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房屋产权还是购买人的,但是婚后还贷的款项是夫妻共同财产,对应的增值部分也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给予对方经济补偿。
一、婚前贷款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如果夫妻一方在结婚前与售楼中心已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且个人支付了首付款并且承担了在银行的所有贷款,另一方对此房屋买卖没有任何经济上的贡献。这种情况下,在婚后的不动产登记中,登记人为首付款支付方。如果后期离婚,该不动产就会被认定为买房人的个人财产,尚未归还的部分贷款为买房人的个人债务。
二、婚前贷款婚后共同还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如果夫妻一方在结婚前与售楼中心已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个人支付了首付并在银行贷款,但是婚后使用的是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这种情况下,在婚后的不动产登记中,登记人为首付款支付方,但是离婚时该不动产可以由双方协议处理。协商不成的,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但是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需要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三、婚前买房婚后办证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如果夫妻一方在结婚前买房,但是房产证却是结婚之后才办理下来,这样的房子是不属夫妻共同财产的。第一、该房屋不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配偶婚前已出资购买房屋,完成了取得房屋产权的实质要件。第二、要将配偶的婚前房产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必须有双方的书面约定,如果没有书面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则该套房产不因结婚以及你的居住时间的长短而改变。
四、婚后父母出资买房房产怎么处理?
如果在结婚之后,一方父母为了不让子女有较大的生活压力,给子女购买房屋,并且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认定为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是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产权登记在任意一方子女名下的,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谢谢邀请!
题主的问题是否应该这样描述——夫妻一方个人婚前财(房)产,婚后算共同财产吗?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解析以上法律规定,即,夫妻之间的财产涉及婚前个人财产和婚后夫妻取得的财产。对于婚前个人财产而言,如果有约定,则从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则仍属于个人财产;对于婚后取得的财产,有约定,则从约定,没有约定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至于结婚多少年,个人财产就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现行婚姻法没有相关的规定。
谢邀回答!
婚前夫妻二人各自贷款买房,房主应该在各自名下。如果二人结为合法夫妻,还贷部分应列入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二人离婚,应该看各自还贷金额,这里肯定存在一方还贷金额大于另一方,大方的一方,应该返还给少的一方。具体金额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果,也只能通过法院判决。
谢谢悟空的邀请!这个问题很有趣,也富有现实意义,我来说两句。
一,婚前借钱买房肯定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当然是谁借谁还,不过,如果夫妻感情好,说的拢,那就两个人一起还。
二,离婚时共同债务当然是两个人分担了,至于分担比例为多少,可以用离婚协议进行规定,也可以让法院来判决。
三,还是俗话说得好,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来时各自飞!有福同享有难同当,这是理想。在现实中,即使没有大难,夫妻矛盾仍然不可避免,关键在于怎么样看待婚姻了!
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