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社会我龙哥,
车好妞也多。
时时俯卧撑,
到处来纹身。
今日乱变道,
不料被蹭到。
下车耍酒疯,
拳脚一阵风。
犹觉不过瘾,
回头把刃擎。
酒色穿肠过,
手抖刀掉落。
白衣猛回首,
捡来正趁手。
可怜把肚捂,
一命成呜呼!
正当防卫的起因必须是具有客观存在的不法侵害。“不法”指法令所不允许的,其侵害行为构成犯罪为条件。并且针对精神病人所作出的侵害,也是可以成立正当防卫的。但是,必须注意的是:1.对于没有紧迫性和攻击性的犯罪是不适用正当防卫的;2.动物导致的加害行为只可能构成紧急避险而不可能成立正当防卫;3.不存在现实不法侵害而进行防卫,系属假想防卫,而不是正当防卫。
只有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才可能对权利人造成人身财产上的威胁性、紧迫性侵害,也才有正当防卫的可能性和必要性。正在进行是指不法侵害人开始着手实施侵害行为时开始到实施结束。但是这并不绝对的,首先是如果不法侵害的现实威胁十分明显紧迫,而等待其实施后采取措施可能会造成难以弥补的危害的情况下,应当视同侵害行为已经着手实施。同样的,财产性犯罪中,在能够采取行动挽回财产损失的情况下,应认定为不法侵害仍在进行,尚未结束,仍能够成立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要求防卫人具有防卫认识和防卫意志。前者是指防卫人认识到不法侵害正在进行;后者是指防卫人出于保护合法权益的动机。防卫挑拨、相互斗殴、偶然防卫等都是不具有防卫意识的行为。
正当防卫只能针对侵害人本人防卫。不法侵害是有侵害人实施的,所以说防卫也只能是针对由于侵害是由侵害人本人造成的,因此只有针对其本身进行防卫,才能保护合法权益。即使在共同犯罪的情况下,也只能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的人进行防卫。
防卫行为必须在必要合理的限度内进行,否则就构成防卫过当。如果“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且造成重大损害的,就可能构成防卫过当。针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所进行的防卫,不会构成防卫过当。
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的区别:
1、认定标准不同
正当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一定限度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
防卫过当,是指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通俗来说,所谓防卫过当就是是指正当防卫行为超越了法律规定的防卫尺度。
2、处罚原则不同
正当防卫不属于犯罪行为,不需要负刑事责任。而防卫过当属于犯罪行为,需要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3、客体不同
正当防卫的客体是被侵害人的人身权利,而防卫过当是不法侵害人的人身权利。
4、防卫过当的前提是进行正当防卫,但防卫过当又不同于正当防卫。
谢邀!这位网友好!你所问是专业问题,我认证的领域是三农,所问在问前看看是否问对了对象。 其二,建议你去看看《刑法》,《刑事诉讼法》,这些书中,有专门的解说。如:正当,失当,过当以及犯罪构成,主,客观原因,主体,客体等等。抱歉。
就没有正当防卫这一说。法官眼中,你只要还手了,就是互殴。人家拿刀砍你了,你只能跑。你不跑,都告诉你你做的不对,你拿起个棍子,你就是互殴!
在坏人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坏人做坏事,你只能受着,不然你就犯法,或是给坏人解脱罪名找到理由。
在法官眼中,正义从来不是用法律来维护的,相反,法律却是用正义维护!多么可笑的现实!
个人对正当防卫的理解
1,必须赋予正义占据主动的权利,让正义有充分的理由化被动为主动。
2,要鼓励正义积极面对邪恶,不向邪恶低头让步,做到宏扬正气、人人有责。
3,要站在正义的立场看问题:充分考虑到不法侵害的强者性、主动性、连续性、手段和目的的不可预知性。不要过分强调防卫的仁慈性、必要性、灵活性......
4,要立足于节约司法资源,发动群众,赋予群众信心和力量,让不法行为葬生于社会正义的大海中,从而从根本上震慑犯罪,宏扬正气!
5,防卫过当参照前4条酌情考虑。
我来告诉你怎么做
武林高手才能在正在进行时不过度反击,所以武林高手算正当防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