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可以推翻分房协议吗_遗嘱能推翻协议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1 00:28:36 人阅读
导读:公证不是关键,关键是协议实行了没有。如果发生了实际的财产转移,就是说,协议的事项已经完成了,遗嘱就不能对抗。如果协议只是停留在纸上,那遗嘱就可能生效。分家协议,...

公证不是关键,关键是协议实行了没有。如果发生了实际的财产转移,就是说,协议的事项已经完成了,遗嘱就不能对抗。如果协议只是停留在纸上,那遗嘱就可能生效。

分家协议,是活着就生效了的。

遗嘱,是那个人死了才生效的。已经生效的就不会被遗嘱推翻了。代书自书公证都不是问题。

您好!

只要房产中有母亲的份额,那么她完全有权利通过遗嘱的形式,把自己的份额给到兄弟中的一人

以下分两个方面说一下。其中,假设前提是:房子在目前这个阶段应该依然属于母亲。

“分房协议书”的性质

题主兄弟之间的分房协议书,可以定性为“两个人协商好如何分配父母的财产”,是兄弟俩之间关于如何分割别人财产之间达成的协议。

这个协议在什么时候会生效?只有到两个人开始要分割这部分财产的时候,包括两种情况:老人过世、活在老人健在的时候要把房分出去。

只要老人健在、房产依然属于老人,这份协议只能理解为是兄弟俩“一厢情愿”的行为,跟房产一点关系没有,也跟老人的任何关于房产处置的想法没有任何关系。

所以,老人随后订立遗嘱、指定给兄弟之一继承,没有任何问题

关于老人订立遗嘱的提醒

这里题主提到了“母亲”,因为会涉及到遗嘱的合法有效性问题,这里仅做一个补充提示:要注意房子的实际产权人

母亲个人,不一定能代表着整个房子——或许房产中还有题主父亲的份额。如果是这种情况,母亲订立遗嘱,只能处置属于自己的那一部分,而不是整套房子。

这种协议无实际法律意义。赡养义务与继承权利是二个单独的法律概念,在无遗嘱情况下主要赡养人可以多分点而已,有遗嘱按遗嘱执行。遗嘱是可以不断更改的,法律上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也就是哪怕现在遗嘱公证了,以后你奶奶还是可以推翻原遗嘱再重新写遗嘱。你家真想要房子就现在直接过户,才没有隐患。每月二千非常简单你奶奶跟你们住你们每月去银行取出就可以了,就说奶奶每月花费掉了

您好,遗嘱继承以后您取得了所有权。作为所有权人,您与您后哥签订协议,如果协议不涉及违法事项,那么该协议自成立时便发生法律效力!

这份协议有决定性的价值! 我们知道,通过遗嘱处理遗产的前提是这个财产属于被继承人,也就是立遗嘱的人。但协议的内容很清楚地表明这个房子是王燕一人出资购买的,只是借用父母的名义,因此这个房产的实际购买人是王燕,其所有权人也应当被确定为王燕。这个协议中对房子的归属约定也非常清楚,老人去世后属于王燕,并没有王燕出资购买后赠送给父母之类的意思。因此,第一步,这个房子的所有权应当确立为王燕所有。 在上述前提下,后续所立的所谓“遗嘱”是无效的。因为权属本不属于被继承人,就没有权利处分。 这个问题稍稍有点难度,所以虽然没有奖励分,我还是愿意出手解答一下,因为我如果不解答,估计短期内能说清楚的人不多。如果要打官司,建议还是请个律师,在请律师之前给对方讲讲案情,让律师先初步分析一下,如果分析不到我这一步,就不要花冤枉钱请他了,自己按我的思路充分准备一下,打赢官司问题也不大。

第一:协议未经过公证但有所有人签字的,依然有效,只不过是公证过的要比非公证的拥有更大效力,但不代表非公证协议无效。因此,之前的分房协议,有效,除非姐妹证明系非本人或本人在被欺骗,胁迫的情况下签订,可以依法推翻协议,否则无法主张协议无效。第二:老母去世后,房子作为遗产,如果有遗嘱,应当按照遗嘱继承(遗嘱违法的部分无效),没有遗嘱的,所有继承人都有权继承。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当平等继承,也就是五个子女平分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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