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住所地的认定_被告的居住证明怎么才能得到?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9 12:51:28 人阅读
导读:如果您有法律问题想要咨询,点击千寻法律主页右下方“法律咨询”栏,我们解答你的来电咨询《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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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住所地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地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经常居住地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但是,如果是债务纠纷,建议可以在原告住所地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的规定:“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即原告向被告支付借款,被告具有到期返还借款支付利息的义务,在原告已履行完毕借款义务,起诉要求被告返还借款支付利息的情形下,此时争议标的为被告负有向原告归还借款本金和利息的义务,接收货币的一方就是原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诉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条规定,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第五条规定,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被告人的居住证明可以到被告所住地方的街道或物业,请求提供证明。2.如果是调查被告的身份信息,则需要聘请律师进行调查,普通人无法调取。3.此外,可以通过了解被告住所地的具体地址,然后查该处房屋的产权信息(凭借身份证就可以查到),若他是在产权证上有名字,法院一般也可以认定他居住在其中。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要和立案的法官做好沟通,法官一般了解取得相关证明的难处。

1、不是必须有居委会开具的该人确实居住在该地的证明。2、《民事诉讼法》第119条规定,起诉必须有明确的被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209条规定,原告提供被告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信息具体明确,足以使被告与他人相区别的,可以认定为有明确的被告。因此,只要原告在诉状中写明了被告的详细住址就可以了,不需要居委会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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