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我欠公司钱_对方公司破产后,欠我的货款怎么办?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1 19:52:58 人阅读
导读:如果企业破产,需要经过破产清算程序,对公司资产进行清算,根据资产状况对公司全部负债按比例进行清偿,剩余的就不需要偿还了。但前提是依法进行破产清算,如果公司股东违...

如果企业破产,需要经过破产清算程序,对公司资产进行清算,根据资产状况对公司全部负债按比例进行清偿,剩余的就不需要偿还了。但前提是依法进行破产清算,如果公司股东违法进行破产清算,还可能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以其注册资本为限对所有债权人承担债务。依据公司法,公司与股东、公司与法定代表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在法律上都是独立主体,股东在向公司出资后已经完成义务。对于有限公司的债务以及破产,股东或者高管人员一般情况不需要个人偿还,除非是这些人为公司债务提供了担保,或者是从公司抽逃、转移资金、逃避债务等,在这些例外情况需要承担,严格说担保情况下需要私人财产还债这是担保责任,而从公司转移资金只是需要把公司的钱还给公司,这些资金本来就是公司而非私人财产。按照破产程序,应当通知并公告债权人登记债权。公司一般财产(非抵押物)处置所得顺序扣除破产费用、员工工资和安置费用、税金后不足偿付全部债务时由一般债权人按比例受偿。偿还债务有剩余由全体股东按照出资比例或公司章程规定分配。公告日起45日后未登记的债权可以不再偿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有限公司倒闭,按照公司法,破产法的规定,在注册资金范围内的债务承担赔偿义务,超出部分,只能按照债权比例,由司法机关拍卖公司的财产,按照比例分配取得权益!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对于一些私营企业、民营企业、个体企业来说,倒闭是很正常的,一旦经营者决策失败或其他的因素影响,都有可能会让公司倒闭了的。一旦公司倒闭了,对于员工来说不仅仅失去了工作,还担心工资问题。那么,公司倒闭员工工资怎么办?

公司倒闭员工工资怎么办?

最后清偿债务。根据与李先生的对话,他们虽然是为该公司工作,可是是老板承揽该公司业务,所以公司的注销与他们的工资没有关系,应该由他们的老板支付工资。现在老板见不到人,他们的工资很难得到支付。如果在见到老板的情况下,老板真的无力偿还,老板也不会被抓去坐牢。最多就是要写下欠条,承诺一下还款期限而已。

在遇到公司面临倒闭,或者资不抵债的时候,工人们容易出现恐慌情绪,不仅工作没有了,可能以前辛苦的工资款也拿不到。所以《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按照此条的法律规定,破产企业的资产首先应该支付工人的工资以及安置问题。

职工可以获得补偿的范围

根据《企业破产法》劳动者可以得到以下补偿:

1、公司欠劳动者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工资一般应当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资金、津贴和补贴,但非劳动报酬性的收入及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费用不属于工资范围。如果是公司的高管,工资按照企业的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医疗与伤残补助是职工在职期间根据医疗保障制度应当享受的社保待遇或在工作期间因工伤事故所应获得补助。抚恤费用即职工因工伤亡后其家属应享受的抚恤金。

2、公司欠劳动者的应当划入你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用,如果公司资产负债率高,还可以得到其他就当划入社会统筹账户的部分,但从从事破产实务来看,划入社会统筹账户的费用一般得不到(因为社会统筹保险在破产法的清偿顺序是第二位的)。

3、法律及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补偿金。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具体包括:因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的补偿金;克扣、拖延工资应当支付的补偿金;因劳动合同终止应当支付的补偿金;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支付的补偿金。上述补偿金应当以法律及行政法规中规定的为限,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支付给劳动者的补偿金不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不能灰心,人人都会有跌倒的时候,只要人活着,还怕赚不到钱吗?你开过的公司是做的什么业务,虽然倒闭,但是这里面的经验就是一笔财富,你可以到和此有相关的公司上班,因为熟悉,工作顺手,工资也会相应较高,只要努力相信不久的将来,又是一条汉子。至于亲戚朋友远离,人到落难时才能真正见识到人性的真善美,不必太介意,认识就好,祝你早日走出困境!


正常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只在自己的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因此如果公司无力还贷,银行只能追索公司财产。通常银行贷款的担保方式有两种:资产抵押或者保证担保,如果贷款企业无力还贷,银行有权起诉处置抵押资产 或者让保证人代偿。

不过有两种情况,银行可以追索股东承担公司债务。

一种是公司注册资本尚未到位。在认缴制的情况下,很多企业注册资本是没有全部到位的。如果这时借款企业无力还贷,银行有权要求股东在已认缴但未出资到位的范围内,承担还款责任。

还有一种更恶心。银行会要求法人代表或实控人也签订个人连带责任保证。这样公司的有限责任就变成无限责任,个人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借款企业无力还贷,银行就会追索法人代表或实控人的个人资产,最终让企业老板要么倾家荡产,要么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由于目前我国还没有个人破产制度,所以银行最喜欢用这招来保护自己的利益。

我是空谷财谭,与您分享我的观点。

企业在破产后,会面临许多的债务问题,很多人认为企业宣布破产后,这些债务就可以不还了。其实不是的,在企业破产后,对于留下的债务,是需要遵照法律规定的清偿顺序进行清偿的,如果不还,是违反法律规则的。

当公司宣布破产之后,债务会依据公司剩余财产按照债务优先顺序承担还款责任。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 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人民法院依法宣告企业破产以后,应当在15日内成立的企业主管部门、政府财政部门等人员组成的清算组,对该破产企业进行清算。破产财产由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管的全部财产。因此公司宣布破产以后还是需要偿还债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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