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有未离婚的吗_与精神病人离婚很难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1 23:19:28 人阅读
导读: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可以认定婚姻无效。但是精神病是否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在法律上目前还没有统一的定义和说法。一般...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可以认定婚姻无效。但是精神病是否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在法律上目前还没有统一的定义和说法。

一般来说,如果婚后一方有精神病,或者不能治愈的,正常的一方要求离婚是可以的,但是只不过因为对方是精神病患者,一般无法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进行离婚,因为精神病患者无法辨认自己的意思,不能做出是否离婚的真实意思表示。所以一般情况下只能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来解决。

另外,作为精神病的一方,需要他的法定监护人作为代理人出庭应诉,但是一般情况下精神病的配偶就是他的法定监护人,可是此时配偶不能既当监护人又是原告,因此需要重新为精神病人指定监护人。

所以说与精神病人离婚,最大的问题就是法律程序的问题,可能会稍有复杂,但是再复杂的案件也会有解决的方法。如果当事人不清楚,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处理。

【事件】

小关和妻子小张2007年登记结婚。起初双方感情非常好,彼此之间都心系着对方,有聊不完的话题。小张偶尔犯些小脾气,小关也都不以为意,认为女孩子这样反而更加可爱。

后来小关发现,小张发脾气变得越来越没有节制,理由也越来越莫名其妙,有时甚至在朋友聚会时当面发飙,让大家都很难堪。小关开始怀疑妻子在精神上存在一些问题,于是哄着妻子去了医院做了相关方面的检查,果然被告知妻子有偏执型精神病。这下小关傻了眼:一来长期和精神病患者相处,自己的精神状态也会受到影响;二来偏执型精神病存在遗传的可能性,这会影响到将来的传宗接代。

在没有想到更好的解决办法之前,小关只好寄希望于用药物控制妻子的病情,希望妻子的状态能够好转。经过数年的时间,小张的病情没有得到有效控制,二人间的感情也逐渐趋于平淡,争吵更是家常便饭。小关萌生了结束这段感情的念头,但妻子的情况太过于特殊,又听说法律上规定夫妻之间互相救助的义务,实在不知道该如何处理这段婚姻。


【分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在司法实践中,判决夫妻之间是否离婚,仍以认定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为标准。夫妻之间互爱互助,互有抚养义务,是原则性规定,但具体到个案,不足以对抗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换句话说,只要小关坚持起诉离婚,调解不成的,法院是会判决二人离婚的。但是,无论是从情理角度还是法律角度,小关应给予患病的妻子小张一些经济上的帮助。

首先《婚姻法》或《婚姻登记管理条例》中并未明确规定不可以和患有精神疾病的人登记结婚。但《婚姻法》中有规定,结婚双方必须出于完全意愿,并双方要具备对婚姻的判断能力和思维表达能力。具备以上条件,即可成为法律上成人的夫妻关系

精神疾病指大脑功能紊乱,受各种因素影响导致具备正常人群的行为判断能力和思维表达能力。就是说申请结婚前如果患有精神疾病是无法取得法律上的夫妻关系的事实。那么如果在婚姻中某一方患上了精神疾病,导致了夫妻之间无法正常的生活,从法律的角度上讲可以申请离婚。离婚通常有两种办法,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 与有精神疾病患者离婚只能采用法律诉讼的方法。

正常人起诉患有精神疾病的一方,法院会给患有精神疾病的人指定代理人,维护他应有的权力。患有精神疾病的一方起诉正常人一方,法院是不会指派代理人,会因其不具备主体资格,驳回上诉!

法律上讲与精神疾病患者离婚不难。那么抛开法律层面,与精神疾病患者离婚难于不难,就完全裁决与自己!每个人都有一个无论她怎样都无法抛弃的人,无论她在哪里,无论她面临怎样的困境,无论选择怎样的相处方式,哪怕她始终不在身边。每段缘分都有它的定数,珍惜和眼前人的每一天,婚姻不过一纸文书,感情才是维系双方的红线!

我也是精神分裂,服药5年未复发,后天的,逐渐减药,发病期间老婆和我离婚了,现在自己开了个小店,生活也还可以,不知道以后找不找得到老婆,幸亏有个女儿。遵医嘱,停药,复发可能性不大,就算复发,服药维持就可以了,一样能正常生活工作,而且服药开支不大,不会形成负担,愿你们幸福,得了这种病的人生很不容易,希望多多体谅

最高人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3条规定: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据此规定,配偶患有精神病的情形有三种情况:

1、婚前曾患过精神病,婚后因受某种刺激复发;。

2、婚前未曾患有精神病,婚后因某种强刺激或外伤造成精神病。

3、因精神病遗传而在婚后患精神病。在一般的离婚案件中,离婚诉讼必须由本人亲自进行。但是,因精神病人的特殊情况,应当区别对待,如果是间歇性精神病,应当在其精神正常的时间进行诉讼,如果是无诉讼能力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根据《民法总则》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应由其父母、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有关系的兄弟姐妹代为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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