工伤赔偿标准

(一)一级至四级工伤伤残待遇

  标准:

  (1)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2)按月享受伤残津贴:

  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9

  (二)五级、六级工伤伤残待遇

  1、标准:

  (1)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

  (2)按月享受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难以安排工作的,才发放此伤残津贴)

  2、要求:

  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三)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

  标准:

  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分别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有工伤保险,这个问题对公司而言就好得多的。建议如下:

1、受伤一个月内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之后,该员工治疗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工伤全额报销的。

2、员工家属要求的护理费,护理人的误工工资是同一个费用为的,支付其中一个即可,而且只是针对住院治疗期间的。出院后不用再支付的。

3、交通费按合理的情况进行支付即可,住院伙食费工伤保险可以报销的,如果用人单位支付之后,报销出来后,这个钱要返还给用人单位的。

4、工伤期间原工资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支付是法律规定的。医疗费用工伤保险全部报销的。

5、这样的伤情,可以去申请工伤伤残鉴定的,如果评上了伤残,可以获得伤残补助金,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和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如有不明,可追问!

1、企业会给其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等级伤残每月的伤残津贴。除此,若之后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还会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工伤保险基金会支付如下费用:(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三)交通食宿费用;(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的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劳动能力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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