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东西自然损坏谁负责_租房子东西坏了谁负责?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2 08:17:55 人阅读
导读:出租带家私家电的房子,按照租约合同条款约定,家私家电自然损坏,需要维修和置换新的,都由业主承担费用。因为,带家私家电的出租房,在租金方面就高过不带家私家电的出租...


出租带家私家电的房子,按照租约合同条款约定,家私家电自然损坏,需要维修和置换新的,都由业主承担费用。

因为,带家私家电的出租房,在租金方面就高过不带家私家电的出租房。

但是,房东对家私家电的维修和置换也分大型电器和日常使用的消耗品。


大型的家私家电指的是:空调、冰箱、电视、洗衣机、热水器、抽烟烟机、燃气灶等等。如果这些电器是因为使用寿命引起的自然损坏,维修的费用和置换新的费用均由房东承担。

像日常生活中一天使用、开关N次的水龙头、电灯泡之类的消耗品,需要维修和置换新的一般由租客自己承担费用。

租赁合同虽然这样约定,但有的租客为了省去搬家之麻烦,会长期在一套出租房租住下去。有的一住就是3年5年之久。就算一入住,房东配置的家私电器全是新的,几年住下来也是折旧不少。


这种长租客在租住的过程中,家私电器有自然损坏的,需要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租客应该主动承担一部分或者全部承担。因为能够在一间出租房一直租住几年之久,可见租客与房东之间的关系比较融洽。几乎相处成了朋友关系了。如果电器维修无用,需要置换新的由房东承担一切费用。

因此,一般情况下房子租出去,里面的家电自然损坏,房东和租客在维修和置换方面都可以酌情处理。以达到和谐相处的状态。(分享观点)!

房屋租赁的日常维修可以简单分为两种,一种是房子本身的维修;另一种是房屋内物品的维修。前一种在法律上也叫房屋修缮责任,是指在房屋租赁期间对房屋自然损坏或人为损坏的维修责任由哪一方承担的问题。出租人有对房屋及其设备及时、认真地检查和修缮,以保证房屋居住和使用的安全的义务。但因承租人过错造成房屋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修复或者赔偿。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最好对过错事项能够列明,方便责任划分。而第二种情况,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租赁房屋中的附属设施,包括各种家用电器,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内注明名称、规格型号、购买时间、使用年限等详细信息,同时,对于家电及其他室内设施的维修责任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由谁承担,出现故障时,有合同约定的应按合同约定执行。如双方在租赁合同中对室内设施维修责任未明确约定的,租赁房屋室内设施包括家用电器因自然消耗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故障和损坏一般应由房主承担维修义务,但如因承租方使用不当或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坏则应由承租方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动产和不动产有区分,你所问的是动产租赁损坏谁负责,包括门窗,饰品,家具,厨房用具,照明,供电开关,家俱等等。除非租赁合同注明外,所使用的物品损坏均由承租方负责维修更换。这里包含人为损坏和自然损坏,如果家电类产品在包修期内出现非人为的性能故障(不能正常使用),则由出租方联系售后包修。特别注意一点房屋属于不动产,自然损坏由出租方负责,但由于承租人不了解房屋结构所造成的施工损坏,如钻孔切断承重粱钢筋,打孔导致电源线(开.)短路故障则完全由承租人承担责任。不管你是房客还是房主希望能帮到。

出租房的东西坏了,房屋租赁合同内也应有相关约定,哪些损坏由谁来维修。如果没有约定,根据上述情况或与房东协商解决。

一、出租房屋内固有的基础设施设备,如墙壁开裂、上水管爆裂、下水非人为原因堵塞或设计不合理导致堵塞,屋内吊顶损坏、屋门变形、门窗玻璃非人为原因损失等属于房东进行维修。

二、其它电器设备,进入前应双方在场检查其良好性,确保正常使用后,与租户签订交接清单,约定今后维修由谁维修。如租户进入使用一个月内非人为原因损坏,应由房东进行维修。我们租房购买的主要是服务,设备也属于服务范围,应有一定时间的维护期及保用期。

三、房屋修缮

为保证租赁期间房屋一直处于安全和适用的状态,双方应对租赁期间房屋的自然损坏或人为损坏的维修责任加以约定。《合同法》第二百二十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毕业后多年,大师一直在租房住。北京的房租贵,房产中介服务也是参差不齐。

刚毕业没心眼,被中介骗了六千多,报警也不管,说是经济纠纷。

后来不了了之,再后来,租房就到正规一点的大中介手里租,如链家、我爱我家这种。

他们一般是只收一个月费用作为介绍费,然后是跟房东签合同。这种虽然贵一点,但是还算比较靠谱。但是没办法,合同基本一年一签,房东也要涨价不是。

想想这么多年租房的钱都可以买一辆宝马了。没辙,谁让家里距离工作地太远呢。

针对于租房家电维修这个问题,还要看你是在谁的手里租的房子。


第一种:和小中介手里租房。这种保障要小一些,但是也有特殊的。小中介收卫生费、垃圾处理费等等杂费。但是在家具维修这里,不得不说,他们每年都有一次免费维修的机会,一般是在续约的时候。但是比起租房的不稳定性和财产损失,建议大家还是找正规的中介吧。


第二种:大型中介。这种比较普遍,但是也有猫腻。不过通常状态下是收一个月中介费,好的情况还可以打折,8折比较普遍。这种合同里面约定了家电维修的承担方。一年之后,合同内容就需要你和房东自行商议了。


第三种:房产中介自己推出的公寓,比如自如、相寓等等。大师自己没住过这种,因为这种多为合租,且有服务费。装修会好一点,每月有保洁,家电维修也归中介管。基本不用操心,适合单身的白领居住。但不太适合家庭。


第四种:房东或者二房东手里租房。如果没有资源的状况下,一般发生在居住的第二年。如果幸运的话,从网上也能找到,几率比较小。因为北京的房东大多房子多,疏于管理,一般托管给中介。也不想操心,所以找到房东的概率低。这种基本是和房东商议家电维修承担方,但大多数情况下是,谁用坏了谁修理。当然也有好说话的房东,看运气吧。

像这种房子都算是精装修或豪华装修了,所以,装修怎么样不能看图片,还得实地考察


大师自己租房多年,基本是自己用坏的自己修,不过房东也好说话,小问题他就帮你解决了。我们也自觉,使用时间长了,自然老化损坏,这个基本就自己掏腰包修理了。

毕竟租房家电都不是特别贵的,特殊贵重家电还是需要提前跟房东沟通的,以免造成不快。

人不可能一辈子租房,在租房生活的日子里,希望大家和房东、邻居都能和谐相处。

吃点小亏也没啥,生活过日子图的是顺心,不要为一点小事情影响心情。

祝愿每一个漂泊在外的朋友,以后的日子里都有个属于自己的居所~

1、东西如果是自己坏的应该跟房东说明情况进行修换,自己无责

2、如果是自己弄坏(或自己意外弄坏的),自己承担责任

需要出租方承担的。第二百二十条 【租赁物的维修】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二百二十一条 【租赁物的维修】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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