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无过错男方要求离婚怎么赔偿_女方提出离婚男方无过错怎么赔偿?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6 17:07:26 人阅读
导读:没有法定情形的不能请求赔偿。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没有法定情形的不能请求赔偿。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既然男方无过错而女方提离婚,那赔偿方面由女方承担,具体赔偿得看双方实际约定,当然得符合法律规定的约定才行,一般这种情况男方是不会同意女方离婚的,除非女方愿意净身出户

离婚能符合《婚姻法》第46条规定,女方无过错,可以向男方提出损害赔偿,应当得到支持。

对于这个问题,首先要看女方存在什么样的过错?因为通常情况下,夫妻双方离婚,对于婚后共同财产,大多都是平均分配的原则,除非存在一些法定的过错,即使存在法定的过错,其实按照严格的法律条款来讲,也不是说可以多分配财产,而是说受害方可以要求另一方给予一定的经济赔偿。

既然付出了经济赔偿,相应的就是少分割了一些财产,因此,有时候我们可能会简单地说,对方可以少分一种财产,其实这就是一种经济赔偿。

而能够要求经济赔偿的法定过错,一般指的是一方存在出轨,家暴,赌博等恶习,这种情况下才可以要求经济赔偿。如果不是这些过错,只是所谓的夫妻感情不和,或者一方付出比较多,另一方付出比较少等等,这些都不是法律上的过错,不会影响到财产分割的问题。

另外,即使是上述法定过错,可以要求经济赔偿,赔偿的数额也不会非常的悬殊,大概也就在几万块钱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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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下是否合理,看是否合法。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子女教育费和生活费的负担

离婚后,一方扶养的子女,另一方应付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共同财产处理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四十条 补偿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面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有事可以申述,但挽回对方的心怕是很难。对方要钱多少你不同意也无用,但对方应该承担责任该追究得得追究。你不同意不是想要法院判决就该给多少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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