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房产分配_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0 16:01:33 人阅读
导读:离婚后房产分割形式多种多样。得根据产权取得时间,购房款来源等具体情况,遵循保护妇女,子女权益,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分割。第一,全款房。1,夫妻其中一方在婚前全...

离婚后房产分割形式多种多样。得根据产权取得时间,购房款来源等具体情况,遵循保护妇女,子女权益,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分割。

第一,全款房。

1,夫妻其中一方在婚前全款买房,且取得了产权证,登记于出资人名下。该房属于婚前购买房租一方,离婚后另一方无权要求对此房进行分割。

2,夫妻其中一方在婚前全款购房,婚后取得产权证。此房属于出资方,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3,夫妻其中一方在婚前全款购房,取得了产权证,登记在出资人名下,婚后产权证加上另一方名字。离婚时双方无过错,原则上平分。

4,婚前全款购房,购房合同上写双方名字,如无特殊约定,属于共同财产,卖或抵押要共同完成,如有约定,按约定比例分割。

5,婚前双方出资购房,产权证上有名字一方,若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出过资,不作分割。在不能证实自己出资,且不是赠予给一方,另一方权益法院无力保护。

第二,按揭房。

1,夫妻一方婚前按揭购房,并支付完购房款,取得了产权证登记在自己名下,离婚后此房不分割。

2,夫妻一方婚前按揭购房,取得了产权证,婚后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首付者名下,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产权归登记方。未还贷款为登记方的债务。婚后共同还贷的款及增值部分,由登记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购房时签订的购房合同的权利义务由登记方承担,婚前由一方支付的首付属于支付方。未离婚期间,房屋增值及共同还贷部分,如没约定,属于共同财产,共同还贷部分,无论一方工资或双方工资还贷,均属于共同财产。

3,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产权证婚后取得,离婚时分割原则同上。

婚后取得产权证并不意味着应当是婚后财产,还得将财产来源细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

4,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由一方个人财产还贷,房租升值,离婚时未取得产权证,法院不判决该房屋产权归属,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产权证后,任意一方另行起诉。

第三,父母出资参与购买的房。

1,一方父母出资购买在子女名下,这是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

2,当事人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双方购房,属于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3,婚后一方父母首付,夫妻共同还贷,属于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4,双方父母共同出资,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双方按自己父母出资比例共有。

5,婚前一方父母支付全款,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第四,产权证有第三人名字的房屋。

产权证上有子女或父母名字,法院不主动追加第三人,要求另案起诉。

具体法律依据,请详细参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离婚后财产的分割根据自愿,然后法律两个层次依次推进!自愿的话,协商解决,这样就不用诉讼到法律层面,减轻了社会成本,还保全了双方的荣誉,面子,减少了社会非议!

依据法律解决的话,现在婚前买房的基本都是经过银行和公证单位公证的,证明书一般贷款的房子是在银行保管,这样的话房子在婚后是属于婚前买房者所有。

女方结婚时的嫁妆在离婚后属于女方所有!婚后双方共同获得的财产属于双方离婚后共同所有,要根据婚后双方的收入,对家庭的付出,对孩子的付出,法律会给予一定考虑!至于孩子,根据收入高的收养的原则,还要考虑到孩子成长的环境,适合不适合跟他或她!

其实既然你愿意离婚了,单身一人就是胜利,感情解脱了胜利了,对于婚后财产的分割就不用那么较真了吧,该是你的能全拿更好,如果能拿到七八成也就知足吧!

人的一生有人和自然,人与人以及自己与自己利益矛盾的内心三种平衡要把握!赢了有时也不是真赢,输了也不是真输,心理平衡要靠自己去修,这样才能更加幸福!

谢谢大家,希望我的分享能给您带来帮助!




根据《婚姻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夫妻双方离婚时对共有的房屋的分割应按照如下办法进行:

1、离婚时,夫妻的共有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2、夫妻共有的房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具体处理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也可以有所差别。

3、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给一方所有。所有的一方给另一方应付款。

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无居住地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给予暂住,但一般不超过2年。

夫妻离婚后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这我得批评你几句!

人一辈子能有多长时间?能有多少次选择优秀伴侣的机会?差不多就行了,离婚后能找到更好的伴侣的可能性低于10%,不要轻言离婚,一天到晚光琢磨着离婚的话,那不离就奇怪了!而且眼睛里也不要光看到财产,要多看看感情,爱情!想想你们当初为什么结婚?难道你俩眼睛都瞎了?如果眼光这么差,你怎么知道下一次眼光会变好?

生活没有想象的美好,但也绝对不如你想象的糟糕!

以前都是一个人的生活,现在变成2个人,还可能是3个人或者4个人,有点摩擦是正常的,要去适应两个人的生活,要去承担应该承担的责任,感觉到累,感觉到不公平,感觉到艰难困苦就对了,这是成长的表现,承担起属于你的责任的表现,要想明白人生的意义,不要做无谓的牺牲。

如果我跟我老婆离婚我会怎么办?

我就把房子给他,我净身出户,我带着儿子闯天涯,财产不过是身外之物,我才不会为了争财产去绞尽脑汁,我觉得浪费我的精力!留着精力不如去挣钱!

我真这样想,我老婆会跟我离婚吗?我想应该不会的,她才不会那么傻,离开我这样的人!

房产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一旦离婚房产分割即成为焦点问题。如果双方都想要房子,或者双方都不想要房子该如何处理呢?

司法实践中,法庭首先会让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双方对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一般会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一、如果已经确定房子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双方都要房子,这时可以通过竞价的方式,价高者得。

二、如果已经确定房子由其中一方所有,并要房子的一方补偿另一方折价款,但是双方对价格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这时可以委托评估机构按市场价对房屋做出评估。

三、如果双方都不要房子,则可以将房屋拍卖,就所得的价款进行分割。

另外,对于离婚时双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法院一般会暂不对房屋所有权进行处理,而是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法院提起诉讼。

对于一线城市而言,房价上涨较快,因此评估机构的评估价格,往往会低于市场价,同时还需要几万元的评估费,当事人也要充分考虑这个问题,以便做出有利于自己的选择。

以上解答仅供参考,具体案件要根据案情并结合证据做具体分析,并选择合理的维权方案。如对我们的解答有不同意见或者有新的问题,欢迎关注我们后,通过“头条私信”与我们进一步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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