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的房子不配合过户_继承人不配合过户咋办?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6 15:10:37 人阅读
导读:2003年的时候,李某以3.7万元的价格买下魏某的房子。尽管魏某把房契和收据给了李某,但是为了避免过户缴税,合同生效后双方也一直没有办理过户。另外,两人的购房合...

2003年的时候,李某以3.7万元的价格买下魏某的房子。尽管魏某把房契和收据给了李某,但是为了避免过户缴税,合同生效后双方也一直没有办理过户。另外,两人的购房合同也没有出卖方协助办理过户手续的约定,只是约定了违约金条款。现在李某负债无法偿还,想要用这套房子抵偿债务,但是由于没有过户,房子并不在李某名下,李某的债权人不同意。李某为此多次找魏某协商过户,但是都被拒绝。无奈之下,李某诉诸法院却没想到还是因为合同中没有约定出卖方一定配合过户而败诉。

个人觉得法院的一审判决欠妥,尽管说两人的合同中没有约定说出卖人要协助买方进行过户,但是本案的标的是房屋,具有特殊性。协助买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是买卖合同中出卖人可得推知的义务,不这样做,买家的合同目的就无法得到实现。法院以合同无约定而判决不支持买家要求对方协助办理过户的诉求,不适当。

买房已经过去15年,当时的合同系有效合同,而房子现在的实际使用人应该也是李某。建议李某可以上诉,变更诉讼请求为确认房屋所有权为自己所有,确认自己为涉诉房屋的所有人。此时,二审判决生效时,李某就能够依据生效的判决去办理过户手续了。

希望能对题主有所帮助。

看是什么判决。

1.如果是行使形成权的形成判决的话,法院判决生效之日即为物权变动之日,这时候你就能原始取得房屋所有权,可以直接办登记,因为此时不管办不办登记,房屋都是你的了。你即使不办登记,也只能说是房产局登记有误。

2.如果是给付判决的话,就比较麻烦。给付判决你可以理解为判决对方把房子给你。你就必须和对方一起去房产局办理过户手续,对方如果不愿意办,你也不能拿着判决书直接办,只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谢谢邀请:可以通过公正或法律途径解决。

这个很简单!

待判决书生效后也就是对方收到判决书,过了上诉期,判决书就生效了。

判决书生效后,让对方主动配合你过户,这不现实,这时候你要想过户,需向法院申请执行。

申请立案后,可要求执行员即执行法官和你一并去房产证登记所在机关办理产权过户。

这个时候,如果被执行人实际占有房屋,你还可以一并要求法院,让其强制腾房,以完整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